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经济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2015年11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讲话,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发展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限于篇幅,这里主要选择性地讲解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分配制度、基本调节制度、自主开放型经济制度以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共五个问题。
一、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
习近平说:“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期的经济发展来说,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尤为必要。通过巩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坚持改革性质,通过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深化改革,两者都体现了公有主体型产权制度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一发展思想,有利于消除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私有化、土地私有化、金融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干扰和负面影响。
(一)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总体思路
把握习近平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必须首先把握其总体思路。总体思路主要有两条:一是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前者体现了“战略定力”,后者则需要“问题意识”,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针对性。
两个“毫不动摇”最初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是对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长期探索的总结。1978年我国开始搞改革开放,逐步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固定下来。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必须坚持。没有这种习近平称之为的“战略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根基,就会导致“颠覆性”错误。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也碰到了一些严峻挑战。概括地说,即习近平所指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具体而言,第一,公有资产虽然在社会总资产中仍占明显优势,但在经营性资产中已不占优势,公有制企业的就业人数明显少于非公有企业的就业人数。一些人甚至提出土地私有化、国企私有化和金融自由化主张,发起了对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优势地位的根本性挑战。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已总体上与市场经济相融,但仍然存在如何进一步高效地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问题。尤其是如何在改革中实现习近平所强调的提高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这是一个新的挑战。第三,如何进一步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其与公有制经济融合共进和双赢合作。显然,这只能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倒退和走邪路都没有出路。
简言之,习近平明确提出,“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5年6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讲话)“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习近平: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2015-11-24 新华网)
(二)重点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要部署,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的概念,后来又经过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的重要发展。新一届党中央和习近平则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一,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上,提出了两个根本性论断:一是首次肯定它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二是提出它成为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两大论断对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前提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合作、共同获得发展机会,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认识基础。
第二,确立了三个“允许”和三个“鼓励”的政策框架。前者即“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后者即“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推进国有企业进一步与市场经济相融和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空间,解决现实中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的矛盾、收入分配矛盾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政策通道。实际上也突破了“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的两极对立,强调两者应当实现融合共进。
第三,在参股经济成分的地位与作用上,强调发展公有资本控股为主,也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习近平特别提到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将确保混合所有制真正成为公有主体型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仍然有舆论提出,要单向重点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基本方向,或者对谁控股态度模糊,这是不符合党中央相关决定和习近平思想的。第一,全会的思路在于,一方面提出“三个允许”“三个鼓励”的政策框架,另一方面又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因为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显然,政策框架作为手段应当着眼于和服务于两个“有利于”的政策目标。相关“解读”要以此为据,更不能走向反面。第二,“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兼容”表明,并不存在国有资本与“市场化”的逻辑对立。只有在有利于更好完成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不影响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前提下,一般竞争性领域利用非公有资本的优点,适当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才是对待习近平“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思想的正确态度。
因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是,在全社会上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混合发展,在微观上以公有资本控股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大发展,并适当发展非公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之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就是“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
(三)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生产关系结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管理结构的复杂状况决定的。由于我国生产社会性的多层次性、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社会经济管理的复杂性等原因,还必须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方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一个特点。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其他多次讲话中,习近平系统阐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思想。
第一,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二,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是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并促其发展的一个关键。
