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资委都管不好,社保基金就管得好了?这批不看好国有资本的人,当然也是明里暗里推动国有资本私有化的人。既然都是变卖国有资产,为什么一定要划转到社保基金以后再变卖呢?
本来不应这样设问。因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下的调子。况且,从历史理由和现实需求来看,将“全民所有”的国有资本,划给“全民享有”的社保基金,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谁跳出来反对,谁就会成为“全民”的公敌。
但是,一则《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起草细节的报道,尤其是围绕这一事件进展的评论,引起了笔者的兴趣。深究下去,愈见蹊跷。
划转的国有资本怎么监管?
国有资本监管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至少在目前的中国,还没有见到理论与实践相互印证、公认有效的监管方式。君不见,十几二十年了,现如今,不还在试点、试点再试点吗?作为直属特设机构的国资委,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怎么做都不对。在一些人眼里,在“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理论推导下,把国有资本管住管好,那是几乎不可能的。
好歹,国资委还有一套林林总总、叠床架屋的规章制度,还有一拨相对专业、编制齐备的监管队伍。社保基金呢?跟现有的国资委相比,根本不成体系。国资委都管不好,社保基金就管得好了?奇怪之处就在于,那些极力否定国资委监管绩效的人,却是积极赞同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人,而且他们主张划转的越多越好、越快越好。这正是引起笔者警惕,进而关注这一事件的原因。
再者,这批不看好国有资本的人,当然也是明里暗里推动国有资本私有化的人。在鼓动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议题上,却从不提划转之后能否管住管好的疑问,也不再提国有资本低效、垄断、腐败等老生常谈之事。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强化社保基金监管队伍和监管权利的政策主张,也没有见到社保基金为迎接大规模国有资本划转的制度准备。一句“管资本”,成为其自信心满满的万能钥匙。似乎,在相同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下,从正部级的直属特设机构到正部级的直属事业单位,监管主体变更所带来的国有资本流失风险,是不需要讨论的。这不是很反常理吗?
莫非,这里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和安排吗?于是,引出笔者的下一个疑问。
划转的国有资本怎么处置?
监管和处置,是两个着重点完全不同的概念。监管,总体上要拿在手上,靠鸡生蛋,用国有资本运营所产生的利润来弥补社保缺口;处置,那就是要卖,靠杀鸡取卵来直接套现。前者复杂,后者简单;前者细水长流,后者一锤子买卖;前者是活钱,后者是死钱。这不,还是这批人,在讨论划转上市公司股权好,还是划转非上市公司股权好时,已经迫不及待地表示“最好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因为变现容易。当然,也有人表示非上市公司股权也要,真要变现,也不是不可能。
有媒体在分析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长期不落实”的原因时,提到了“一些利益部门”的抵制。说白了,就是在批国资委呗!在他们眼里,国资委成为抱着国有资本这个金娃娃不撒手的利益集团。所以这次,以社保基金缺口问题不能再拖延为理由,将国资委置于道德风口,使之进退两难、乖乖就范。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真的到了迫不得已,非要变卖国有资本来弥补社保缺口的那一天,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决策,国资委反对得了吗?这么多年来,在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划转,提高国有资本上缴财政预算比例等问题上,哪一件事国资委不配合了?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都是变卖,为什么一定要划转到社保基金以后再变卖呢?由国资委变卖以后,直接将变卖所得划转到社保基金,国资委卖,社保基金花,国资委烦,社保基金闲,国资委被骂,社保基金得赞,那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答案也许,很可能就是:国资委对变卖国有资本:不-积-极!
是的,现在的国资委,还就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坚定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信能搞好国企的大本营。主张国有资本私有化的力量,想尽各种招数要将国资委污名化、边缘化,最终实现去国资委化。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久拖不决的博弈中,在个别已出台的改革文件的表述中,其实已经看到了这样
企图。早前,基本上还是这批人,以地方政府债务超预警为由,积极地“建言献策”,要地方政府通过出售国有资本来缓解燃眉之急。这司马昭之心,路人已知两回了。
毋庸讳言,国资委及其监管框架当然不是完美的。但是,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条件下,它又是可行和可靠的。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这一问题上的表态是:“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里的主题词是坚持、发展、完善,是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而非另起炉灶,推倒重来。用改变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来“处置”国有资本,恐怕还是行不通的吧?
这股力量之强大,不是几句道理就能扭转的。那么,我们换一个议题再来较量,引出下面这个问题。
划转的国有资本谁来分享?
处置“全民所有”的国有资本,用以“全民共享”的社保基金,有问题吗?
这个真的有。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就是每一位公民均等化所有。不管你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管你是老板还是打工族,不管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籍,不管你是发达省份居民还是偏远落后地区居民,在国有资本面前理应人人平等。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体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优越性,最合理的方式,是将国有资本产生的利润,拿出一部分来进行全民均等化分红。即使一定要变卖国有资本,变卖所得也应该均等化分配。
但是,划转并弥补社保缺口,那就不同了。尽管社保基金的宗旨里有关于“对贫困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表述,但是那并不是设立社保基金的重点,重点还在于解决缴费职工养老金收支缺口问题。那么问题来了,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城市和乡村一样吗?东部和西部一样吗?不同编制的人一样吗?高收入和低收入的人一样吗?答案是肯定不一样的。本来是一人一份均等化的权益,划转到社保基金以后,就变成不均等了。本来算好是一人一块肉,扔到火锅里再捞出来吃的时候,有的人就吃得多,有的人必然就吃得少,还有一些人根本捞不着肉了。这个问题,政策设计者想到了没有?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都想到了、知道了、同意了没有?
作为生活在大城市的事业单位专业人士,笔者肯定是这场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再分配”的得益者之一。但是,我愿意为那些沉默的,甚至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利益受损的绝大多数人打抱不平。这也许就是本人与那些极力鼓吹国有资本私有化,为少数人的资本利益站台的人的根本不同。
(作者是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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