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东方网总裁徐世平发文《一统天下的腾讯,对国家绝对是一种危害》,揭开了东方网和腾讯之间的互撕。一边,徐世平隔空喊话马化腾,“一统天下的腾讯,对国家绝对是一种危害。它今天可以对媒体露出狰狞威权,明天就会对国家权威提出挑战。”而且徐世平认为,微信规则只针对别人,且腾讯自身存在更多“更脏”的新闻。另一边,微信团队回应称,《新闻早餐》被封禁系因多次违规,客观中立方能取信于人。
事件的主角和内容决定该事件是一个波诡云谲,看点纷呈,问题多如大海的波涛,悬疑超过任何侦探小说的逆天事件。
一、波诡云谲,看点纷呈的逆天事件
本文只列出几个主要看点:
第一、事件的主角一边是外国注册、外资主导、巨型、垄断性网络平台,相当于超级房东,一边是进入网络媒体领域的官媒,相当于从家里搬出来租住房屋的省长之子。在国内,没有哪个民间力量敢于在东方网这样的官媒头上动土,然而,东方网却哭诉自己被一家外国公司侵权。所以,事件主角的身份决定了事件的性质和意义绝对不寻常。
第二、事件本身不同寻常之处是腾讯通过行使手中的政府权力处罚了东方网,因为至少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腾讯公司可以封号。这意味着一家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对中国人和公司行使行政处罚权,甚至可以处罚作为党的喉舌的官媒,想象下去,如果央视违反了腾讯的内部管理规定,腾讯完全可以封央视的微信公众号。淘宝可以根据协议处罚电商,但那种处罚涉及的只是电商的民商权益,是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而腾讯禁言东方网7天,却触及了东方网的政治权利,具体说是宪法确认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是不可以根据双方之间的协议实施的。腾讯要封网,必须有合法授权。
第三、东方网的救济途径蹊跷。东方网在向腾讯申诉无效后,为什么不通过官方正式途径申诉,而是通过老领导来协调?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去哪了?
该事件的看点很多,但以上三个足以证明这是一个波诡云谲,看点纷呈的逆天事件。
二、问题成堆,悬疑丛丛
在网上搜了搜,发现评论甚少。这证明,事件本身悬疑丛丛,疑问成堆。
第一、中国的网络世界是否存在外国的租界?长征胜利80周年,抗美援朝胜利65周年,所有的纪念宣传都让我们扬眉吐气,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但是,一想到腾讯不仅可以禁言普通百姓,连官媒都能禁言,而且是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大地上禁言我们的百姓和官媒,就禁不住怀疑中国的网络世界是否存在外国的租界。
第二、腾讯是否在行使法外的权力,是否以行私刑的方式行使行政处罚权。腾讯对百姓和媒体实施封网等行政处罚措施有法律法规授权吗?有合法行政主体的委托吗?如果没有,而仅仅凭与微信用户的协议,是不能实施行政处罚的。这是法外的权力。即便有合法授权,如果不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其处罚行为仍然是违法的。无疑,腾讯对于自己是否享有合法的行政处罚权,并合法地行使,是最清楚的。面对公众质疑,它有义务出面澄清。
第三、媒体何以冷眼旁观,噤若寒蝉?培根说,知识就是权力。媒体则是知识、事实、道德、法律和价值的综合体。曾几何时,人们笃信记者是无冕之王。但是,腾讯禁言百姓和媒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媒体都忍了。这次终于有官媒苦主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广大媒体还是冷眼旁观,噤若寒蝉。笔者将关键词“东方网pk腾讯”输入360搜索,除了徐文外,得到的结果仅仅是搜狐网《全国|舆论攻防战:东方网总裁PK腾讯公司,谁更棋高一着?》和紫网在线千钧客写的《东方网PK腾讯警示:网络媒体和网络平台亟需加强管制》。前者一边倒地支持腾讯,后者则客观公正地评判了事件,并呼吁政府加强管理。而其它媒体呢,事已关己,却仍然高高挂起。这个现象极不正常。在垄断资本面前,媒体都不要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了,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到哪里去找北?
第四、政府将作出怎样的处理?无疑,政府正在研究处理方案,因为这是它的职责,而且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对中国官媒行使行政处罚权,本身就是回避不了的大事。好像政府可以从财产权、主权以及财产权和主权的关系三个方面对腾讯作出处理,但是,中国的法理好像不支持政府这样做。改革30多年来,中国的理论一方面是普世价值的中国化,另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理论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应该决定和指导普世价值的中国化。但是这方面做得很不够,甚至出现了重大失误,结果是许多事情在法理上讲不清楚。如果政府从主权出发规制腾讯,会面临人权大还是主权大的问题,而回答这个问题无论说人权大还是主权大都是错的,其实,政府、公民和社会法人之间是契约关系,主权和人权之间的关系也是和谐的,没有那么大的张力,现世的法律和法理无视社会法人的主体地位,当然也就把主权和人权的关系搞错了。如果政府从财产权出发规制腾讯,更不可能取得根治效果。现在的财产权理论是从西方移植来的,而西方的财产权(理论)都是资本自身进行立法和学术的产物,是资本的法律表达和法理表达。具体说,网络财产权是一种有用信息财产权,基本理论是以西方知识产权理论为基础的,而西方知识产权是知识资本的法律表达和法理表达,自身具备对抗公权力的完美能力,比如按照该理论,公共信息资源是无权属的公共财物,谁都可以免费使用,根本不可能通过主张财产权来将腾讯部分或全部国有化。所以,在这方面,政府也是难以有所作为。既然主权理论和财产权理论都搞错了,从主权和财产权关系入手根本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但是,根本解决不可能,并不意味着从浅层次上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然政府肯定会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期待着政府从浅层次上解决这个问题,并取得一定效果吧!
问题和悬疑多了去了,限于篇幅,只说这些。
三、结语:吃瓜群众的问题
360了一下腾讯,结果在360百科上只有腾讯的注册地址信息,而没有注册地信息。然而注册地址不等于注册地,那么腾讯的注册地是哪个国家?腾讯是哪国公司?谁能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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