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起,再度出山的邓小平曾先后约4次提到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
此后,这一操作性理论观点似乎成为历史研究中“为尊者讳”的注脚,党史军史人物除了林彪几个铁板钉钉的“反面”角色,几乎满眼都是金光闪闪的“伟大、光荣、正确”,不容置疑也不容置喙。
若有人稍稍涉足他们的不足与失误之处,便马上会有人抡起“反对抹黑”或者“格调不高”的棍子挥舞。叶飞晚年主持编纂《新四军》,就颇为感慨地说:"当代人写史,是个苦差使,很多问题不好办。”
这也是1994年12月中央军委给粟裕公开平反,指出粟裕1958年受到“错误批判”,但其中涉及到几位“伟大、光荣、正确”人物的阴暗面后,一些人包括彭德怀传记组(彭德怀秘书王焰为组长)愤愤不平,继续以1958年的材料说粟裕只受到“批评”的由来。
“宜粗不宜细”的写史原则,或许暂时遮掩一些阴暗面,逃脱现时的批判,但历史终究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决不会因为权势或者神化的需要而改变。
其实,邓小平“宜粗不宜细”理念的出台,是迫于当时复杂的背景,并非他有设置永恒禁区的本意。他曾说:“有些历史问题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不能勉强去解决。有些事件我们这一代人解决不了的,让下代人去解决,时间越远越看得清楚。”
于光远也回忆说:“小平同志在口头上还说过‘宜粗不宜细’这样的话,因为如果要求过细,犯错误的人容易纠缠于一些细节,不能很好地从大处着眼,想通问题。后来有人误解或者故意利用这个话,以为我们不应该细致地研究历史问题。”
他指出:“研究历史就应该力求还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应该粗枝大叶,作漫画式的描绘,更不能掩盖历史,让后人不知道历史真相,不能深刻地取得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这是一个对历史对后人极不负责的态度。
他最后认为,“世界上没有‘宜粗不宜细’的历史研究。”
在这一点上,耿直的张爱萍也可成为史家的楷模。
1985年.中央军委决定编纂 《新四军历史资料丛书》,有一位老人的回忆文章涉及新四军3师历史上三个有争议的问题。编辑人员打算按“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修改这篇文章。
张爱萍
张爱萍得知后,表示不同意“宜粗不宜细”的观点。
他说:“写历史,最重要的是真实,既不自吹或夸大其词,也不贬低或不提。什么宜粗不宜细?又怎么叫粗,怎么叫细呢?重要的是真实的再现。只要符合真实历史情况就可写。见不得人的事,作为历史也不必回避。好坏自有人民评论,不是哪个人说了就算的。请所有写历史的同志参阅批评。 ”
正因为有张爱萍这样的人,我们才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董狐笔、太史简,也才能获知来之不易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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