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韩国首尔四季酒店举行了AlphaGo(阿法狗)与李世石五番棋对决中的第二局,人工智能“阿法狗”以211手,执黑中盘胜,再次击败李世石。
据说阿法这只机器狗,很恶作剧地在棋盘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向人类宣战的“死”字:
曾几何时,由于围棋搜索空间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过任何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很多人认为计算机战胜专业围棋手将遥不可及。甚至有人认为,围棋的顶尖水平需要哲学甚至艺术思维,不可能被计算机掌握。言犹在耳,现在不会再有人去意淫阿法狗到底能不能赢李世石一局了,而是开始担心和恐惧如下两个问题:
1、代表人类的李世石,在人机对抗的五番棋中,到底能不能赢一局?
2、未来统治世界的,到底是人,还是智能机器人,机器人会不会奴役和消灭人类?
与人类是否有未来这样的宏大主题相比,探讨法律人是否有未来可能是更迫在眉睫的。
阿法狗区别于过往机器人的最大特点,是它通过模拟人类神经元的网络进行学习的能力和在几何级数的变量中寻找最优解的能力。而此前人们普遍认为法律人无法被机器人取代的理由就是,律师、法官、检察官要解决的每个问题都是不同的,而人类建立的一整套繁杂的法律体系并不会直接针对一个个具体的事情,每件事情应如何适用法律要高度依赖律师、法官、检察官的经验与主观判断,这些都是依靠僵硬的、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运行的机器人所无法做到的。
阿法狗的横空出世打破了我们的思维定势。如果你去看看大多数法律人每天干的那些活,你会发现其中有许多部分都可以由机器来做。语言、复杂逻辑的处理,对涉及多变量情形的预测——具有类似阿法狗能力的计算机在这些事上可拿手多了。
想想法律工作中最死板的那部分:起草商业合同或者法律文书。在一名律师的职业生涯中,他也许要起草数以千计份合同,其中的许多都包含着大量重复的内容。现在,几家法律科技公司写出了可以自动生成这些文档的程序。这些软件的工作原理很像报税软件,问你一系列的问题,之后运用分支逻辑深入到特定领域。使用这些软件,可以将律师几十小时的工作耗时缩减到几个小时,就算那些需要很多文档的案子,也能把起草档案的时间从几天乃至几周缩减到几小时。
电子取证软件的意义也是革命性的。这些系统可以挖掘数量巨大的材料(例如一桩民事诉讼中的所有电子邮件往来),从中找出哪怕是一丁点的证据。最简单的软件只是搜索特定的关键词,但是更复杂的系统可以检测那些律师、法官、检察官也许会感兴趣的地方。曾经新手法律人头一年做助理时整天都在干这活,现在计算机做得更快,成本更低,却和人类做得一样好,甚至更公正无私。
甚至就在今年,斯坦福大学经济和计算机科学专业在校大学生乔舒亚·布劳德已经发明了一款机器人律师,它可以回答有关违规停车罚单上诉、付款保证保险申诉、航班、火车延迟索赔等法律问题。 此外,它还可以回答一些常识性法律问题,比如“我支付不起诉讼费,我该怎么办?” 布劳德指出,他开发这款机器人时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有数以千计的方式去表达同一事情,他无法做到为每一个问法都设定答案。他最后的解决方案是让机器人自身去学习和分辨措辞,机器人采用文本对比的方法,包括对比关键词、语序和名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越多,这套系统就会越完善。如果机器人不能作答,它就会通过案例演示的方式给用户提供有用信息,或者用户也可以选择直接和开发者联系。一旦机器人不能回答问题,开发者就会收到通知,马上为它补充相关功能。这样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它就可以解决了。
而美国南德州法学院的法律学者Josh Blackman说,他和同事开发的计算机算法能以7成的正确率预测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否将会维持还是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算法使用了超过90个变量,源代码已经发布在Github上。
面对科技的飞跃,人类律师、法官、检察官尚存的优势之一是,公众对法律自动化一直抱有怀疑。此外,法律机器人的开发者会遭遇大量法律基础数据搜集的难题。为了研发法律机器人,开发团队需要海量的法律文件,但是这样的数据库并不容易得到。比如,在中国,几乎所有的法院判决都已在网上公示,但是其他资料——比如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大都保存在法院的内部系统中,没有法院许可,外人是无法随意浏览甚至导出的。但规定和条例不会永远保护一个群体,法律人在今天这些尚有瑕疵的数据库和软件的压力下也不应感到有多么安全。
危机同时也是契机。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作为人类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我们,如果无法抗拒,不如笑脸相迎。自动化可以让当律师更有趣,大部分计算机能做的事都是律师痛恨做的。人类律师们可以将这个职业中最糟的那部分外包给机器,这样他们就可以用更多的时间来处理客户关系,并且确保计算机干了该干的活。自动化不仅可以让律师们摆脱苦差事,还可以让他们能为更多客户服务。当然,这一步可能十分艰难,机器人最终将会接手相当大比例的工作,它们不会感到疲劳,不会天天想着加薪升职,律所里面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会给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沟通和相互理解,但是对于初级律师的需求将会大幅减少,如此一来,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经历一场结构性衰退。但是,就目前人类所有的职业而言,法律业的前景看上去其实是相对最光明的。的确,律师们会吃点苦头,但是剩下这些人会从中获益。
对法官、检察官而言,是不是可以在条件成熟时,在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下,将机器人公诉或者裁判,也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在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选择信任检察官公诉或者法官裁判时,机器人虽不能完全代替人做出判决,但是可否不拒绝使用这项技术,让机器人的判决作为一种参考或辅助,使一年处理上百甚至几百件案子的法官、检察官们减少一多半儿的工作量,又何乐而不为?
结语 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为律师、法官、检察官提供饭碗的,这不是它的社会功能。它的存在是为人们解决问题的——而如果我们可以用更少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服务更多的人,你认为这是一条合理的路吗?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 昆仑专题 •
• 十九大报告深度谈 •
• 新征程 新任务 新前景 •
• 习近平治国理政 理论与实践 •
• 我为中国梦献一策 •
• 国资国企改革 •
• 雄安新区建设 •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