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祸根:古代王朝灭亡中土地兼并与官僚腐败的因果关系 把东林党的性质大体摸清楚以后,明朝灭亡的原因也很清楚了,主要就是官僚体系的腐败造成的。只是说以前的官僚腐败主要是贪污和兼并土地,东林党还会控制工商业,贪腐方式有进步,仅此而已。
西汉、东汉亡于贵族豪强(门阀地主),唐朝亡于军事豪强(军阀藩镇),宋明亡于文官豪强(文官与大地主大资本的结合)。虽然有差别,但本质是差不多的,核心都是官僚体系(勋贵、武将、文官)失去控制,不再满足于从合法的政府税收中获得收入,而是自己去控制经济体系,获得独立的经济基础,形成对上抗拒皇权、对下欺压百姓的豪强权贵集团,使民不聊生、国家分裂、王朝灭亡。
我们在第一卷里曾经提出过这么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没有一个能存在超过三百年的。那么让一个王朝最终覆灭的核心原因是什么?
我们在第一卷里面说,从表面看是“土地兼并”,但是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个更深刻的原因,就是官僚体系的腐败。至于土地兼并,不管是西汉那种勋贵豪强为主的土地兼并,还是明朝这种文官为主的土地兼并,都是官僚体系腐败带来的结果。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一直有一种说法,叫“官逼民反”。就是说人民起义基本都是官僚体系的腐败和压迫造成的。这是两千年帝制社会发展过来,在中国民间形成的一个共识。
但是,近代以来,因为中国相对于西方世界大大的衰落了,惨遭西方列强的殖民入侵。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就开始努力去学习西方,从西方人的知识当中来寻找救亡图存、富国强兵之路。刚开始是学习西方的武强,然后学习君主立宪,然后学习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最后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终于取得了成功。马克思列宁主义也就成为了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而在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分析中国历史的时候,土地兼并在王朝灭亡中的重要意义就被过分高估了。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有四条最关键的结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根据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分为两大对立的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一方为剥削阶级,另一方为被剥削阶级;马克思以前的所有国家政权都是剥削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这四条结论里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没啥问题的。但后面三条在分析中国历史的时候,都会出现问题。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有一个基本原理是非常深刻的:人的思想观念必然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这一点用在马克思自己头上也 必然是成立的。他对中国古代社会的了解非常少。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主要是基于对欧洲社会的分析。
我们在第一卷里面就讲过,欧洲中世纪是封建社会,但中国的中世纪不是封建社会,而是郡县制社会;秦始皇之前的中国,才能称为封建社会。
在欧洲有史料可查的历史中,绝大部分时间一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在封建制度下,政治权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很难截然分开,封建领主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土地上居民的统治者。国王的权力非常弱小,也就从来没有形成过一个具有独立地位、掌握巨大权力的官僚集团。这就让马克思在分析经济基础和政府体制的时候,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而不太重视政府体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马克思并不了解,一个强大中央集权建立起来之后,与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关系脱离的官僚集团会如何运作。
这个集团并不能仅仅看成是地主或资本家的奴仆,他们会产生自己独立的利益,反过来控制经济体系而不是被经济体系所控制。他们并不是被动的等着地主或商人来送钱,然后提供服务。他们可以把没有背景的地主或商人送进监狱,然后自己来兼并土地和控制商业,在这个过程中完全占据主动和主导的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里面是没有的。
由于对官僚体系力量和独立性分析的缺乏,导致了我们在用未经中国化改造的马克思主义来分析中国历史的时候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提出:“社会发展史……是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制的,社会主义的这样五种基本生产关系更迭的历史。”
在这五种社会形态中,奴隶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奴隶主,封建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地主,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是资产阶级。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是为被剥削阶级服务的政权。
