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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猴年,别再为难“大圣”了 ——农民工讨薪难破解之道
点击:  作者:李欢    来源:求是网  发布时间:2016-02-04 1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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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六条具体的治理措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年终岁末,下定这一“壮士断腕”的决心,立下“愚公移山”的气魄,让社会各界对于讨薪难这个当下时代本不该有的难题破解有了新的期待和信心。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在于使百姓安居乐业。“去民之患,如除腹心志疾”,作为始终关切人民疾苦的党和政府一刻也没有忘记为现代化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朋友。从为农民工熊德明“讨要2300元工资”到2015年两会政府报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这些年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民工讨薪可谓下足了功夫,但是诸如“服毒讨薪”、“跳楼讨薪”的新闻在每年岁末都“不约而同”的又在耳畔“回荡”。“讨薪难”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产生历史性问题,原因复杂。既有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对于农民工的长效保护机制。又有农民工法律意识较差,维权意识不强,没有与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给农民工维权带来难度。还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缺少具有威慑力的制裁措施,违规成本低。探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的之道,党和政府一直在路上。

 

   “抽薪止沸,剪草除根。”为何“最后通牒”年年都有,而“讨薪门”却愈演愈烈?农民工讨薪难既关系3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又关乎社会公平和和谐稳定,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当“有影响”的讨薪事件出现,媒体渲染报道,政府督办解决,这几乎成了“中国特色”讨薪样板模式。但是这种“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疗法作用真的没多大,要想真正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唯有“精准识别,靶向治疗”。

 

  《意见》在诸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探索。诸如鼓励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明确责任主体,防止踢皮球、甩包袱。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便于农民工按月领取劳动报酬,可以避免堆积性恶意欠薪等等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力求“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针对上述农民工讨薪难的“顽疾”,《意见》要求建设方支付款项要将工资单独打进总承包商开设的银行专户上,谁也别想挪用,可谓釜底抽“薪”,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工资不会“外流”。当发生欠薪事件,住建和人社部门可用这笔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这一举措可以避免追讨农民工工资不可得的风险。

 

  《意见》将有故意欠薪、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一旦进入“黑名单”将取消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招投标行为,通过增加违规“成本”来震慑逃薪行为。针对恶意欠薪事件,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健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共管态势。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掌握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严禁挪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习近平总书记说“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问题的真正解决,强有力的《意见》是前提,关键还需要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相互配合,真正将每一条要求落到实处。农民工讨薪问题涉及面广、难度大,只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才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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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确立的2020,在过去一年被反复提及,是全国精准脱贫时间节点,也是《意见》要求“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时间节点。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才能真正杜绝农民工欠薪行为。反而思之,确保农民工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实则也是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政府公信力、向心力提升和树立的问题。2020年,离兑现“军令状”的最后期限还不到4年。树立信心、痛下决心、横下一条心,立下“愚公志”,认真履责,严格监督。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规定,以“三严三实”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做好《意见》的落实,确保《意见》的每项规定都能开花结果,让农民朋友“喜笑颜开”。

 

  数九寒冬时,辛苦又一载;儿女换新衣,双老敬孝道。薪水是农民兄弟辛苦一年的希望和期盼,只有真正让农民朋友“服下”《意见》这颗定“薪”丸,才能真正破解讨薪难这一与不和谐的音符。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白庙河镇政府;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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