第三,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这就要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这里我们要特别指出的是,历届中央和习近平一直强调,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其引导。所谓引导,就是要使它的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克服消极面和离心倾向,为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服务。不可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营宗旨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称之为唯利是图,必定有与社会主义实现经济社会调控目标和共同富裕宗旨不相吻合的一面。其中的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对职工有剥削关系,对于社会责任也往往被忽视,存在经济学所说的“外部性”。尤其是超富阶层,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助长了两极分化。因此,忽视对它的引导和规制,是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将鼓励、支持和引导三者相结合,这是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分配制度的思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012年11月,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强调:“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活生产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坚持按劳主体型分配制度的必然性
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环节。生产对分配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分配反过来对生产起着重要的反作用。我们首先要从理论上搞清楚,我国为什么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
第一,只有科学贯彻按劳主体型基本分配制度,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当代公平与效率最优结合的载体之一是市场型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显示的经济公平,具体表现为含有差别性的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这种在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方面既有差别,又是平等的分配制度,相对于按资分配,客观上是最公平的,也不存在公平与效率哪个优先的问题。只要不把这种公平曲解为收入和财富上的“平均”或“均等”,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政策调节,按劳分配不论从微观或宏观角度来看,都必然直接和间接地促进效率达到极大化。这是因为,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按劳取酬的合理收入差距,已经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使劳动力资源在社会规模上得到优化配置。
第二,实行按劳分配主体型基本分配制度,是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在分配领域的主体地位。而按照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实质是按照这些要素的产权关系进行分配,是表象与实质的对立统一。
(二)初次分配改革思想
所谓初次分配,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作为主体的分配。结合国外和国内现状来看,初次分配都是人们利益关系的根本。它一般占居民收入的80-90%,再分配只占居民收入的10-20%(如美国为12.5%)。注重初次分配领域的深化改革,是习近平分配体制改革思想的突出特点,核心是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有较高比重,这是按劳主体型分配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在较长一段时期里,按劳分配制度有所削弱,有人有意否定这一基本分配制度,主张把分配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实际上是主张按资分配为主体。从实际历程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群众得到了许多实惠,但最近十余年国民收入分配上中劳动收入比重大大下降,加剧了劳资关系紧张。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就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地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怎样实现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相比十八大的粗线条勾勒,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提出了更具体的政策主张。概括起来是三条基本路径:一是提出要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提出要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三是适当减少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薪水。四是继续推进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二,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这个表述颇有深意。曾经有一段时期,有舆论将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并提,笼统地讲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但实际上,各种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所获的量的依据和分割规律是不同的。比如,工资收入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其实际数量取决于劳动者的谈判和博弈状态,而不是劳动者的边际贡献,非劳动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收益则受竞争规律和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开提,这就有利于破除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混同。另外,全会提出了要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措施。从这里还可看出,初次分配领域也离不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三,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这有利于实现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收入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同步,优化收入分配的区域格局,促进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三)广义再分配思想
所谓再分配,就是政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的分配,以调节初次分配中所没有解决的不公平问题。习近平再分配思想的特点是:既注重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经济手段,又注重运用社会保障这种重要的再分配形式;既注重发挥政府作用,也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再分配作用;既注重一般物品的再分配,也注重建立公共资源出让的收益合理共享,从而大大拓宽了再分配领域的视界,丰富了政策主张。
第一,加大和完善社会保障。
托底社会政策,这是习近平再分配思想的一个重要支点。有人说,“一套房子压垮一个中产”。当前,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工薪阶层背负着巨大生活压力。切实加强住房调控,深化教育、医疗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是构筑底线公平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这方面习近平有较多论述。比如,2013年10月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会,习近平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全力完成,但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坚持公平分配,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社会政策托了底,也就有利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并解除人们努力奋斗的后顾之忧,拉动社会消费增长。
第二,加大和完善税收、价格、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加大再分配。
这是习近平再分配思想的又一个重要支点。税收是加大再分配力度的基本手段,也是政府运用转移支付手段的前提。目前,我国尚未实现对于资本收入征税,工薪者所交个人所得税竟占到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的90%以上,一些私营业者偷税漏税、甚至非法骗税,这些都是造成两极分化趋势的重要原因。“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这是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鲜明政策取向,有利于“限高”、“提低”和“扩中”分配格局的形成。同时,物价波动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影响都很大,政府采取有力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物价稳定也是维护劳动者收入的重要举措。习近平针对农产品价格问题就曾说过:“政府要尽力掌控好农产品价格的度,不能太高又不能太低,高了怕城市中低收入的受不了,低了农民积极性也没有了,菜贱谷贱伤农这个问题就出来了。”完善阶梯电价、水价等也是明显的事例。这表明,即使在“市场决定”下,也必须用好价格政策促进收入再分配,不能陷入新自由主义的误区。
第三,加大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捐助,有时称为“第三次分配”,具有一定的作用。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的政策主张。习近平也提倡党员的示范作用,以先富带动后富。比如,2011年他在贵州调研农民收入时就曾鼓励当地村民王元洪继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既要带头致富,更要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这样,将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顺应当前社会力量发展的趋势共同致力于共同富裕,摆脱单靠政府进行再分配的传统思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就更加有利于形成促进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的再分配格局。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是分配的两个基本阶段和主要内容。不同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将导致不同类型的分配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这为规范今后一段时期的收入分配秩序指明了方向。其中,“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清理规范隐形收入”、“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都是重要的亮点。
