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货币产生于社会整体对其资源的分配,形成于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社会整体用资源与劳动的社会个体交易,必然产生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双增值。这个双增值在全体社会个体之间是按价值分配的,而且分配方式是价值分配而不是实物分配。这样,社会整体给社会个体的票证就具有货币的性质,而它一旦在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中起媒介作用,就成为货币。
货币伴随财产产生,货币的性质和特征以财产为基础,所以,理解货币离不开对财产的理解,解释货币必须首先从解释财产着手。
一、货币的伦理基础
本质上,财产是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体现其交易关系的契约。交易内容是,社会个体拿自己的劳动交换社会整体的自然资源,交易的结果是社会个体取得合法的个人财产,社会整体的资产获得增值。因而财产这个契约的内容是,社会整体承认社会个体通过交易获得的、他对自己交易所得自由支配的权利,并保证其他社会个体也不侵犯他这一权利。
财产的逻辑结构决定了财产的性质。逻辑上财产(首先是物权)有两个层次:财产的基础是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契约,即它是社会个体对社会整体的债权-----要求社会整体保证其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财产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即它是物权——权利人对特定物自由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从性质上讲,财产(物权)本身就是债权和物权的合成。
货币则是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交易的书面形式,或者叫契约券,因此,货币是劳动凝结而成的价值的符号,代表着社会个体的劳动和社会整体的资源,因而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
(一)、货币的产生
货币产生于社会整体对其资源的分配,形成于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社会整体用资源与劳动的社会个体交易,必然产生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双增值。这个双增值在全体社会个体之间是按价值分配的,而且是价值分配而不是实物分配。这样,社会整体给社会个体的票证就具有货币的性质,而它一旦在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中起媒介作用,就成为货币。这个交易中,社会个体第一次是拿劳动交换社会整体的资源,第二次起就用货币和劳动换取了。两次交易量之间有个差额,就是经济增长量。
(二)、货币的基础伦理
社会整体通过与向与之交易的社会个体交易获得社会个体劳动创造的价值,然后分配给全体社会成员。这个交易使凝结在社会资源的价值从无到有,社会整体在作出必要扣除后,用物权凭证把它平均分配给全体社会成员,每个人得到的等价的物权符号都可以作为交换媒介,当他用以在商品交换中,就成了货币。社会整体还会把一部分自然资源直接无偿的分配给个人使用,方式是货币化分配,每人持物权符号,可以取得该资源,当他用以在商品交换中,也成了货币。比如建设用地,现实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制度中,地价是属于政府的,把政府卖地所得平均分配给个人,就是这种分配。两种分配都是对注入资源的社会个体的劳动的分配,本质上相同,形成货币的机理是一致的。
(三)、货币的法律性质
货币的伦理结构有三个层次:第一、从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看,它是作为劳动者的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互相欠债的契约关系——前者欠劳动,后者欠资源,这是货币伦理的基础层次。这个契约履行的结果便产生了货币的第二个层次。第二、从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看,它是一种通用的物权凭证和财富符号,这是货币伦理结构的上层建筑。货币是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互相欠债形成的欠条,持有它就相当于取得社会个体的劳动和财产以及社会整体的财产,因而成为一种通用的物权凭证和财富符号。第三、由于社会个体之间交易的需要以及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其它交易的需要,这通用的物权凭证和财富符号,就成为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以及社会个体之间交易的媒介——货币。这样,货币又生成第三个层次:在一切社会交易主体,包括社会整体及其代理人、所有社会个体之间,货币是中介一切交易的、一般价值凭证。这是货币的市场层次。
我认为,货币具有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的性质,但它是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之外的第三种存在——媒介交易的一般价值凭证或符号,持有货币,可以与任何社会个体交易。我们可以把货币定义为:货币是在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交易中,社会整体从社会个体获得的、凝结在社会资源中的、社会个体的劳动的象征,是在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以及社会个体之间交易中起媒介作用的价值凭证或符号。
