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强调,要坚持开放发展,“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制度性话语权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组织运行、国际规则制定、国际道义维护、国际秩序组织方面的引导力和影响力。
一、制度性话语权成为国际秩序之争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7月在访问巴西的演讲中,首次提出金砖国家要加强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争取更多的制度性权力和话语权;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关于全球治理体制改革的第2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这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
无独有偶,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5年1月所作的国情咨文和2015年10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达成时,两次指出“不能让中国等国书写和制定国际规则”、“不能让中国这样的国家书写全球贸易规则”,反映了美国对维护有利于自己的战略性国际制度的高度重视。
二、制度性话语权涉及的主要方面
政治类制度性话语权。主要包括:在重要政治类国际组织中的职位尤其是该职位的活跃程度;对重大前沿性国际问题的理解力和判断力,通过为该问题解决提供多方接受的方案,提高本国在这类问题发展走向上的引领能力;对他国内部议题具有很深的理解力和发言权,能为他国内部政治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方案等。
经济类制度性话语权。主要包括:在重要经济类国际组织中的职位尤其是该职位的活跃程度;货币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对国际金融、贸易、投资规则的影响;在相互依赖、相互依靠的世界经济中,通过对敏感性的利用有效增强对他国的经济影响力;能为世界经济或者他国内部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有效的预警方案等。
社会类制度性话语权。主要包括:社会、家庭、个人领域提供有影响力的价值观或生活方式;与外部世界在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上的强度和密度;拥有若干发展领域指标的前沿引导力;社会管理经验被别人了解和学习的程度;各类便利国际交往的认证体系等。
科技文化类制度性话语权。主要包括:对前沿科学人文研究议程的判断能力,将自主议程转化为国际研究议程的能力;语言在国际上被接受和使用的程度和范围,本国科技人文期刊、出版社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拥有若干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创新中心,以及知识的全球推广机制;在国际舆论和媒体格局中占据独立地位等。
三、争取制度性话语权的有效路径
一是要用国家战略意志去布局和争取制度性话语权。中国是个规模和体量很大的国家,在争取制度性话语权上,显然不能简单地复制一些国家采用的所谓全盘融入的道路,必须有所创新,有时甚至要另辟蹊径。
大国在国际秩序竞争问题上,最终结果是看谁能将谁纳入到自己领导的国际制度体系内,使其“被制度化”。当前,中国已经参与到大部分通行的、国际上接受和使用范围较广的制度,对于这类制度我们还需要抱着开放的态度学习消化,对于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要同有关国家一起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就此而言,中国是当今国际制度的参与者和改革者,不是挑战者。中国人习惯在遵守规则中改革和完善规则,不像有的国家那样喜欢在破坏规则中另起规则。但是另一方面,对于对大部分国家明显不合理的、不能反映国际力量格局对比的制度和规则,以及正在制订中的全球新兴议题领域的制度和规则,例如网络、环境、深海、极地、空天、无人机在冲突中的使用等新领域,则需要更加主动和积极地参与。
二是要从受动思维转变到能动思维争取制度性话语权。中国目前已经走过了过去大规模参与国际制度的历史发展阶段,目前需要从受动转变为能动,既要在已经参与的制度内积极争取话语权,也要在新兴国际制度建设领域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能动思维并不是说中国要去挑战或者主导国际制度,而是要在未来国际秩序的制度安排中,争取到中国应有的制度性权力和制度性话语权。我们需要有步骤地在各个领域逐步累积自己的制度性话语权资源,将其作为一项国家非物质的战略性资产来经营。
当前,制度性能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应该集中围绕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规则、“一带一路”互联互通规则、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制度体系等进行展开。另外,中国在同外部世界打交道过程中已经积累了许多中国倡议的制度和方案,国家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国际法律法规体系的编纂工作,假以时日的积累,就能成为中国所理解和实践的国际秩序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三是政府的行政服务要主动走出去争取制度性话语权。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经快20年了,企业走出去以后,自然带动政府提供的服务也要走出去,公民和企业走到哪里,政府的服务往往就会跟到哪里。制度性能力涉及通过具体的国际制度管理双边多边事务的能力,制度性话语权则是在具体国际制度中的解释权、影响力和领导力。制度性话语权分布领域,大部分都需要社会组织、企业特别是政府在国际上与他国合作一起来做。对于有的国际制度,我们可以采取“换人不换制度”的方式,向其输送来自中国的人力资源,提高中国在这类制度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对于有些新兴的国际制度,则在人和制度建设上都要争取满足我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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