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吴鹏飞:反腐应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
点击:  作者:吴鹏飞    来源:老吴手机报  发布时间:2016-01-26 12:18:25

 

 

老吴手机报反腐的成效、面临的问题与解决的思路:中共慨然反腐,不护短、不讳疾忌,以壮士断腕、勇士断臂,杀出一条血路的决绝,以雷霆万钧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目前可谓战果丰硕、大快人心。这可能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最为广泛的廉政风暴,这样做的效果是明显的。首先中共赢得了国际尊敬,这个行为表明中共并不是默许、纵容各种腐败,并不是一个口头喊为人民服务,实际上为小集团谋利的政治组织。中共的反腐败显然是极其严肃和认真的。

这样的反腐遏制了大小官员疯狂和毫无顾忌的腐败,整顿了党风政风、军纪警纪,得到了人民的肯定和广泛支持,在国内,也大大增强了执政合法性。但是通过反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使人们陷入了深思。在振奋和赞许之后,两个问题摆在大家面前,萦绕在广大党员、广大群众和海外所有关心祖国的华人心头:其一、为什么腐败的情况如此严重、如此惊人,到底原因是什么?其二、如何才能针对这些原因采取系统措施,有效地根治这样的腐败?

目前关于这两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腐败的原因是腐败分子混进党内或一些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加上党内监管放松、廉政制度建设不完善,故而导致严重腐败。而根治腐败当然也要从这里入手,加强党纪监督、建立全覆盖巡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无论什么人都不能例外。形成高压使其不敢腐、加强制度建设使其不能腐、经过思想教育使其不想腐。听起来是很全面的治腐安排,但是要真正根治腐败,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

严厉反腐固然令很多官员暂时束手,但总体来说,官员落马的比例还是很小的。比起其他非法获利行当,比如贩毒、抢劫等违法行为,官员的被查处率还是小得多。可是利益和享受确实很诱人的。原来是当官贪腐几乎无风险,现在是有了风险,但风险严格地说还是不大的。制度可以定得很严很细,但是变相的、巧妙的、隐藏更深的腐败实际上还是防不胜防。人总是趋利的,如果干部的合法收入设计太低,太不合理,让他们不想灰色收入,很难。

我经常问自己,如果我被任命到某地方当握有重权的官员,我会不会贪腐。答案是,会。因为合法收入很低,一个时间内可以廉洁,但是在中国作为党员干部是终生的职业,一个人,除了极少数圣贤,很难长期保持清教徒般的生活。就算我没有欲望,老婆孩子亲属朋友不能都是圣贤。因此,合理的、能保证有尊严体面生活的、在灯红酒绿的时代不至于太寒酸的、与我的付出和劳动基本相符的报酬,是必须的。没有这样最基本的安排,很难守住廉洁。

其次,我的权力很大,几乎为所欲为。下级监督不了我、同级纪委监督不了,上级只要认可我,就OK了。在我的权力范围内,模糊地带很多、法规空白很多,都是我说了算。而且,资本家天天围绕这我,权力可以马上换到金钱、美女、财富、享乐,公共利益几乎没有真正的看护机制,新闻媒体真正的问题什么也不敢报道,人民群众对我没有任何制约,公检法都是听我的,这样的情况下,合法收入低,权力无限大,又没有人管,不腐败怎么可能?

什么是腐败?我认为,腐败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获利。这包括违反法纪、规定、规则获得利益;出卖公权力、公共利益、公共资源获得利益;制定各种有损公众利益、有利少数特定人群的政策;允许少数特定人群享受各种稀奇古怪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医疗、保险、交通等特权。一句话,所有的腐败,都是掌握公权力的少数人,对权利的不当使用导致以侵害公众利益为前提的非法获利,这个利,包括有形之利财富和无形之利的特权。

我丝毫不怀疑党内严管、严教、严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依靠党内监督力量监督几千万党员,监督无处不在的公权力滥用,明辨形形色色、千千万万种腐败的花样,确实是一个难以想象的艰巨任务。尽管一直在强调党内监督和反腐败,但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呈现极其猖獗、十分广泛、惊人严重、大要案频发,塌方式、窝案式、前仆后继式的腐败令人瞠目结舌。因此,加强法纪监督应该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措结合起来,才可能根治腐败。

一定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反腐败工作中来。因为一切腐败行为归根结底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作为被损害方理应担当监督的主体,绝不仅仅是有举报权。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又无处不在。腐败分子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与腐败行为不可能达成交易和妥协。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大胆突破创新,形成公众舆论监督、大众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与法纪监督相配合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和规范,才能使腐败无所遁形。

俗话说,再锋利的刀,很难砍到自己的刀背。党内监督的局限性其一是力量有限,很难保持对几千万人始终不变的监督强度,其二腐败分子在本质上直接损害的并不是纪检人员的利益,因此存在理论上的监督放松的可能。如果在一场官司中,原告不出场主张自己的权益,仅仅依靠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处理被告,这样的诉讼是很奇特的。因此,作为反腐败的原告一方的人民群众,应该有制度化的安排,让他们来直接参与反腐败,并给予法定的具体权力。

比如,能不能强化人民代表的职能,把官员、商人与劳模兼任人大代表的安排改一下,让人大代表专职化、专业化,定期和选区人民群众座谈,了解情况,对腐败问题提交司法、监察、党纪部门,并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征求群众的意见,满意不满意?如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质询,要求进一步办理。人大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权威化是一条可行之路。法律可以规定,人大代表可对地区首长,进行年度考评,如果考评不合格,可以由党组织再派新的党员干部。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是共产党人执政,但是每一个地方官员必须面对人民监督和考评,依法运行其实没什么大碍。我们现在的官员实际上只对上级负责,上级管理起来也很有权威,也很方便,工作效率很高。但问题是,战争时期、创业时期、改革时期可以这样,到了守成期、中等收入期,社会矛盾更复杂,人民要求更高,这样的干部评价体制,使人民群众对干部完全没有评价和制约能力,没有看护自己利益的能力,这就是腐败盛行的根本原因。

中共的专家应该下决心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就是如何保证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对各级党和政府组织进行监督,进行考评,进行否决和肯定。同时又不损害共产党的宪法地位和领导权威。我认为,我们党内没有专家就此进行专门研究,拿出理论与实际行得通的方案。要么右倾反党崇西方,要么左倾反改革的专家们,真是误国误民。有没有这样的大家,埋头几年,拿出数据和方案,说服全党,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这件事情想清楚、搞明白?

这个问题不突破,不落实。习主席讲的人民群众表面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就不能得到根本改观。官员不能在人民规范权威的监督下,不能在群众雪亮的眼睛下,不能在公众舆论和大众媒体的监督下,就很可能滋生腐败。腐败的本义,就是不透明、不透风产生的变质。腐败的本质,就是损害人民的利益。人民应该在反腐中被组织起来、被授予法定权力,在反腐斗争中扮演主角。党员干部的作为、纪检监督机关、司法机构都要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一句话,完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根治腐败的灵丹妙药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