二、货币的发行
货币发行于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资源换劳动的交易以及社会整体对其劳动增值和无增值的生活必需的资源的分配,通过社会个体的竞买实现。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资源换劳动的交易,实质上是社会整体对经营性资源的分配,与社会整体对其无增值的生活必需的资源的分配,共同构成社会整体所有资源的分配。这个分配叫做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社会整体对其所获得劳动增值的分配,实质上是货币产生后的价值或货币分配,不产生新的货币量。因此,货币发行量等于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中凝结在社会资源(商品)中的劳动总量。
三、货币是所有者与市场的契约吗
周若愚《货币契约》认为,“货币契约是人类在长期的物物交换过程中, 为解决供给与需求的非匹配性而产生的约定, 即约定某一特定的物品作为共同的交换媒介。这样原始通货就出现了,它是货币的雏形。货币契约体现了货币的本质,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在货币契约中,卖家由于交换而丧失的是他所出售物品的所有权或者用于交换的某项权利本身,而他所获得的,乃是市场的接纳以及对于他所拥有的货币的交换权。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
货币的本质,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吗?不是!因为:第一、不符合历史经验,因为纸币被市场接受是国家强制的结果。第二、所有者与市场不可能签订关于交换权的契约,只是习惯性接受国家的强制。第三、这个契约没有法律或法理依据,而契约必须是依法签订的。第四、既然是国家强制下形成的市场交易习惯,契约也就没有必要签订了。第五、契约内容除了交换权,其它都是不确定的,根本不是契约内容。
四、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的伦理基础:信用货币欠缺货币伦理的第一个层次——社会个体用之间的劳动换社会整体的资源,第二个层次——社会个体之间的物权凭证和三个层次——市场上的货币是存在的,但这是法律强制下的存在。
信用货币的特征:信用货币,是政府模仿社会整体发行的货币,从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看,信用货币是政府代社会整体签发的欠条,是政府的欠条,而不是社会整体的欠条,现代社会,政府并不是社会整体的代理人,并不能代表和控制社会整体的财富,政府信用是假的,信用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借款形成的借据,信用极差;从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看,它是社会个体之间由政府强制承认的通用物权凭证;从一切社会交易主体,包括社会整体及其代理人、所有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看,它是社会个体之间政府强制社会个体承认的、不保兑不保值的、通用的价值凭证。
政府应该按照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中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总量的规模发行货币,发行货币的总规模应该等于实体经济和知识产权的价值,当期的发行规模应该等于实体经济和知识产权的价值增值。但是,政府根本无法科学地管理货币。政府对货币的管理,只是模仿社会整体对社会整体的货币进行管理。货币的发行其实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整体上不但欠缺正当性,而且无科学性可讲。
五、美国对美元购买力的操控
信用货币是社会个体之间政府强制社会个体承认的、不保兑保值的、通用的价值凭证。美元则是通过国际协议强制社会个体承认的、美国政府不保兑保值的、国际通用的价值凭证。美元的购买力是可以操控的,依据为:
第一、金融业并不创造价值,但它管理本国的价值分配,并参与本国的价值分配。美国金融业具有管理全球价值分配的职能,在管理全球价值分配的职能过程中,为取得本属于他国的价值而人为提高美元的币值。例如,世界接受美元作为世界货币,也就分担了美国为管理世界货币支付的成本。这个成本几乎可以包括美国为维持其金融业繁荣所支付的所有成本。人为提高美元的币值,可以把更多成本分摊给别人。
第二、美元的市场需求推高了美元的币值。
第三、美国用虚拟经济参与全球价值分配,用虚拟的价值换取他国的真金白银。虚拟经济的产值占美国GDP的很大部分,虽然虚拟经济并不创造价值,但是它参与价值的分配。在世界经济中美国的整个虚拟经济都参与全球价值分配。当外国人拿把本币兑换成美元在美国买房产和金融产品时,他们就在拿本国的真金白银换取美国的虚拟价值。第四、美国控制美元购买力的基础是,劳动只创造出人类的一少部分财富(包括财产),货币却衡量着人类的所有财富。凭什么控制?美元是货币的货币,价值尺度的价值尺度。
六、模仿美联储的方式设计亚投行国家联盟的货币
美元霸权即将结束,人民币接手美元霸权会面临特里芬难题。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是,中国领导成立一个世界各国组成的银行。让这家银行作为世界银行发行世界货币,取代美元作为世界货币存在。
