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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恩培被判终身监禁能否震慑大老虎?
点击:  作者:航亿苇    来源:人生茶馆  发布时间:2016-10-10 09:31:35

 

        原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被判死缓,但这是第一宗大老虎被死缓后,法庭明确判词“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也就是终身监禁。

过去,贪官若被判死刑并执行,那就没戏了。可如果死缓,两年后改无期,无期又可转有期(最长20年),他们通过一系列“立功表现”,理论上死缓刑最短可以只坐牢十三四年。从世界法理上来看,减少死刑是时代趋势。渐渐地,中国不再随便判贪官死刑。规则是属于非暴力犯罪的一般都不再判死,“受惠”的也不止贪官朋友。有人不理解,但老航完全支持。一个国家杀戮过重并非好事。贪官及其他非暴力犯罪不用判死,也等于留下活口,尤其可对以后捉拿潜伏的贪官留下重要线索与证据。他们不用死,相应的,其他一些罪种的刑罚也只能与此标准相一致。而贪官不死,长期在狱中呆着,也莫以为他们得到什么便宜。对有些人来说,受活罪反倒生不如死。

减少死刑是一个国家走向文明的标志。生与死一线之隔,却是无法弥补的生命悲剧。被抓到的贪官和其他罪犯一样,虽说错案的可能性很小,但也不可排除有人甘愿顶包和被陷害的可能,若执行死刑,万一搞错了,那就酿成重大错案了。

不能随便判死,过去的死缓又太便宜了大贪官,故2015年国家修改刑法,“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由于刑法的国际通则是不溯既往,早先被判死缓的刘志军、谷俊山等人,在理论上可以反倒逃过了终身监禁一劫。他们应当感谢反贪部门与司法机构那么快将他们处理了。而白恩培这老哥们案件直到201610月才审理,他的罪过又特别大,就算中了“第一枪”了。不过,在理论上,刘志军、谷俊山等人也可以死缓变无期后就不转有期,那也可以同样“享受”白恩培的待遇。犯人在服刑期间能否“立功减刑”,究竟是怎样子的一套做法,老航连当小贪官都不够资格,便不怎么了解。

白恩培老哥们的贼心也真够大的,捞了钱财达2.46764511亿元人民币,另外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法庭认定的受贿行为,是从他当青海书记一直到人大任职期间。老航替他算了算,时间跨度至少15年。他在云南任职期间,曾发生“躲猫猫”事件、孟连事件、“倒白委员会事件”、金座非法集资案等,让云南那地界乱相丛生。云南也出了多个大老虎。2001年白恩培转任云南省委书记,当时就有原省长李嘉廷的腐败案曝光。白恩培针对李嘉廷案,曾信誓旦旦地在大会上说,“腐败不除,事业难兴。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可正像其他大老虎一样,他嘴上做反腐斗士,私下里却大贪特贪,直到将自己送进人生不归路。

法院首次将终身监禁判决写进判决书,中国虽然不采用判例法,但实际上也算有了一个参考标准。2015年刑法修正后,其他那些大老虎多被判无期和有期,让人感到有些疑惑。直到白恩培被这样判决了,这才有了一个确定的参考坐标。从此,那些罪行与白恩培相当,以及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老虎,就得领这样的重刑了。这样的刑罚关键是断了“立功减刑”那条路子。除非获准“保外就医”,否则怎么表现也不能减刑。而且法律专家说了,这种人“保外就医”也很难,且即便可以“保外就医”,终身监禁的性质也不变。对有些大老虎,是应当如此重罚。没别的,就是在执法过程中更严谨些,不给那种重罪者可以用种种关系制造司法漏洞,不正常地变相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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