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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哭了!广西农民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法院竟这么判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观察者网  发布时间:2017-03-31 09:12:16

 

      最近的一期《今日说法》,把不少网友看得热泪盈眶。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是怎么感动这么多人的呢?

故事还要从2年前说起。

2015223日上午,广西南宁的农民张树添(44岁,初中文化),为了开荒种芭蕉树补贴家用,雇了辆挖掘机,把家后面的一片林地给铲平了。

他不知道的是,这片林地并非他认为的无主荒地,而是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凤凰岭林区。

这片林区是天然林,有10多个树种。

其中,还有55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樟树。

这些野生樟树长了30多年,在一夕之间被尽数破坏。

以现有的技术,起码要15年才能恢复这片植被释放氧气、固沙、吸尘、防躁等生态保护的功能。

破坏55株野生樟树是什么概念呢?

我国《刑法》中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砍掉2棵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就属于情节严重了,而现在被砍了55棵,这意味着张树添起码要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且,这不是个案,当地常有类似情况发生,公安机关很无奈,检察机关打算以此案杀一儆百,震慑犯罪。

砍伐樟树的当天,张树添就被批准逮捕了,他承认确实是自己雇了挖掘机砍伐樟树。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道理,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是,这才刚刚开始。

检察机关详细调查后发现,张树添完全不知道香樟树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更不知道屋后的大片土地是国有资产而非无主荒地。

本案的检察官认为,自己作为公诉人,都不能识别有多少树木属于国家的保护植物。

张树添砍伐樟树,应该不是为了牟利,而是认知上的错误。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张树添砍伐樟树只是为了开垦荒地,种芭蕉,而非利用樟树牟利。

张树添家里的4亩地,是全家所有的经济来源。

他上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儿子需要抚养。

那一年,父亲中风住院,大儿子考上大专,要交学费,他才想起了屋后的土地。

记者去张树添家里采访时,张母面容慈祥,听不懂普通话,记者问知不知道儿子犯罪要坐牢,她也只懂对着镜头一个劲儿地笑。

9岁的小儿子知道爸爸犯了罪,但妈妈跟他说七八个月就能回来了,他就放心地去帮妈妈卖草莓了……

接下来的故事比电视剧还要精彩。

检察官认为,惩治犯罪固然重要,但已经被破坏的林地并不能得到有效救济,而且被告一家人的生活很可能因此被毁掉。

他认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这起案件中是可以统一的。

于是,检察院讨论后决定出面协调,并于2016129日促成了张树添和森林公园之间的刑事和解。

张树添真诚悔罪,保证绝不再犯,他向森林公园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6612元。

而这笔钱,被用来购买树苗,在破坏的林地上重新种植,张树添负责这些树的养护和培育。

森林公园指定了几种容易成活、便于管理的树木让张树添种植,同时请求司法机关对张树添从宽处理。

达成协议之后,检察院同意张树添取保候审,回家种树。

201623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张树添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鉴于张树添与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已经达成和解,积极在破坏的林地上种植并护理珍贵树木,恢复林地生态,所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解释说,判处缓刑,有利于张树添更好地去保护那些珍贵树苗,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修复。

一年过去了,森林公园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来检查被毁林地的恢复情况,发现小树苗已经茁壮成长,覆盖了之前大片裸露的土地。

考虑到养护这些树苗也需要一定的花销,森林公园的植物专家还教了张树添一些既能养好树木,又能增加收入的方法。

张树添的小儿子2年来一直在帮助父亲种树,在这个过程中,认识了许多珍贵的植物。

节目的最后,是小朋友陪着爸爸在这些珍贵植物间穿梭忙碌的情景。

网友@喵四只 表示看哭了:“法律还可以这么解读,鼓掌鼓到手心发热!”

大家也纷纷为司法机关点赞:既讲了法律,又全了人情。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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