具体方法是:把亚投行改造成世界银行,世界银行向各国发行货币,各国以自己的财产和类似税收的权利作抵押,向世界银行贷款。世界银行由各国按GDP或(及)GNP的加权享有股权份额,各国按股权份额分红,逐步探讨更加公平的分配方式。亚投行可以改革为世界银行的雏形。可以用改革后的亚投行货币接手美元世界货币的地位。
七、货币对应的社会经济制度
货币对应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按照社会主义天赋人权理论,人类应当实行这样的所有制:资源是上天赐予社会整体的财产,而社会整体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作为平等股东组成的社会法人。社会法人把一部分资源无偿地、平均地分配给股东利用,(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劳动能力弱的人可以把自己多余的用地卖给“富人”,满足富人住大房的需要,同时改善自己的生活。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30年而不是70年到期后,他还可以再卖一次。),把另一部分资源通过竞卖的方式交给作为资源利用者的公私资本家利用,所得在做出必要扣除后在全体股东中平均分配。社会成员的收入包括两部分:股东收益和劳动所得。所有制上的平权和财产流通上的交易存在,使得社会法人得以以资本家为“剥削”对象,通过交易获取剩余,成为资本家的资本家,因而这种经济是自由、平等、高效和绿色而且计划性的。在这个应然的社会里,公有财产权本身是正当而且高效的,并且是私人财产权唯一的合法基础性来源,每一个人都可以作为社会的股东获得从公共财产派生的私人财产权,即作为股权表现的财产权,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以自己的劳动为对价通过与社会和作为资源利用者的社会组织的交易获取劳动收入,即作为劳动所得的财产权,另外,还可以以上述财产组成作为资源利用者的社会组织所形成的股权。这样,公私两个财产权和谐共存,相互促进。
这种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交易经济。它能够满足科斯定理的三个前提条件:首先是产权的初始界定清晰。在社会主义交易经济里,资源归社会法人所有,然后通过竞争性的交易由资源利用者用自己的劳动来交换,从而流转到资源利用者手里,因而产权的初始界定是清晰的。其次是交易费用为零。由于掌握充足的社会资源尤其是信息资源,社会法人的存在肯定会降低交易费用,而且交易费用可以由社会法人承担,所以,对社会法人以外的市场主体来说,交易费用很低,甚至为零。再次是完全竞争。资源市场的交易,是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的交易以完全竞争的资源市场为基础,而且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不但交易信息资源充分而且交易费用为零,所以完全竞争也是可以实现的。
经济史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这样一个经济学原理:作为经济本质的交易,由市场和计划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而成。市场说的是交易的主体、客体和客观方面,计划说的是交易的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两者结合,使交易具备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交易结构。以交易为内容和特征的经济叫做交易经济。把交易割裂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不承认社会整体法人地位的结果:市场经济不承认社会整体的主体地位,结果是否定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只承认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计划经济不承认社会个体的主体地位,结果是否定社会个体之间的现实交易,否定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形式交易,只承认他们之间的实质交易。
如果分析两者的功效,我们会发现:市场经济不承认社会整体的主体资格,使市场结构畸形,表现为社会的个体与社会整体的交易缺失,市场经济成为无数社会个体之间的交易,不能按照社会整体或者个体任何一方的利益和意志发展,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无从体现,宏观经济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经济周期化,竞争残酷,贫富分化严重,最极端的是经济结构的失衡要靠战争、天灾等灾难来调整,人成为经济的奴隶或者客体。计划经济,否定社会个体的交易主体地位,使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以及社会个体之间的形式交易缺失,降低了社会整体和社会个体的交易能力和意愿,降低了微观层次的效率。社会整体和社会个体之间的实质交易,可以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但是缺乏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以及社会个体之间的形式交易基础,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以及社会个体之间的实质交易的效率无法保障。
(作者单位: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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