新中国建立以后,这套“五种社会形态说”也就成为了理论界阐述中国历史演进规律的基本法则。
根据这个法则,中国从秦始皇开始到清朝的这段时期被认为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中国的皇帝是“地主阶级的总头子”,官僚体系也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人民是受地主阶级压迫的。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农民起义就是农民和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农民起义是为了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
农民为什么要夺取土地呢?因为他们没有土地。
那他们为什么会没有土地呢?因为他们的土地被地主抢走了。地主要通过土地所有权来把农民变成佃农,对他们进行剥削,所以会不断的兼并他们的土地。等土地兼并到了一定程度,农民活不下去了,就会起来造反。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兼并是王朝覆灭的主要原因的基本逻辑。在这个逻辑中,官僚集团只是是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他们腐败是因为被地主阶级腐蚀和收买,以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帮助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
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土地兼并是因,官僚腐败是果;土地兼并是深层次原因,官僚腐败是表面现象,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一种表现形式。
它大体是下图这么一个逻辑:
图:王朝灭亡的“土地兼并假说”
这个理论是有缺陷的。
在古代经济条件下,基于自愿的土地交易量非常低,特别是农民自愿卖出土地的交易量。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整个家庭的命根子,比个人的命还重要。古代农民基本就不看病,房子和土地都是世代继承的,病了自己好不了就死在家里,也不会把土地卖了去看病。那时候大部分疾病也都是医生看不好的,花钱也没有用。在各个朝代所能看到的资料,较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基本都是强取豪夺,或者因为税赋过于沉重,迫使农民放弃土地。
本书在前面举过一些明朝土地兼并的例子,主要是两种方式。
一种是豪强地主强势夺取别人的土地,比如内阁首辅杨士奇的儿子打死数十人,内阁大学士梁储的儿子为了夺取杨姓富家的土地杀死对方一家两百多口人。还有唐朝宰相褚遂良欺负自己手底下的小官,把他们家的良田给抢占了,也是这种方式;
另一种是官员权贵享有减免赋税的特权,以此换来别人主动把土地“投献”到他们名下,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也就是土地所有者因为国家税赋过于沉重,宁可放弃土地所有权,以缴纳地租代替交税。
这两种形式,很明显都是官僚集团利用政治特权来夺取土地。
也就是说:官僚集团的特权和腐败才是土地兼并的主要原因。而不是相反。
而且,官僚集团的腐败,还会体现在很多跟土地兼并无关的方面,比如打官司收黑钱,比如贪污军饷;前者也会增加人民的痛苦,后者则会削弱军队的战斗力,危害国防安全等等。
所以,土地兼并、官僚集团腐败和农民起义、王朝覆灭的因果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图:官僚体系腐败与王朝灭亡的关系示意图
这张示意图只能画个大概,官僚体系腐败还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政府开支庞大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人民负担和降低政府财政能力。但整体的思路应该是清楚的:土地兼并只是官僚体系腐败造成的后果之一,它跟官僚腐败制造的其它问题一起,共同引发了农民起义。
官僚体系腐败不仅会引发农民起义,还会通过贪污军饷引发兵变,还会降低军队战斗力。在没有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情况下,单纯的官僚体系的腐败也可以导致一个大一统王朝灭亡。北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们后面这张图的逻辑,用来解释中国古代王朝覆灭的原因,就比前面那张图把土地兼并作为根源的解释要有力和全面的多。它的逻辑起点,就是中国自从秦始皇以来,建立了一套欧洲中世纪所没有的郡县制国家管理机制,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很强独立性的官僚集团。这个官僚集团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居于核心地位,它自己就是统治阶级,不需要依附于地主或者富商。它的清廉高效可以创造伟大的盛世,它的腐败堕落就能毁灭一个帝国。
这个官僚体系的运行,不能完全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路去理解它。作为标准的上层建筑,它相对于对经济基础的独立性非常强,可以适应不同的经济基础,也可以反过来决定经济基础的形态。
一个理想的农耕型郡县制帝国应该是这样的:
图:理想状态的农耕型郡县制帝国组织结构
在这个组织结构中,帝国政府通过郡县制官僚体系和基层里甲制度,直接对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进行组织管理,把他们农业耕作的剩余集中起来用于兴修水利和供养军队。军队还可以自己耕种一部分土地来养活自己。
