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雷洋嫖娼后被捕、抓捕过程中身亡”一案(以下简称“雷洋案”)自5月7日发生以来,案情扑朔迷离、几经反转,家属和警方各执一词、前后矛盾,各大媒体反应迅速、追问倒逼。目前,警方已将案发现场的真相公之于众,但案情仍未减温。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我们可以为这件持续4天、热度不减的舆情案例作出相关分析。
【快速导览】
媒介素养>>>案情扑朔时,当事人(及家属)应如何正确使用媒介为自己发声?
身份标签>>>给一个人贴上身份标签会对事件的传播效果产生多大的影响?
舆论审判>>>真相大白之前,媒体和网民进行合理推测和案情分析的底线在哪里?
① 媒介素养
“这不是一件随意忽略的小事”
如果要论及雷洋妻子最早的失误,就是毫无保留地自行披露了当事人的一切私人信息。
而昌平警方在其全部声明中,一直坚持使用“雷某”二字来称呼当事人。
“隐私保护”一词近年来越来越受关注,“网络人肉”这一功能也逐渐受到业内和大众的非议。从早年的“高跟鞋虐猫”事件,“李某某强奸案”,再到近年的“周一见”和男星出轨案,每当触及众怒的事件发生,网民总能人肉出事件主角,扒出其家庭、工作单位、住址甚至联系方式等一系列隐私信息。
而在雷洋案里,网友还未开扒,当事人家属就将这些信息一一交代了。这也容易理解,家属将自己当做“受害者”一方,希望通过披露信息使舆论对自己有利。但是,带有目的的信息公布即选择性信息发布,容易使当事人刻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在多次采访中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最早的知乎网帖《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主动披露的【人大硕士】【初为人父】【结婚纪念日】【婚姻美满】等信息点完美地获取了舆论的同情心。因此,在官方尚未发声的5月9日晚,微博上的各个大V纷纷关注此事,并以“为受害者发声”的姿态发出质疑,要求警方给死者一个说法。但事实证明,这些网帖的说法大多是基于臆测的冲动呼吁,经不起仔细推敲。
而死者雷洋的妻子,也在5月11日的采访中,将丈夫离家的时间由之前的“9点”改口成为“8点半”,以便支持“去机场接人”的路程时间。当群众发现这位妻子的话也不那么可信的时候,家属此时转移了话题,对媒体称“不在乎他是否嫖娼,只想知道是怎么死的”。
目前警方已给出相关证据,央视新闻也播出了对足疗店当事人的采访证词,雷洋嫖娼坐实。细数雷洋家属在此案前后的应对办法,多为情急之下的不明智之举。那么,问题来了,当深陷扑朔的案情中时,当事人(及家属)应如何正确使用媒介为自己发声呢?
作为死者家属,不愿相信嫖娼事实和死亡事实乃人之常情。但是,毫不顾忌死者隐私权,直接将雷洋的名字写在网上、将单位信息公布在舆论场中,大规模地炒作自己丈夫和同学的死,也没能做到给予死者基本的尊重。
另一方面,假如家属能够全力配合警方,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客观传达给媒体,既能够让死者“走得体面”,又能够尽快使案件水落石出,还省下了一波三折的情景闹剧。
② 身份标签
“还记得犀利哥吗?我们深深伤害过他”
给一个人贴上身份标签会对事件的传播效果产生多大的影响?
答案是非常大。
假设一下,雷洋不是人大硕士,而是【碌碌无为的寻常人】,“嫖娼致死”这四个字发生到他身上之后,舆论反应还会有这么激烈吗?不排除会有部分网民希望“为普通人伸张正义”,但大部分人会持“不上进的普通市民,嫖娼至此真是罪有应得”的观望态度。
再换一个标签,如果雷洋从知识分子变成了【政府官员】【亿万富翁】【农民企业家】【当红明星】,那么舆论又会倒向哪里呢?会不会对他的死一片叫好?看客们还会为其“是否嫖娼”拼命质疑和申辩吗?
