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2月22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北京市老干部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实施意见》出台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引导老干部遵守兼职和出国审批纪律,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其中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此外,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同时,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
北京市老干部局负责人就本市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北京市老干部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实施意见》出台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6年1月2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书记在2016年北京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结合北京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把中央精神和北京老干部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姜志刚在文件批办意见中明确要求市老干部局“对通知中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建议报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多次强调“北京贯彻落实3号文,一不能漏项,二要抓创新”,提纲挈领地为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根据中央及市委要求,我们把贯彻落实《 意见》和制定《实施意见》作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首善标准”和“组合动作”,积极推动《意见》精神落地,努力起草好具有北京特色的《实施意见》。从去年3月初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整合力量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8个专项组,先后在7个层面、经过十几次深入研讨,广泛听取基层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意见建议,吸收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集中征求了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报审稿)》。经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办公厅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性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然后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构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格局的重要遵循,是总结近年来我市探索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实践成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我市《实施意见》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依据中央《意见》内容,坚持落实精神不漏项,结合实际有创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中央精神与北京特色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充分体现转型发展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问:《实施意见》明确了哪些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共六个部分21条。序言明确了离退休干部重要地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定位。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围绕中心大局、把握正能量价值取向和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发展,在基本原则上突出“四个更加注重”。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明确主要任务,分块表述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涵盖了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建设等四个方面共14条。第六部分明确保障措施,对“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督查、加大工作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制度保证和队伍保证。与中央《意见》相比,我们把发挥作用和阵地建设独立分块陈述,主要考虑这两方面工作在离退休干部工作整体布局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是今后我市着力加强和改进的重点,有必要细化说明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为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还同时修订了《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并作为《实施意见》的附件一并印发。
问: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实施意见》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遵循“四个更加注重”的原则: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问:《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实施意见》提出每年要对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作出统筹安排,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做认同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看齐核心的表率。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实施意见》强调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和完善全市各级党组织、在职党员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的长效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断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健全和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问:《实施意见》对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作出了哪些明确规定?
答: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始终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关键所在。《实施意见》重点从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考核责任。二是在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构方面,依托市、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探索成立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地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依托市、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探索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基层党组织,管理和指导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三是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面,强调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积极推进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阵地、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四是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建设方面,要求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派讲政治、作风好、离退休干部信得过的在职干部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书记助理,并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同时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骨干分级分类培训。五是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按工作需要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实施意见》还规定定期开展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问:《实施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管理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管理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改进和完善集体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和组织活动;二是离退休干部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党费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三是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要主动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流入地党组织教育管理,并立足社区积极发挥作用;四是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五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问:《实施意见》对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施意见》坚持把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单独成段,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任务要求。一是在主题主线上,要扎实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坚持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正能量活动主要内容,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引导离退休干部把作用向最能发挥自身优势、最能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领域聚焦,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激励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在目标方向上,要注重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先锋表率”;通过家庭纽带、社区服务、社会交往等,教育和带动子女、亲友、邻居等身边人崇德向善,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时代老人”;组织引导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做推动科技进步、传承工匠精神的“科技达人”。三是在实现途径上,要巩固和拓展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结合离退休干部所能所愿与社会所需所盼,加强老党员先锋队建设,积极推进宣传展示平台、服务党建平台建设、建言献策平台建设,充分动员老同志积极参与地区、行业和单位的修志编史工作,把老同志身上蕴含的正能量转化为促进首都改革发展的新动力。
问:《实施意见》对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突出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强调继续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根据中央要求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经费标准。注意做好离休干部高龄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根据离休干部高龄养老需求,优先安排入住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并就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老干部信访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强调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活动和学习安排、作用发挥等工作。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出建立健全并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使用办法,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要求建立完善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好信息统计的重要作用。三是探索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和方式。要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注意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要求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要做好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四是完善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强调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给予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更多关心照顾。提出要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台账,努力实现精准帮扶。要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关爱互助制度。
问:《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建设明确了哪些举措?
答: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是老同志们学习教育、文化养老、组织凝聚和社会参与的重要平台,需要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加强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和大学建设,将其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指导和管理体系,以非首都功能疏解为契机,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搞好建设,推进市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转型升级,并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二是加强老干部党校建设,加快构建市老干部党校-区、系统老干部党校-单位及社区老党员课堂三级体系框架,强化系统指导,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老干部党校讲课、与老同志座谈等制度,突出服务老同志的办学特色,积极发挥培训离退休干部党员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离退休干部文化体育活动,要求推进老年文化活动资源共建共享,把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纳入地区文化体育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并结合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开展主题活动。要加强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老年社团和兴趣团队的建设和管理。
问:《实施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实施意见》强调,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体制。要求各区各部门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切实摆到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明确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逐步健全决策协调、联席会议和报告述职等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要进一步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坚持落实市、区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组织部副部长制度。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督查。要求各区各部门明确离退休干部工作要求,在谋划整体工作时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组织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考核机制,结果列为各级党建工作考核及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离退休干部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宣传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选好配强工作力量,高度重视干部培养提高工作,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纳入组工干部培养计划,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干部的能力。坚持严管与激励相结合,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者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健全落实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制度。
问:接下来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抓好中央《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节前后召开的全市老干部工作会及全市老干部局(处)长会议,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学习传达,迅速凝聚共识。采取中心组学习、务虚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并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传达学习工作,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原汁原味地学深悟透文件内容,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将文件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二是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坚持结合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把《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我们在起草《实施意见》之初就进行了统一规划,着手制定我市1+X制度体系。目前,《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作为《实施意见》的附件一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大学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老党员先锋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已经印发,还有一些政策措施需要下一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起草制定。三是着力抓好责任督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贯彻落实的督查责任,健全督查工作体系,通过专项检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跟踪督促贯彻执行情况,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中央精神、市委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文件精神尽快落地见效。四是着力抓好问题研究,不断总结提升。要注重加强贯彻落实中的问题研究和经验总结,重点关注文件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难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强研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破解。通过经验交流、问题研讨、情况通报、会议推进等方式,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抓出北京特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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