这里面“地主阶级”这个层级并不是必须的。没有地主,帝国政府直接管理农民,也能很好的组织生产和战争。也就是说,帝国政权可以以自耕农和土地公有制(军屯土地和官田)作为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并不需要地主来支持。
相反,土地兼并出现地主,对帝国制度的正常运转反而是个威胁。
当出现土地兼并以后,帝国制度就变成了这样的:
这里面,里甲制度就部分的被乡绅地主取代了,郡县制官僚体系也部分的从直接管理农民变成通过乡绅地主代理来对农民进行管理。
如果土地兼并程度不高,这种情况对帝国制度来说仍然是可以接受的。土地私有制必然导致一定程度的土地兼并,但这并不可怕。王朝前期的实际情况大体就是这样,一部分自耕农,一部分中小地主加雇农共同成为帝国的经济基础。这个时候也不能说帝国官僚体制就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真正的问题是官僚集团权力的扩张,“向下吃掉”自耕农或者中小地主的土地。也就是我们所讲的通过强取豪夺的方式进行土地兼并。一旦这部分官僚利用手中的政治特权掌握大量土地,他们就从官员变成了豪强权贵。这种方式进行的土地兼并,才会真正带来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对上抗拒皇权,并尽可能的逃避国家税赋;对下残酷榨取老百姓,并将国家税负尽可能的转移到普通老百姓头上,最后终于搞得官逼民反,王朝灭亡。
所以,官僚体系对农耕帝国的经济基础的影响,就可以体现为吞并自耕农和中小地主的土地,把以中小土地所有者为主的自然农耕经济结构,变成“豪强型大土地所有者”为主的官僚地主控制型经济结构。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兼并方式,也跟单纯的地主阶级毫无关系,就是国有土地私有化。也就是权贵们通过特权、腐败、弄虚作假等等方式,把军屯土地和官田变成私有土地,按照民田来交税。因为军屯土地由军户耕作,大部分粮食是要上交的;官田的耕作者除了要交税还要给国家交地租。这些都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有土地私有化以后,就只需要按十五税一的民田标准来交税就可以了。再加上能够把国有土地私有化的一般都是权贵,他们有减免赋税的特权,往往就连民田标准的税也一块给免了。这就是完全依靠腐败和特权把国家的财富据为己有,跟地主兼并农民的土地没有一点关系,也无法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来解释了。
总之,帝国制度下的土地兼并,基本都是很典型的“上层建筑改变经济基础”,而不是经济基础自身发生了变化去影响上层建筑。
同样的模式对工商业活动也同样适用。
理想的工商业帝国体制可以表示成这样:
帝国官僚体制并不是只能与农耕社会相适应。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可以基本保持不变。像明朝中后期那种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沿海工商业的大繁荣,帝国治理结构本身并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变革。无非是把最基层的里甲制度,用牙行、商会这样的形式来加以代替。
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是明朝中后期工商业大繁荣的重要政治基础,而不是发展的障碍。在郡县制条件下,全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商品和人都可以自由流动,非常有利于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大一统给工商业从业者带来的好处,甚至比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还要大。因为工商业比农业更需要安定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农业、手工业、商业,到近现代的大工业,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都是可以充分包容的。甚至到今天信息化时代,中国依然还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体制,经济还是在快速增长。经济基础的根本性变化,并没有让这个上层建筑被颠覆。
但是,也如同官僚体系会改变农业社会的经济结构一样,它也会改变工商业社会的经济结构。比如:
通过建立食盐和茶叶的特许经营制度,然后又安插自己人去经营或者收受贿赂,官僚集团就可以把这些商业利润收入自己的腰包。
通过私自设立牙行来对商品交易抽分,并且规定任何大宗商品交易必须通过牙行,不准私下交易,又可以把很大一部分普通商品交易的利润也纳入私囊;
通过海禁政策的弹性把握,把进出口贸易的利润也收入自己口袋;
利用特权获取黄金地段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取得级差地租;
让家人或家族人士去经商、放高利贷,自己为其中的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或者用权力帮助他们打击竞争对手,获取暴利。
……
官僚集团通过这一系列的手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就跟强取豪夺兼并土地一样,也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兼并产业”,也就是把工商业活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官僚集团兼并土地,就成为地主豪强,兼并产业,就可以成为商业豪强,或者说的时髦一点,变成“官僚资产阶级”。
徐阶的家族就是大官僚、大地主、大富商相结合的典型。徐阶的官做到首辅,土地兼并成松江第一大地主,又占着京城等地的黄金位置经营,还开纺织厂和放高利贷,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权贵家族。
