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
这一句话涵义十分丰富
吴鹏飞/文
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这应该是安徽省副省长的位置出现的第四个巨贪。这一次,中纪委通报用语之严厉、措词之尖锐、篇幅字数之长、列举罪错之多,都是极为罕见的。对此案的公告,老吴有以下六点见解,供读者参考。
1、感概一:共产党反腐动真格
这个陈副省长,据说可能创下了贪腐数额之最,当然这还要看最后查证的准确数字。将他受贿的总金额,除以他从副科级到副省级的工作时间,是名副其实的日进斗金。这种人的所谓工作主要就是收钱和送钱。他敢这样贪,多半也是用钱开路,向上攀附,有所依仗。他结交的高官绝对是一张巨大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动此案,会牵动很多贵人的神经,绝对需要非凡胆魄和雷霆之怒。在五年前这种巨案揭盖子还是难以想象的,由此可以看出今日中国反腐的决心,确实非同小可。
2、感慨二:反腐不搞讳疾忌医
陈树隆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可以说,他是长期隐藏在共产党内的异类,败类,丑类,可谓罪错累累,罄竹难书。共产党及时公开此案,不怕亮丑,不搞讳疾忌医,有力地证明了反腐不仅不会影响党的威信,相反,这种壮士断腕、刮骨疗毒、激浊扬清的勇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深深信赖和世界各国的广泛尊敬。这是一个政治集团有信条、有信心、有信念、有信仰的可贵表现。
3、问题一:惊天罪错发现太晚
从通报看,陈树隆这个人三观扭曲,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肆攫取巨额利益,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等等等等。我的印象,这是一个坏到极点的典型,一个贪官能犯的错误他几乎都犯过了。这么长时间、这么多的罪错,他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发现?我们的监督机制什么地方出了纰漏失了灵?在严厉惩办他的同时,我们的监督制度也要认真检修,找出漏洞,以防蛀虫再度钻营,给党和人民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4、问题二:败类为何一路高升
陈某人从1989年的副主任科员到2016年的常务副省长,27年间从事过金融、信托、投资、证券、工业、行政等领导工作,调动频繁升迁频仍。从2002年当上合肥市副市长之后,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几乎每两年就上一个台阶,历经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要职,这个大坏蛋深受器重一路飙升。到底是谁如此欣赏陈某,究竟是失察还是纵容?这个案例可否让我们痛定思痛,找到用人问题上的可怕缺失。
5、建议一:权力需要全程监督
此案贪官“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说明反腐高压对规范多数人言行有效,但仍有妄为之徒。腐败的内因是人性的贪婪,外因则是权力监督有盲点。朱元璋史上反腐最狠,在位31年6次大肃贪,杀贪官15万人几乎是官员的一小半。但晚年却发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的哀叹。这是因为封建吏治缺乏科学的过程管理,故严刑峻法也未能全其功。反腐,只有全过程监督,丝丝入扣,不留盲点和死角,始终保持“伸手必被捉、马上捉”的管理,才能压制人性的恶的冲动,才能使自控力极差的官员,也能做到清廉自守。古语“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6、建议二:反腐需要全社会参与
民谚“再好的刀,也砍不刀背到自己的”,十分生动地告诉我们,最有效的监督,是利益对立的双方的监督。如果诉讼中原告总是缺席,无论多么再优秀的司法系统其公正也要大打折扣。腐败,本质上是滥用公权力,损害公众利益使少数人从中不当得利。因此,要彻底反腐败,最好是花大力气建一套制度、程序、细则和办法,让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来监督公权力的使用,也包括对监督部门的监督。从根本上说,腐败分子动的并不是纪检和司法人员的“奶酪”,他们中的意志薄弱者完全可能被收买,这就是上述部门也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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