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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斌强:好笑吗!“占中”袭警者或与七警同关一处
点击:  作者:兰斌强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3-23 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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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占中”期间袭警向警察泼不明液体的前公民党成员曾建超,昨天前往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放弃上诉,开始其5周的服刑。而参与制止“占中”期间骚乱,被曾建超泼洒不明液体的、前不久被判2年的七名警察,或与曾同囚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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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5日,曾建超袭击制止“占中”骚乱的警察,向11名警察泼不明液体,被七名警察逮捕,期间曾激烈反抗。2016年5月,九龙城法院裁定曾袭警、拘捕等3项罪名成立,判刑5周。曾提出上诉,一直拖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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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7日,香港区域法院杜大卫法官裁定,逮捕曾建超的七警察全部有罪,并判刑2年。社会一片哗然:参与骚乱、袭警者只判5周,而执行公务制止骚乱、被袭的警察却被判2年。法院的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强烈的不公平感。为七警察鸣冤叫屈、支持警察的声势一直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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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曾建超才放弃了其原来的上诉。因此,昨天他在进入高等法院前,一方面对记者承认,自知当日参与“占中”以及期间其所作所为“实属法律所不容”愿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还强调七警察也要明白这个道理。

 

  骚乱分子与执法者、5周与2年,这是同日而语的吗?

 

  现在,人们通过众多媒体已经很清楚了七警察当晚的激烈举动,作为执法者,被制止的骚乱对象袭击泼洒不明液体,被袭警察的行为显然大多出于本能的情绪反应,即使这些行为不妥或过当,但比起有意挑起社会骚乱的行为,谁更危害社会?

 

  可是现时的香港法院似乎完全不理睬这些,他们只讲求法律的“公平”。然而,5周和2年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吗?为何七警察判决后有那么多的民众表现出愤愤不平?而曾建超昨天却表现出的是高兴彩烈的“含笑入狱”?反对派也在再次为曾建超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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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有良心的市民不是傻子,昨天,一些香港市民在曾建超到达高等法院时,在门前打着标语,喊着口号斥责他“罪魁祸首”“混蛋”“严惩祸首曾健超!”是最好的见证。

 

  还有四天,香港就要选出新的特首,从目前的选情来看,以黎智英为首的反对派已将选举搅浑,鹿死谁手还真很难说。如果真如黎智英等人所愿,香港的乱象会更加剧。而曾健超还是本次特首选举委员会1200名选委之一,即使他昨天已入狱,但26日他依然有一票推选票。

 

  曾建超得意的奸笑与七警察冤屈的面容会一直留在人们心里!

 

  2017年3月22日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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