人们对通过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的巨额财富强烈不满。因此,必须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打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例如重拳反腐,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等。习近平在2014年“两会”安徽代表团上,又强调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坚决取缔非法收入的决心,对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型按劳分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还有,目前对礼金、红包、回扣费、好处费及各种名目的“福利”等形式的灰色收入,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应加大规范力度,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2012年1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出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随着深入推行,而今风气日新,同样展示出良好的新局面。
总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分配制度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共同富裕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种以民生导向的改革开放,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实惠所在,也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确立民生导向的发展、改革和开放,就不仅需要运用再分配手段,如加大转移分配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资源要素和户籍制度的一体化,更需要在促进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发展和规范初次分配领域下功夫,如提高劳动收入占比、规范劳资关系、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和创业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共同富裕这个渐成“中心课题”的重大难题,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三、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调节制度的思想
习近平在2013年“两会”的讲话中强调“两个更”: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他更进一步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同时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
(一)双重调节的科学内涵
顺应历史发展要求和民众普遍期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市场决定”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是,一些舆论却对此片面理解,进行各种错误“解读”。如有人认为,“提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市场体系、政府职能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为标尺”,认为“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也因此“有了原则和检验尺度。”因此,必须正确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的内涵。从总体上它是强调市场与政府的双重调节,只不过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和职能是不同的。
一是在宏微观的不同层次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强调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共同矫正某些“市场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要“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仍会带来消极后果,必须运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避免或降低这些消极后果。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财政、货币等经济手段和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投资和消费等市场活动,事先、事中或事后进行各种调节,以实现就业充分、物价稳定、结构合理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目标。微观规制或调节主要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行为管理,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社会和谐以及保持生态良好,从而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在“市场决定”的资源范围上,正确含义是市场对一般资源的短期配置与政府对地藏资源和基础设施等特殊资源的直接配置、与不少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相结合。“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价值规律通过短期利益的驱动对一般资源的短期配置,而政府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对许多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和对地藏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特殊资源的调控配置。因此,在一般资源的短期配置中,市场发挥完全的决定性作用。在某些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中,政府通过统筹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来实现规划配置。而由于地藏资源等特殊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政府则通过统筹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来加强这些资源的调控配置。具体生产经营项目的市场化操作不等于市场决定,因为市场决定的实质是微观经济主体自行决定资源的生产经营项目,而事实上不少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往往是先由政府规划决定,然后再进行市场化操作和运营的。改革以来,曾经在稀土、煤炭等资源配置上实行市场决定性作用,结果导致资源的破坏性低效开采和低价在国际上销售,并造成暴富的“煤老板”和矿难频发,其教训是深刻的。
三是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非物质资源配置中,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应与市场的重要作用相结合。教育和文化大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因而通过市场作用来实现相关资源的配置作用要小一些。教育和文化中的许多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智力支持功能、文化传承功能、文化凝聚功能和文化导向功能,它只能通过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以实现非物质资源的高效配置。医疗卫生具有相当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量的国有医疗卫生单位不可能实现唯利是图的市场决定。
第四,在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的关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在质上和量上占优势的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本质特征。“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具有主体地位,国家调控能效便会大大削弱,便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便会使国家缺乏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第五,在分配领域,是市场和政府在财富和收入的分配领域各自发挥较大的调节作用。首先,在初次分配环节,市场通过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对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发挥较大调节作用,政府则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同样发挥较大调节作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增加,切实维护劳动权益,实现“限高、提低、扩中”的目标。其次,在再分配环节,政府要发挥更大作用,对初次分配造成的贫富过度分化趋势进行矫正和调节,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过去,在城市居民住房问题上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结果导致房价大涨,开发商暴富,老百姓意见极大,直到近几年才积极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使住房这一重要的民生保障问题出现转机,其教训是深刻的。
(二)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
怎样实现“市场决定”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呢?根据习近平的相关论述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主要的路径有两条: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完善政府职能。习近平曾明确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可见,应将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放在基础性地位。概括起来,习近平关于构建完善市场体系的思想主要包括:
