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大国按】王岐山对贪腐官员无疑是“金刚怒目”,对纪检干部却也不是“菩萨低眉”。
在9月23日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话说得直截了当,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就是一个字,“严”!
赵再兴:对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约束问题,王岐山之前也多次谈到。其中首要的问题,是对自身定位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次王岐山又重申:“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监察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他特别指出:“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两句著名的引语,两个关键字眼“硬”和“正”,正是“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个目标的很好概括。没有正气、硬气,执纪监督哪有底气?
说实话,对于“强势”的纪委,舆论在支持其强力反腐的同时,也带有几分隐忧:纪委会不会滥用权力?如何保持谦抑、实现自洁?
这指向了一个关键问题:谁来监督纪委?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句话王岐山之前也曾说过,这次进一步阐述:“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充分信任、寄予厚望。越是肩负重要使命,越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怎样监督纪委,王岐山这次给出明确的回答——
王岐山:中央纪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密切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教育、警示、挽救、惩治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在系统机关内设立干部监督机构,是纪委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强化自我监督的成果,使之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这段话点明了监督纪委的几个方面,他律方面包括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自律方面有日常的监督管理。
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不难理解,这里面需要说明是党内监督。按照党内法规制度,地方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监督。
在系统机关内设立干部监督机构,曾经是热点新闻。2014年3月,中纪委新设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舆论认为,这一部门堪称“纪委内部的纪委”。
而在同年的5月9日晚间,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仅有三十几个字的消息,立即引爆舆论围观。官倒不大,算不上“大老虎”,引人注目的是其“纪检干部”的身份。纪委清理门户,很多网友用“反腐不护短”“打掉腐败灯下黑”来评价。
反腐没有禁区和盲区,纪委不仅查别人,自身也要受到约束,纪检干部不是天然就有“免疫力”,中央纪委的官员也不例外。王岐山之前就放话,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这次座谈透露的一个数字也很有说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
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王岐山毫不避讳,直面压力,更指出纪检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王岐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委也不是净土,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
以案谋私,反腐败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从严治党必然难以落实。所以,王岐山再次重申担负责任、严格纪律——
王岐山:纪检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王岐山讲到要解决“不敢”“不能”“不想”的问题——
王岐山:首先要解决“不敢”问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能力,坚决清理门户;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坚定信仰、坚定信念、坚定宗旨上,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强化“不想”。
这三个“不”,反映出层次和境界。如果“犯了事儿”就能被及时发现、查处,乃至清理出队伍,干部心怀恐惧,就会“不敢”;如果制度精巧,程序严密,防微杜渐,无懈可击,就会“不能”;如果理想信念坚定,念兹在兹,表里如一,干部自然不会心猿意马。可以看出,“不想”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实现起来对干部的要求很高。怎么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在选人用人上。“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才能树立导向。
论及干部与组织的关系,王岐山这次“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表述也颇受关注——
王岐山: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就会发现,如果各级党委、纪委真正履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干部,他们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以“子不教,父之过”与干部的管理教育作比,当然不是肯定“家长制”的做法,而是强调承担责任、严格要求。如果对干部的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这样的党组织是软弱涣散的,这样的党组织负责人是不称职的。“不问别人的责,你就要被问责”,这是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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