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新闻热点 > 阅读信息
开眼:薄谷开来减刑的法律文书,“缓期而年执行”你造吗?
点击:  作者: 管窥君    来源: 管窥天下   发布时间:2015-12-14 19:10:14

 

   今天下午,两个名人减刑的消息成为热点新闻,各家媒体在报道时都引用了相关法院的法律文书,让我吃惊不小的不是减刑的内容,而是,高级法院的法律文书里,竟然还有一个明显的错字!

  建议将罪犯薄谷开来死刑缓期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特提请裁定。

  这是各家媒体的相关报道所引用的法律文件中出现的一句话,具体说,是关于薄谷开来案的提请减刑建议书”(2014】司燕减字第229)中的话。

  缓期而年执行,啥意思?你懂吗?

  其实,只要看了整篇新闻,你我都懂,而年应是二年之误。

  最近,新闻界出的文字差错可不少,其中有两件性质还是相当严重的。这次会不会又是新闻界的问题呢?

  于是,我和我的一位同事查了很多家很多家的报道,发现都是而年,而且,这些报道都标明内容源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是,可以判定,这次的差错不是新闻界所为,因为,即使哪个媒体发现了法院文书上的错字,也没法替法院改错字啊。

  那么,我就不能不说了:从那个建议书的起草,到今天公示于众,得经过很多很多道的审查把关程序吧?“建议书的落款时间是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件的公示的落款时间是“20151116”(备注:建议书公示用两种方式来表示日期,这不是我的小疏忽,而是文件的原文),公布上述文书的今天是20151215日,跨度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那么多道的审核程序,就没人发现那个错字?

  而且,薄谷开来案不是一般的案子,而是惹人关注的案子,虽然理论上说,对任何案子的处理都应该同样地认真,但地球人都知道,对任何案子都同样地认真那是极难作到的,那么,对这么敏感而受人瞩目的案子,能不能在处理环节上多加一分认真呢?

  依法治国是国策,是大口号,作为依法治国的最前沿的部队,法院自身严谨认真的态度和形象有多重要,就不用我多说了。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