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八线是条什么线?它是“国际公认”的朝鲜半岛南北政权的政治分治线吗?
答:非也!三八线是1945年8月由美国提出,以朝鲜国土北纬三十八度线作为美、苏两国对日军事行动和受降范围的临时分界线,三八线以北为苏军接受日军投降区,以南为美军受降区。
三八线是一条受降临时分界线,仅此而已。说这条线是“国际公认”的朝鲜南北的政治分治线,没有任何国际法依据,而且不为朝鲜半岛南北双方政权所承认。
换言之,三八线具有约束苏美军队的意义,却没有约束朝鲜半岛南北双方的意义。中国领导人决策出兵参战的前提是“美国军队越过三八线”,而不是“韩国军队越过三八线”,这是原因之一。而美国军队率先越过三八线,是打破这个约束的始作俑者。
二、朝鲜战争是北方侵略了南方吗?
答:朝鲜战争是一场以民族统一为目的的内战,没有“侵略”不“侵略”之分。正如中国国共内战既不能说国民党侵略了共产党,也不能说共产党侵略了国民党,美国内战既不能说南方侵略了北方,也不能说北方侵略了南方一样。美国军队直接介入朝鲜内战,才是名符其实的“侵略”行为。
三、联合国是否有权利干预朝鲜内战?
答:没有权利。联合国是一个国际组织,不是“世界政府”。与一个国家的政府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没有干预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权利和依据。实际上,《联合国宪章》就明确规定:“不得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部管辖之事件”。
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武装干预朝鲜的决议是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缺席,而美国军队已经先斩后奏率先介入的情况下作出的,开了一个毫无道理的先例,是一个非法决议。所以从朝鲜战争以后,再也没有“联合国军”名义的军事行动,就是这种方式已为历史进程所否定的反证。
尤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朝鲜南北方政权都没有加入联合国,都不是联合国成员国,联合国出兵干预,不伦不类,无根无基,没有任何法理依据,本身就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粗暴践踏。
四、“联合国军”是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吗?
答:不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概念产生于朝鲜战争之后,而且有其特定涵义和规范。联合国成立之时,就设有军事观察员,并逐步形成了维和部队,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哈马合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80年代未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哈马吉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秘书长啥马舍尔德之所以就联合国维和行动提出这三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因为联合国建立时制定的《联合国宪章》没有关于维和行动的规定。以哈马舍尔德原则为基础,传统维和行动大体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⑴维和行动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和组织.特殊情况下由联合国大会组织,具体由秘书长控制和指挥。
⑵维和行动必须征得冲突各方政府以及直接有关的各方的同意。具体讲.维和部队的规模、进驻的起始和结束时间、进驻的地域等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特别是进驻国的同意。
⑶维和部队的军事人员由会员国自愿提供。军事观察员不携带武器、维和部队携带轻型防御性武器。
⑷维和部队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
⑸严守中立。不能支待一方反对另一方。⑹不得干涉驻在国内部事务,不能介入内部冲突。“联合国军”的决策和行动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
五、美国政府只有解决朝鲜问题而没有染指中国的意图吗?
答:中国有句老话:察其言,观其行。美国军队事实上已经侵犯了中国领土(台湾),介入了中国内战(出兵台湾即介入中国内战),而且其地面武装力量已经越过三八线直趋中国国门。
“联合国军”总司令已经提出:“无论如何,如果我们不去利用鸭绿江的自然防御功能,那么这种西部低洼,东中部崎岖的地形是不适于我们的防御体系的。这条江是整个朝鲜绝无仅有的天然屏障,但如果仅仅依赖于此作为唯一的天然防线,则无论是军事还是政治的防御能力都不足以维护韩国的领土完整。……只是占领鸭绿江以南地区旋即停止推进,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一个可有效控制所有通向北朝鲜的路径的位置”。
而同时期,美国空军的炸弹已经落到中国的城市和乡村。这已经不是意图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这在任何一个国家包括美利坚合众国自己,都绝不会视为一种友好表示而只能认为是不怀好意的侵略行动。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先生也曾在其著作《大外交》中指出:“毛泽东有理由认为,如果他不在朝鲜阻挡美国,他或许会在中国领土上与美军交战。最起码,他没有理由去作出相反的结论。”
1989年5月5日,美国军事历史学家约翰·托兰(著有《漫长的战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与他的中国同行们交流时说:“中国出兵朝鲜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是不得已的。如果苏联打到墨西哥,那么美国在5分钟之内就会决定出兵。”
六、中国军队出兵援朝的决策真正原因是什么?
答:保家卫国!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是在中国领土主权受到侵犯,“联合国军”打到鸭绿江边,战火已烧到中国边境城市的情况下发生的,是侵略凶焰已经直接威胁到我们的国家安全环境的情况下发生的,是在中国政府再三警告言之有预有理有节先礼后兵而侵略者仍然置若罔闻肆无忌惮得寸进尺一意孤行的情况下发生的。
严肃一点的美国学者或军人——既或是与中国军队交过手的美国军人,都不否认中国军队出兵援朝的合理性。
其次,对盟友和战友危难之际履行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国际主义义务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弱者对付强者最有效的武器就是自身的团结与互助,一个负责任的社会主义大国首先应该对自己的战友和盟友负责!
