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广西受审。曾头顶“有魄力的实干家”、“年富力强”、“最年轻市委书记”等诸多光环的万庆良在法警的陪同下进入法庭,神采全无。
起诉书中的指控很详细,其中有这样一段话,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担任广东团省委书记、揭阳市市长、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省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黄某某等十五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看到这,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从担任广东团省委书记开始,万庆良换了七个职务,竟一直没有停下贪腐的脚步。更让人惊叹的是,这并没有阻碍他一路升迁。原来,中央反复说的“带病提拔”典型,就是这位万书记啊。
上月受审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书记阳宝华也是边腐边升。根据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18年间,阳宝华历任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56万余元。
在山西官场“地震”中倒下的靳瑞林更有戏剧色彩,这位大同副市长2014年1月拟被提名为市级正职领导候选人。4个月后,他不仅没有被提拔,反而被拿下了。而他犯的事更早,没当大同副市长之前就开始搞腐败了。
“边腐边升”,是长期以来的官场弊病,并不罕见。云南省纪委一名办案人员曾说:“干部选拔问题上,存在领导干部明明知晓被提拔者‘带病’,却因为权钱交易、熟人关系而不追究,大搞暗箱操作的现象。”
正是因为牵涉到方方面面,“带病提拔”一直是官场上的敏感话题。大家都知道其危害之大,但谁也不去点破。巧合的是,万庆良受审的消息发布前,中纪委机关报刊发了一篇颇有深意的文章,矛头直指“带病提拔”的根源,历数了“伯乐”失职的各种表现,其核心意思是有“伯乐”考察干部只尊重程序却违背的良心,历数了伯乐失职的各种表现。
这其中,有一段分量很重的话: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有的干部刚被提拔即落马,有的干部考察未过仍顺利晋升,还有的干部违纪违法时间长、跨度大,“带病”在岗一二十年屡被提拔。边腐边升一方面显示出干部选拔任用的艰巨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伯乐”在相马过程中的失职渎职。
比失职渎职更严重的提法,是“伯乐”们在考察干部上也存在着违纪违规现象。一方面,“伯乐”有些考察流于形式,马虎草率。有的考察人员甚至是上午来了,下午走了;该开的会开了、该找的人找了、该走的程序走了。至于是否真实可靠,那就不好说了。几年或几个月后,有的干部东窗事发,再看看当时的考察报告,当事人都会觉得脸红。另外,知人善任,的确不容易。有些“伯乐”尊重了组织程序,却没有得到真相。更何况某些“千里马”往往是双面人,表里不一、善于伪装,光靠一般性的谈话和走访,根本不能得到全面详实的信息。
十八大以来,在拿下“带病提拔”的老虎以发挥震慑作用同时,中央也在管好“伯乐”方面作了许多积极探索。2014年1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突出强调了执行“一把手”负责制,提出党委(党组)承担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地方上也尝试了一些新做法,比如江苏省常州市在提拔处级领导干部时,实行首提责任制,将推荐者的名字白纸黑字登记在《选拔任用干部推荐提名表》上,并存入干部档案中,为日后倒查提供依据。一系列新政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用错了人,“伯乐”难辞其咎。
有了倒查机制,“伯乐”自然得睁大眼睛,好好给待提拔的官员医医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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