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党中央已经在延安扎下根来了,环境相对稳定,回顾党的历史的工作就提上了日程。
要回顾党的创业史,就自然得从为党的诞生日开始。参加过中共“一大”的13位代表,当时在延安的只有毛泽东、董必武二人。毛泽东和董必武只记得是1921年7月间到上海开会,但无法确定具体日子,因为缺乏档案资料,一时无法查证,于是决定取月首的一天,即7月1日为建党纪念日。
1938年5月,毛泽东在抗日战争研究会上的讲演中正式提出:“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十七周年的纪念日。”其中用“纪念日”一词,应该说是比较慎重的。 “七一”作为党的诞生日,最早见于中央文件是在1941年6月30日。当时,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中国共产党诞生二十周年抗战四周年纪念指示》。指示说:“今年七一是中共产生的二十周年,七七是中国抗日战争的四周年,各抗日根据地应分别召集会议,采取各种办法,举行纪念,并在各种刊物出特刊或特辑”。这是以中共中央名义作出的把“七一”作为党的生日进行纪念的第一个文件。
从此,“七一”就作为党的生日固定下来。每年的7月1日,全党都要热烈庆祝党的诞生纪念日。此后的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到1980年,国内的书籍中讲到“一大”召开时间,都写成了1921年7月1日。
解放后,上海市第一任市长陈毅对中共一大会址的寻访十分重视。从1950年开始找,当时已历经近30年,难度很大。市委宣传部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多方设法寻找,把汉奸周佛海的老婆杨淑慧释放出来去指认,并找到了当年布置会场的李达的夫人王会悟。但她们只确认了“一大”的会址,后来又请当年房子的主人李汉俊的哥哥李书城进一步确认,才终于确定了地址,恢复并做了纪念馆,但那时只是对党内开放,并不对外。但无论是杨淑慧、王会悟,都对“一大”召开的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50年代,李达夫妇及已脱党的包惠僧、刘仁静等人都在回忆中说,“一大”于暑假期间召开,因为包括毛泽东在内的多数代表都在学校读书或任教,只有放假才能脱身,国内放暑假的时间又在7月中旬以后。由此,大家倾向于“一大”应该是在7月中旬以后召开的这样的结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步入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各项事业都开创了新局面。以解放军后勤学院教员邵维正为首的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考证中共“一大”召开的史实。他们查阅了包括当时出席大会的代表及其家属的回忆,大致肯定了“一大”召开日期是在1921年7月 下旬。他们在考证中欣喜地发现,在前苏联于1957年移交来的历史档案中,有两份重要材料说会议于7月23日召开:一是1936年当中国共产党成立十五周年的时候,党的“一大”代表陈潭秋同志在莫斯科出版的《共产国际》杂志第七卷上,发表了《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回忆》一文,以表示对党的诞生的纪念,这是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最早的一篇文章。二是1921年秋天工会红色国际驻赤塔特派员的报告。
考证在一步步地接近于历史的真相。由于陈潭秋和国际代表都与“一大”有直接关系,说法可信度高,但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佐证,方更有说服力。这两份重要的资料,都称会议上海开了八天。第八天晚上,由于法租界巡捕到会场搜查过,会议被迫终止,代表们决定次日将会场转移至嘉兴南湖。第二天凌晨,陈公博的住处隔壁发生了一起枪案,再次惊动了警方。因为接连受到惊吓,陈公博没有前往嘉兴参会。
尽管陈公博和周佛海后来投奔了国民党,还当了汉奸,做了汪伪政府的高官,但是他们的回忆录中有些细节还具有参考价值,所谓不能因人废史是也。陈公博的回忆录中,一段文字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七月三十一日那天早上五点多钟,我睡梦中忽听到一声尖叫,继而便闻一女子悲惨呼叫……那案子直至下午六点多钟才被发觉,凶手早已逃走。”周佛海回忆中也说:“公博当时正带着新婚夫人度蜜月,住大东旅社……哪知他隔壁的房中,当晚发生了一件奸杀案,开了两枪,打死了一个女人,公博夫妇,真是吓得魂不附体。”李达夫妇及其他一些当事者在解放后的回忆,也证明确有此事。所以,能查到这次凶杀案的案发时间,便能够推算出“一大”召开的具体时间。
得知这一线索,邵维正如获至宝,于是马上联系上海方面协助查阅老报纸上的新闻,很快便在《申报》上查出“大东旅馆发现谋杀案,被害者为一华丽少妇”的记载。据报上介绍,被害女子名叫孔阿琴,起因并不是什么“奸杀”,而是带有“情杀”性质。原来这个孔阿琴与一个“西崽”(即洋老板的马仔)好上了,私奔后因感到没有出路,便决定双双殉情。这个“西崽”和孔阿琴住进大东旅社后,在凌晨开枪打死了孔阿琴,自己却突然又不想死,于是匆匆离开房间远遁了。报载此事发生的时间,是1921年7月31日凌晨。说明陈公博回忆中的枪杀案发生的时间是正确的。
从这起枪杀案发生的时间前推8天,恰好是7月23日。由此可得出,陈潭秋与国际代表所说的“一大”召开日期是正确的。1981年纪念建党60周年时,《中共党史大事年表》正式将党的诞生日确定为1921年7月23日。考虑到几十年来形成的习惯,再加上毛泽东当初只是确定7月1日为“纪念日”,中央决定不予改变,规定每年的7月1日仍作为建党“纪念日”。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内容 相关信息
• 昆仑专题 •
• 十九大报告深度谈 •
• 新征程 新任务 新前景 •
• 习近平治国理政 理论与实践 •
• 我为中国梦献一策 •
• 国资国企改革 •
• 雄安新区建设 •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