第一,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由市场要素构成的市场客观有机系统。它是由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市场等要素市场,以及期货、拍卖、产权等特种交易市场之间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市场发育较为充分,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市场发育滞后,要素价格不能反映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将主攻方向放在三大方面: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应当说,这些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第二,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是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前提,只有着力清除各种市场壁垒,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要求继续探索负面清单制度,统一市场准入,探索外商投资的准入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等。这对于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建立诚信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通过完善的市场体系形成价格,是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机制。价格能否灵活反映价值量变化、资源稀缺状况和供求变动,是市场体系是否完善的主要标志。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一方面着力于明确政府定价范围,将它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并强调政府定价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提出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这就促进了价格的市场化、规范化。当然,“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并不等于政府不干预,关键是适当与否,同样不能片面看待。
(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界和经济界一些舆论基于对“市场决定”的片面理解,提出“有为政府”或政府作用也是由市场决定的观点,认为政府是实现“市场决定”的主要障碍,深化改革的“重心”或“中心”是“政府改革”,而政府改革又简化为“简放政权”。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怎么能够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理解为由“市场决定”呢?片面强调简放政权亦不对。它应是一个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系统工程。核心是建设民主高效的法治政府和为人民服务型政府,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主体性。
第一,健全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体系。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我国的宏观调控架构将出现三大变化:一是针对一般经济主体而言,更加突出地强调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地位。二是针对地方政府影响中央宏观调控实效的难点问题,强调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等指标的权重,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三是针对国际经济协调发展而言,强调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完善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当前,要突出解决食品药品等安全和价格,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语),以及住房等方面规制。
第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正确的政府调节,以政府自身正确地履行职能为前提,它必须要适应调控体系新变化的新要求。就顺应当前“市场决定”的经济趋势而言,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限制部分政府权力也确实是一个重要方向。政府则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不能“缺位”。第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职能转变及其贯彻落实,又要求必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习近平提出了“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等相关思想。
总之,今后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看作一个有机整体。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从而形成高功能市场与高功能政府、高效市场与高效政府的“双高”或“双强”格局。显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包括人大、政府在内的整个国家从法律、经济、行政和伦理等多方面的调节力度和广度,必然略大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调节能力,从而可以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和高绩效。
从而形成高效市场即强市场和高效政府即强政府的“双高”、“双强”格局。这样,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良性调节功能,同时在顶层设计层面避免踏入新自由主义陷阱和金融经济危机风险。这根本不是某些中外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作用论者所说的中国仍在搞“半统制经济”,也不是宣扬不要国家调控的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所谓“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更不是搞各种凯恩斯主义者都猛烈抨击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唯市场化”改革、规避必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
四、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主开放型制度的思想
在世界新格局和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开放,既面临机遇,也要应对挑战。2013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同时要树立世界眼光,更好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在扩大开放中坚持开放的自主性,构建自主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决定着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前途和命运。
(一)构建自主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思路
结合历史、国情与世情变化,我国必须加快构建自主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是习近平和新一届中央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总纲领。其总体思路主要体现在:
第一,关于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根据习近平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的讲话、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坦桑尼亚尼雷尔国际会议中心和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的演讲等历次重要讲话,更大范围,就是既要继续推进与发达国家经济联系,又要加强推进与新兴国家和非洲等地落后地区的经济交往;既要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又要优先促进同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既要保持和优化传统商贸阵地,又要拓宽范围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更宽领域,就是要双向促进中外之间在更多领域的相互开放。比如,我国将进一步扩大金融、电信、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物流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放开会计审计、养老育幼、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同时也希望外国的大门要对中国进一步敞开。更深层次,就是要在更加自主的基础上提升合作层次,促进国内外资源和市场更深度融合。比如要优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扩大人文交流,加强援外战略谋划,统筹多边、双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等等。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将更加有利于促进国内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强实力、增动力,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第二,关于自主型开放经济新体制的基本路径。根据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其他场合的论述,主要有四条:一是对外对内开放相互促进;二是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三是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四是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第一条针对的是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关系,第二条讲的是对外开放中“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关系,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对内对外开放的战略方向是更好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第四条是技术路径,即必须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四者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第三,关于推进重心,就是要对外开放要着眼于人,着力于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上海召开外国专家座谈会时着重论及的思想。他指出,如果人的思想禁锢、心胸封闭,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对外开放。他同时还提出“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中国将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等一系列新要求、新观点。在今天,人才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只有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培育出我国合作竞争新优势。