这就是标签化的可怕之处。
戏剧化的一点是,雷洋早已于2009年从人大毕业,并非在读,因此这件事本不应牵扯到母校。【人大硕士】的标签之所以被家属方反复使用无非是想强调“高学历不可能嫖娼”这一论断。而雷洋的最新标签其实应该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某中心主任】,该协会属国资委下辖,虽不至于是国家机关,但性质也差不多。如果一开始家属并没有掌握话语权,雷洋头上的标签换成了后者,今日舆论应该就是另一个朝向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及时为雷洋贴上了“人大硕士”的标签,该案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得到人民大学的同学和学校司法的支持,推动案件朝真相发展。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整件事情。嫖娼坐实之前,网民一致对此事持怀疑态度,相信“警方将受害者殴打致死”;嫖娼坐实后,网民依然没有停止发问,舆论大潮变成了——“嫖娼不是重点,我们只想知道人是怎么死的”。似乎自始至终,网民都不相信警方的办事能力。
这也是标签化的一种情况。由于长久以来警民矛盾,加上“躲猫猫事件”等报道给警察这个团体蒙上了一层“出警速度慢、执法随意、草菅人命、好吃懒做”的刻板印象,使民众“怕警察”、“远离警察”、“不信任警察”。
关于警方的作为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但对警方“标签化”负责的媒体也需要反思一下自己的报道群:警方办事是否真的一直糟糕?和警察相关的报道除了“警民矛盾”,是否还有“警民一家亲”呢?
③ 舆论审判
“别以道德之名干涉司法独立”
从2010年的【药家鑫案】开始,中国的媒体也渐渐走上了“媒介审判”的歧途。这个来自西方新闻界的舶来品,得力于互联网的兴盛和普及,在近年来的各大公共事件中兴风作浪。
“舆论审判”会对正常的司法审判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有积极也有消极。积极面表现在倒逼司法部门的行动,消极面表现在影响司法的判断。但不论消极还是积极,媒介审判就是越界行为。
近两周的热点来看,不论是魏则西事件、陈仲伟事件,还是雷洋事件,舆论对它们的反响都特别高涨。这一方面说明受众的媒介素养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的舆情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舆论场活跃在一定层面上是值得高兴的——至少证明我国的新闻模式不是“你说我听”的僵局。但也带来了另一方面的问题——舆论屡屡只顾情绪宣泄,避重就轻,放大所谓的弱势,声讨他们眼中的“恶霸”。
于是,当警方说“雷某嫖娼”时,舆论反驳说“初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不会嫖娼”;当警方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时,舆论无视科学偏要强调“爱运动、无心脏病史”;当警方说“手机定位、信息删除”时,舆论一口咬定“警方为毁证据删除信息”······在舆论的逼迫下,警方拿出了足疗店当事人、出警当事人、目击者、家属等多方面的证据以证清白,但对他们来讲,认真办案是全部工作,由于涉密,警方并没有把全部信息都公之于众的义务。
那么,在案子面前,媒体和网民进行合理推测的底线在哪里?
事实上,这一次的雷洋事件中,各大媒体表现出了应有的风范。以澎湃、财新、新京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人民日报、凤凰评论为首的媒体,反应迅速、追踪及时,短时间内拿出角度各异的采访、报道、评论,集体发声,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内形成真相倒逼的阵势,正确地引导了舆论的方向,使群众很快摒弃了非理性的情绪宣泄,投身于对真相的期待中去。
媒体和网民进行合理推测的底线就是,不干涉司法、不放大道德、不强加于人,如果想要为真相出一份力,请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分内的工作,可以适当施压,但决不能施暴。
总之,我们在惋惜雷洋之死的同时,也别忘了嫖娼这件事本来就是有道德枷锁的,原罪不能因为死亡之事的严重就消失殆尽,而一个人要想将丢掉的面子抹干净可能就要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对新闻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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