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当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国营药厂。注意:是国营药厂,不是现在的国有药厂。国营药厂的经营权也是国家的。这样的国营药厂不用太多,全国若干个即可,专门生产各种廉价药品:
1、药厂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国家统一发放,参考同类企业的市场标准。
2、国家下达计划指令,生产哪些药品,每年生产多少,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
3、专门生产盈利性药厂不愿意生产的那些廉价药物、常用药物、救命药物。
4、药厂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研发新药。
5、药价在成本价之上适当上浮约20%,由于是廉价药,这不会给患者带来多少经济负担。
6、不生产市场上原本就供应充足的药品,不与盈利性药厂存在竞争关系,每年生产的具体药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到企业,并向业内公开。
这样的药厂做上若干个,就足够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医药费用愈来愈贵的问题,而且每年国家也不会投入太多钱。
如果再进一步适当做一些市场上原本就有的常用药,连每年政府支出的医保费用都会降低一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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