(二)构建自主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举措
怎样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怎样更好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怎样培育竞争新优势?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有综合性战略抓手。在30多年来我党持续探索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等一系列战略新举措。
第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着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及探索在服务贸易、投资准入、金融等领域扩大开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并提出“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大思路。201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要注重制度建设和规则保障,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这样,中国的自贸区战略就发展成为既包括国内自由贸易园区,又包括国家间自由贸易区,既面向全球,又重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的多层次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成为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综合性平台。
第二,深入推进沿边开放战略。中央已作出加快发展“东南国际经济开放圈”、“西南国际经济开放圈”和“东北国际经济开放圈”等建设,这是“亲、诚、惠、容”周边外交新理念的重要表现。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要与中亚国家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10月,在访问印度尼西亚时又提出要与东南亚国家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与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201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要“抓紧制定战略规划”,“加强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拉紧相互利益纽带”的主张。
第三,加强对外援助。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历来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坦桑尼亚、南非和刚果共和国,提出“对待非洲朋友,我们讲一个‘真’字”、“开展对非合作,我们讲一个‘实’字”、“加强中非友好,我们讲一个‘亲’字”、“解决合作中的问题,我们讲一个‘诚’字”的四字方针。这些理念和举措更加注重厚植中非友好的社会基础,更加注重人文交流、培训、技术、规划、勘探等软援助项目,更加注重合作共赢,在促进受援国发展中也培育着我国竞争新优势,充分展现出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必须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既然扩大开放对中国经济发展既有有利一面,也有不利一面,我们就必须在扩大开放中倍加清醒。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构建自主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思想,必须准确把握以下几对关系:
一是独立自主与合作共赢的关系。独立自主的关键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013年3月,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也指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时代潮流,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但一些国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冷战思维、各种渗透依然存在,强调独立自主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性。没有独立自主,也就谈不上合作共赢,因为“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
二是正确统筹自力更生与扩大开放、扩大内需和利用国际市场的关系。如前所述,我国必须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扩大开放。但是,扩大开放绝不意味着简单地扩大对外经济依赖度。它必须以更好地坚持自力更生和扩大内需为前提,不能片面强调一个方面忽视另一个方面。自力更生与扩大内需是强国之本,是中国制定发展战略、对外开放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正如邓小平指出,“象中国这样大的国家搞建设,不靠自己不行,主要靠自己,这叫做自力更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持续滑坡,国际市场疲软,外需不足的情况下,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也只能主要依靠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支撑,这应当成为我国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政策方向。
三是正确处理相互尊重与聚同化异的辩证关系。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客观上存在各种分歧和摩擦。对此,习近平在第六轮(2014)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上提出,“只要我们双方坚持相互尊重、聚同化异,保持战略耐心,不为一事所惑,不为一言所扰,中美关系大局就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这就提出了在面对差异和矛盾时必须处理好相互尊重与聚同化异的关系。
四是正确处理国际交往中“义”“利”关系。2014年7月,习近平在出访韩国时明确提出:“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他还更进一步阐述了这种新义利观的主要内涵,“政治上,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经济上,要立足全局、放眼长远,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这些思想也都大大地丰富了构建开放型国际经济新体系的内涵。
总之,习近平关于自主高水平开放的基本思想是,“要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善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同时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积极防范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引自2015年11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讲话)
五、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思想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习近平有关我国如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核心思想。2013年9月,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会,专门研究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问题。习近平主持学习并在会上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全党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巨大作用,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问题提出了很多新思想和新论断,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创新驱动发展思想体系。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创新驱动战略时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习近平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实力决定着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也决定着各国各民族的前途命运。”可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创新”有两大根本性特征:它主要是指基于我国自身力量为基点的自主创新;主要是指科学技术领域方面的创新。我国当前之所以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由于下列缘故。
第一,这是科学技术本身在生产力发展和综合国力中的特殊地位决定的。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纵观我国历史,1840年我国在世界经济总量中仍占比接近30%,但仍然在鸦片战争中惨败,习近平强调“根子之一就是科技落后。”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才能从根本上突破我国经济在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大而不强的情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坚持科技领先型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这是由当前全球范围的创新发展大势所决定的。习近平深刻认识到这种世界发展大势,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即将出现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但机会稍纵即逝,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变成挑战。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自主研究、自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塑造国际名牌。