这个时候,工商业经济的“经济基础”实际上就又被官僚集团这个“上层建筑”给改变了——从中小企业主和手工业者的自由竞争市场变成了官僚资产阶级、商业豪强垄断的寡头市场。在自由市场里面,工商业从业者通过竞争创造财富,然后向国家交税,就可以实现民富国强、富国强兵;在后一个市场里面,官僚集团垄断大部分商业利润,对上拒绝缴纳商业税,对下压榨普通劳动者和中小商人,就会国穷民困。这跟农业社会官僚腐败导致土地兼并的后果是一样的。
明朝后期东林党的出现,就是因为在江南地区形成了一个官僚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垄断社会财富的局面。东林党就是在为这个利益集团说话。
这个利益集团的核心是腐败官僚集团,外围就是依附于它的大商人和大地主。真正的新兴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市民阶层,还有城市手工业从业者,他们的利益是跟这个利益集团直接冲突的。他们被这个利益集团通过牙行抽分、敲砸勒索、高利贷等形式残酷剥削,他们的产业也随时可能被这个集团兼并侵夺。他们与这个利益集团是被压迫者和压迫者的关系。
所以我们才说,真正代表中国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思想,是李贽的心学思想,而不是东林党的儒家宗法理论——宗法伦理显然对官僚有利而对平民不利。东林党和李贽势不两立,东林党一定要整死李贽才满意,因为他们完全属于两个互相对立的阶级。
李贽大骂官僚集团腐败无耻,痛批理学家们虚伪,要求建立自由市场和实现人人平等,反对儒家宗法等级制度,海瑞在江南大力反腐败、整顿土地兼并、平反冤假错案、打击非法高利贷,要求守寡妇女可以自由改嫁等等,都是在跟这个官僚权贵集团过不去,也都是在为江南地区真正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市民阶层撑腰。
李贽歌颂大一统帝国的开创者秦始皇,主张适度的增加商业税收,走富国强兵之路。这不是思想保守落后,而是真正的站在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上来考虑问题。只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存在,中国才能更好的保卫边疆和平,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甚至组织力量进行新一轮的郑和下西洋,开拓海外贸易。跟这样的利益比起来,商税高一点低一点并不是很大的问题,更何况当时商业税率实在是很低。
而且,当时也只有皇权才有可能以非战争的方式镇压他们最大的敌人——东林党贪官豪强集团。
李贽的心学思想,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迫切希望和大一统皇权相结合,对内打击贪官豪强,对外开拓世界市场的理想。而东林党关于工商业只知道要求朝廷停止征收商税,却绝口不提反腐败,更不提人人平等、自由贸易,反而要求强化儒家理学思想,强化宗法等级制度,强化海禁,就是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
东林党心目中的理想世界应该是这样的:
圆圈里面这个介于皇帝和普通老百姓之间的集团,就是权贵集团,它是由官僚集团控制的,下面的地主富商等等都是官僚集团的附庸。
李贽和海瑞希望通过反腐败来建立社会,应该是这样的:
这就是一个把官僚集团变得清廉,然后也就消除了依附于腐败官僚集团的大地主和特权商人集团的社会结构。农民可以轻徭薄赋,工商业可以自由竞争,国家财税也不会大量流失。这个局面其实跟朱元璋时代的明朝很像。这也是海瑞一再要求恢复朱元璋反腐败法令的原因。
明朝从朱元璋时代结束以后,就经历了一个中间权贵阶层不断做大的过程。当它大到一定程度,对下足以让底层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对上足以让国家财政崩溃、军队哗变的时候,明朝就灭亡了。
这种社会形态的产生、演变和灭亡,都是斯大林的社会发展五阶段理论不能解释的,也是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不能解释的。它的核心驱动力来自于官僚集团政治权力的膨胀。这种膨胀在农耕社会会发生,在商业社会也会发生,甚至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还是会发生。其演变规律不因生产关系的改变而改变。
官僚集团的权力自于皇权,而皇权则来自于古代技术条件下政府提供国防、治安、水利、赈灾等基础公共服务的需要,其中核心是军事权力。中间不需要假设存在一个占有大量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来支持这个政权。相反,这个政权还带有遏制生产资料集中的倾向,皇权的最佳经济基础是自耕农、中小地主、手工业者和中小工商业阶层,过于庞大的私人财富对皇帝的权威是一种威胁。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关系,也不是统治阶级与为他们服务的暴力机器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制衡、彼此冲突的关系。
虽然官僚集团的膨胀也主要体现为去攫取物质财富,可以说它是经济利益驱动的,但显然无法从按照生产资料去划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这个框架来解释它的演变过程。
明朝灭亡的核心原因,是官僚集团的腐败、政治权力的失控。这是官僚集团取得皇权的代理权以后自我膨胀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占有的集中导致的。土地兼并和资本过度集中确实存在,而且对帝国而言也都不是什么好事,但作为帝国灭亡的原因,它们都处在一个比较浅的层面上,是官僚集团腐败和特权膨胀的结果而不是更深一层的原因。
正文完
本文来自李晓鹏《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2卷)》,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十章《千古兴亡》第二节。转载需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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