有个段子,说一位游客来到一个小镇,打算住宿。他交了100元押金,服务员带他上楼看房间。店主迅速跑出去,将100元交给对面肉铺,还了自己欠的买肉钱;肉铺老板迅速将这100元还了所欠隔壁服装店的购衣款;服装店老板拿着这100元冲进这家旅馆,还了上月欠下的住宿钱。此时,游客看完房间,不大满意,拿了100元钱走了。
就这样,这张百元大钞在小镇转了一圈,虽然又回到了游客手中,却让小镇这些人还清了债务。这就是流通的力量。
林永芳据此撰文《古人其实也前卫》,感慨“运动是资本增殖的必要非充分手段”,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章中说:“资本作为一种自行增殖的价值……它是一种运动。”“它只能理解为运动。而不能理解为静止物……在这里,价值经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运动,在其中它保存自己,同时使自己增殖,增大。”《金瓶梅》中的西门庆说:“兀那东西是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在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一个人堆积,就有一个人缺少了。因此,积下财宝极有罪的。”连《金瓶梅》中的妇道人家孟玉楼都说:“休说买卖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数千年前为国理财的高手管仲更认为“俭则伤事”,如果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活动;只有富裕的人不断消费,贫穷的人才有工作可做。
这个小段子确实让人看了称奇,许多人读后或许会觉得自己愚钝-----怎么竟然没有发现生活中这种神奇呢?
一句运动饮料广告语说得好-----“动起来,更精彩!”资本流通当然也是这个道理。但如果留意,你会发现,上面那个故事,其实太过理想化,只能说理论上可能发生:旅馆老板、肉铺老板、服装店老板,其中只要有一环“掉链子”(拿到钱不第一时间还下家),那么整个运动链条就动不起来。而一旦这100元钱被沉淀在肉铺老板或服装店老板两人中任何一人手里,那么当游客看完房间却不大满意时,旅馆老板可就只能傻眼了。
运动确实只是资本增殖的必要非充分手段。钱这个硬件的参与只是资本运动的必要条件,只有另行加入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养这个软件驱动,才会让资本运动具备了充分条件。因为,所有社会成员中,只要有一人,有钱,却不诚信,也足以衍生延展无限的“三角债”,进而阻滞全社会资本链条的运动。而即便这种资本运动可以无障碍发生,能不能在这种资本运动中产生增值,还涉及其他许多复杂因素,所以从资本增值的角度看,资本运动仍只是其“必要非充分手段”。
所以,对于这个段子,只能持谨慎乐观。
(作者:陶余来,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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