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民生证券官网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涉嫌伪造公章、伪造合同等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太原市公安局已对其所涉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投资者并不接受这一说法。投资者那先生称,曾与许静前往公司总部,在总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听取业务介绍,并有朋友陪同前往。投资者是基于对民生证券的信任,才投入了巨额资金。
合同到期无法兑现本息
记者采访中获悉,从去年5月开始,许静及公司证券经纪人在内的工作人员向众多投资者推介“民生证券新三板基金”。据当事人提供的民生证券《基金委託理财协议》显示:当事人与许静共同出资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新三板投资基金”。合同约定,许静作为该笔资金的代持人代为投资,在许静无法履行相应义务时,民生证券需承担许静相关义务,包括兑付投资款及收益。合同还显示,该基金存续期为3个月,除去各项相关费用后,固定收益为12%。
据记者了解,近百位当事人投资情况各不相同,但大多是在今年5月份和7月份合同到期后,民生证券营业部无法兑现本息,导致此案爆发。多名当事人称,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单项最大一笔近亿元。许静原籍吕梁市所辖孝义市,因此,案涉金额60%源自孝义,其他为太原投资者。
许静被捕时喊“是被迫的”
许静的朋友向记者描述说,许静1981年出生,年轻漂亮、很能干,很受总部领导喜欢,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并以优秀党员身份参加总部的表彰大会。因工作能力突出,30出头就被任命为太原长风营业部总经理了。许静从2008年进入民生证券开始,就长期推销高收益产品,有的产品年收益高达40%。其妹妹许波长期伴随左右,经常在证券营业部出现,不知情者以为是营业部员工,此次搜出的假公章,就是在许波的包里发现的。
投资者苏先生、张先生、郭先生均称,我们于上月25日就向民生总部交涉此事,如果是许静个人行为,为何拖了几天才报案?许静在29日被警方控制时,部分受害者在场,许静当时曾对在场的人说:“我也是被迫的!你们闹吧,不闹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据资料显示,民生证券上月25日接到第一份举报材料后,即成立由总裁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公司抽调了各部门骨干力量近20人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太原开展工作。本月10日,民生证券发布公告,称许静案件纯属个人犯罪行为。
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工作人员张先生说:“因为我不坐班,也不常来,我的亲戚也被骗了。在工作组成立之前,部分受害人曾经前往民生证券总部与相关人员接触,协商解决方案,后民生证券为了避免众多受害人在北京聚集,公司总部才成立工作组。该工作组负责人向他进行相关调查时,曾经表示让他不要闹;至于投资损失和他的工作问题,公司一定会解决好的。”
律师:机构应为管理漏洞担责
民生证券官网中表述,“民生证券客户资产管理在严格遵循以价值为基础的投资理念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严格授权、规范流程及集中研究来控制投资决策风险”。受害人质疑民生证券内控漏洞严重,导致营业部总经理许静长期以“民生证券新三板基金”名义进行资金募集,致民众被骗,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地投资公司袁先生说:“他们也游说过我,让我也投,但民生证券管理漏洞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就因保荐造假公司上市被证监会施以没收业务收入、罚款、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处罚,责令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管控制度进行整改。要不是我知道民生证券这种不负责任的丑闻,我也投进去了。”
副总经理已失联
执业律师于爱军表示,因众多投资者欠缺法律及证券投资风险意识,特别是面对有合法营业资格、证监会核准的、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公司、证券营业部老总、副总、关键岗位员工参与的犯罪行为,投资市民根本无法辨别。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许静的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在的外观,使人信其有代理权时,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以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及交易安全),民生证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截至发稿时,副总经理常某已失联两日,营业部其他涉案人员尚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数亿元被骗资金去向,仍待警方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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