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对中国国有企业提出种种责难,利润高的时候攻击国企垄断,效益差的时候指责国企低效,肆意抹黑、诋毁、妖魔化国企。
从经济管理角度看,根据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国企改革有必要抓好两个基本环节:其一,国有资本整体性管理环节。其二,国有企业管理环节。
作者这篇文章曾于2014年3月以昆仑岩笔名发表于《环球时报》,当时率先在官媒上公开提出反对国企私有化问题,影响很大。现在看,仍然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资本主义的股份制提出了两个性质。一个是它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性。认为“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的),及其一切矛盾。”
国有企业并不意味着现在的国有企业已经尽善尽美了。相反,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企治理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是用人。要“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这些问题都是从党内的法规政策和行政上的法规政策实现非常好的衔接。
在党中央领导下,更加自信的中国共产党人,一定能够让中国的国有企业焕然一新,真正成为党和人民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当下的深化国企改革,社会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人借机炒作“国进民退”、国企垄断,认为国有企业是特殊利益集团,以利于私有化削弱国有经济。
有人把国企当作腐败根源,称国企私有化是从体制上反腐的根本之策。其实,国企私有化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
“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是国企改革的总目标。“重要的话说三遍”,习总书记讲了四五遍不止,但有些人总把这个基本目标忘了,好像不把国企“混”没了就不是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要调动全党全国力量,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振兴公有制经济,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深化改革中的指导地位,排除西方主流经济学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干扰破坏,反对私有化。
社会主义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企资产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国企如何经营和发展,关乎全体人民的利益,关乎国家政权和经济基础的支柱和命门,必须坚持党管国企。
在国企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不能只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西方公司制的机构,还必须建立使企业党组织成为核心领导主体,对其他治理主体实施领导职权。
有一个意外的情况,就是如法国电力集团的高管在内的数位西方企业家,以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都在肯定国企的作用,但是中国媒体经济学家仍在极力批判中国国企。
1979年的放权让利和1958年的工业企业下放是有本质的不同的。1958年在工业企业下放的同时,大力推行工人民主管理,而1979年的放权让利同时大力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我国国有企业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但那是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的问题,而不是需不需要国企的问题。说得轻一点这是改革的问题,说得重一点,这是一场战争。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不变灵魂,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具有重大意义,也是中国国有经济立于不败的成功之源和最大优势。
如何强“根”固“魂”?关键在按照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这是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方向和命运。
新一轮“东北振兴”之国企改革篇果真如此开场,那简直就是在经济上预演一场具有颠覆性的荒诞剧。这种方案能够出台,辽宁省政府等也应负有责任。
搞社会主义就是为了让劳动人民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旧制度,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生产力,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我们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企,不仅仅是出于国家性质和意识形态,也是纾解当前经济困难、让中国经济浴火重生的战略性选择,应将其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棋眼”。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企的“根”和“魂”,这为新形势下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能否把强“根”固“魂”落到实处,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方向和命运。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只要国企能在一般竞争性领域通过合法经营生存下来并稳步发展,就不应当强制其退出这些领域,甚至在某些条件下,还应当鼓励国有企业进入某些一般竞争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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