第三,这是由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决定的。习近平指出,物质资源越用越少,科技和人才却越用越多。我们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也不能老是用别人的昨天来装扮我们的明天。事实上,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总体上已进入中后期阶段,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转换升级,西方发达国家的尖端核心技术不可能卖给我们,只能走自主创新之路。习近平强调,要改变“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传统观念。种种理由表明,我们必须加快从要素驱动型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的转变。
(二)加快科技创新与运用的体制改革步伐
目前,科技创新和运用体制仍然存在一些明显问题,制约着创新能量的充分涌流,也制约了已有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比如在产、学、研各环节存在明显的脱节,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的创新活动存在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的碎片化现象,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等等。创新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同样必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的总思路仍然是“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第一,如何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创新本身不是目的,是要通过创新切实驱动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经济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也必然要求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应当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过,科技创新有自身的特殊性。自主科技创新往往具有基础性、先导性、风险高、容易外部化等特点,一些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益技术的回报低,回报周期长,市场调节作用的局限性也很明显,更要注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只有把两者都利用好,才能真正形成中国特色的高效自主创新之路,才是符合习近平根本精神的正确解读。在创新资源配置上我们同样不能堕入新自由主义陷阱。
第二,如何更好发挥创新驱动中的政府作用?习近平进行了深入思考,概括起来主要有:其一,在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命脉的重要领域,政府要积极作为。要“加强支持和协调,总体确定技术方向和路线,用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等抓手,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其二,在促进创新的宏微观领域,强调要加强宏观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在微观上,则要进行创新主体的微观规制,政府还要在基础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公益技术、公共安全等领域发挥主要作用。其三,要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大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其四,提出要完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其五,维护创新秩序。最重要的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举措。这是实现创新成果外部性内部化,激励创新主体积极性的重要前提。其六,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我国很多重大科技成果都是依靠这个法宝搞出来的,千万不能丢了。”有舆论宣扬西方跨国公司在我国建立研发总部,就能解决我国的高科技短缺和科技现代化问题,那是肤浅的。西方跨国公司的主要战略目标是利用我国科技人才,高价出售科技产品,获取垄断利润,控制中国高科技和核心技术的自主发展。要言之,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抓基础、抓重大、抓尖端、抓基本,引导和撬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形成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
(三)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和引领关键核心技术。“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国科技创新基础还不牢,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在市场与政府双重调节下,始终瞄准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大方向,才能根本改变这种相对落后局面,实现我国民族经济“控技术、控品牌、控股份”的“三控型”产业发展模式。习近平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围绕自主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资金是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要素,政府投入、企业和社会投入、资本市场融资是创新资金投入的三个主要渠道。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大政府投入以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完善创新资本市场。其中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大对于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支持资金的使用监督,发挥政府政策和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切实促进自主创新。
第二,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人才是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另一重要要素。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重要的是要围绕自主创新育好人、用好人、帮助人、引进人。关于引进人,就是要广引海内外优秀人才,为我所用。因此,也就要“制定更加积极的国际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更多海外创新人才到我国工作。”
第三,加快自主创新的主要路径。主要有四大路径,即努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和协同创新。
(四)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加快自主创新和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两者都是习近平一贯倡导的思想。2013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提出“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2013年9月,在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会上又提出“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2014年6月,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讲话中提出“要更加积极地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这些论述深刻表明,自主创新绝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单打独斗,更不是排斥学习先进、把自己封闭于世界之外。应该使两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而不是相互割裂、相互对立。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曾长期引领科技发展,但明清时期闭关锁国,我国同世界科技发展潮流于是渐行渐远,多次错失富民强国历史机遇,就是一个沉痛教训。
辩证看待、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的关系,必须准确把握以自主创新为基点的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的科学内涵。这也是习近平重点论述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发展科学技术必须要具有全球视野。否则,既不能准确把握全球科技发展新动向和新趋势,也不能把握全球经济新变化对重大科技创新的新要求,自主创新就有可能陷入低水平重复,不利于国际经济竞争。第二,发展科学技术须要以我为主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包括加强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国际优秀创新人才,推进自主创新的国际合作、联合攻关等等。第三,加强自主创新必须向国际先进学习。第四,中外科技界应当携手应对全球共同挑战。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国际责任担当,也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路径。简言之,就是以我为主,具备全球视野、利用全球资源、瞄准先进水平、共应全球挑战,真正走上国际领先、发挥自身优势的自主创新之路,这些思想对于迅速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昆仑策网: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内容 相关信息
• 昆仑专题 •
• 十九大报告深度谈 •
• 新征程 新任务 新前景 •
• 习近平治国理政 理论与实践 •
• 我为中国梦献一策 •
• 国资国企改革 •
• 雄安新区建设 •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