受人涓埃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是中华民族代代传承的道义火矩和优良传统,中朝两国人民在过去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共同斗争曾经相濡以沫相互支援共挽民族危亡,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旗帜也浸染着朝鲜志士的鲜血,共同的境遇共同的命运使中朝两大民族同病相怜,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愿望使中朝两国人民生死相依。
可以说,没有任何两个毗邻民族能够比中朝两大民族更能深刻体验和感受唇亡齿寒之迫,户破堂危之急。勿需对历史作太久远的回顾,灭亡了朝鲜的日本得寸进尺染指中国最终迫使中华民族发出“最后的吼声”,对中国人民就足具史鉴来者之功效。
七、中国军队出兵援朝延缓了解放台湾吗?
答:这种说法颠到了因果关系,中国军队出兵援朝是在美国军队进占台湾之后,阻碍中国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是美国军队。这个因果关系应该不难分清。
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经济状况不佳,战后发展远不如大韩民国,是否证实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是错误的?
答:没有道理。打个比方,你向银行货款购房,银行是否因此就要对你终生的行为和经济状况负责?你购了房,银行得了利,你后来又把房卖了,银行是否必须为你的卖房行为负责?或者再打个比方,你见义勇为救了一个人,是否意味着你必须对此人此后所有行为负责?
更何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安全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制约的情况下,取得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朝鲜人民既或在经济上遭受了严重困难的日子里仍然享受着令世人羡慕的各种基本福利制度,劳动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了相当切实有效的保障,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九、有人说:“中国军队出兵援朝有合理性,但打过三八线就是侵略。”这种说法有无道理?
答:没有道理。第一、来而不往非礼也,寇能往,我亦能往!第二、除恶务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美英军队直捣柏林为中国军队作出了极好的榜样。至于没有达到这个目的,那是中国军队本事不够,家伙也不行,与该不该打过去没有关系!第三、三八线的本质涵义是只有约束美苏的意义,而无约束其它人的意义。
十、抗美援朝延缓了中国的国际交往,延缓了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
答:此问与第七问一样,属因果颠倒。
再者,战争胜利鼓舞了人民斗志,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国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在近代史上,第一次将军费降到了国家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下,同时还完成了清匪反霸,消灭百万国民党残余部队,进军西藏完成祖国大陆统一的壮举。应该说抗美援朝促进了新中国的建设。
至于对外开放交流,抗美援朝战争为三十年后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安全环境。没有志愿军将士用枪炮与霸权实现的交流,就没有后来在平等基础上的和平对话。没有“打”开路,就没有“和”临头!对强权者,敢战,方能言和!
十一、有人将德国分治与朝鲜半岛分裂相提并论,有无法理依据?
答:没有!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不光要享受盟国分区占领的待遇,还要接受盟国的强行管制。
1945年6月5日,苏美英法在柏林签署了击败德国、对德分区占领和管制德国的三个宣言,决定了德国彻底的非武装化和非军事化的问题,明确了盟国有权在德国任何部分或全部驻扎军队及设置民事机构,行使最高权力。同是也明确了盟国可以采取他们认为对于和平与安全所需要的步骤。
而朝鲜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是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朝鲜人民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理应获得独立自由和解放——这也是开罗宣言中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大国为之作出的承诺,而不是占领、约束和强行管制,更不是再次受到侵略战争的戗害!
十二、有人称,朝鲜战争中苏联占了大便宜,因而中国出兵参战是错误的,此话似乎有理?
答:这是一个低智商问题,与当今时髦的市场经济理念格格不入——这与做生意的道理一样,大本钱挣大钱,小本钱挣小钱,不能因为有大本钱的挣了大钱,只有小本钱的连小钱也不挣了——更何况挣来的还未必是小钱。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出了大力,占的便宜不大,甚至还被人出卖权益,而美国人却占了大便宜,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中国抗战也是错误的?
十三、美国即然出兵占领了中国台湾,为什么中国不出兵台湾而出兵朝鲜?
答:又是一个低智商问题。谁规定了别人打我头我也只能打他头的道理?德国轰炸英国的脑袋伦敦,邱吉尔却在打量人家“柔软的下腹部”。同理,美国人卡中国人脖子,中国人就朝踢美国人的裤裆狠命一脚——如此而已!
十四、有人占了中国的外蒙古,中国为什么不出兵?
答:新中国接过的是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破产家业,同时也承担了国民党反动政府留下的历史债务,而且也尽其可能清理得足够干净了。新中国必须为已经取得的国家利益以及能够争取到的国家权益承担全责,世人没有理由要求他们能够清偿所有的历史债务——尤其是扔下这个破产家业再也不承但任何实际责任的前朝败家子!
十五、中国军队在朝鲜战争中伤亡大于美军,所以美军是胜利者。
答:不胜其理!即或此说前提成立,推论仍属荒谬。评价战争胜负的首要前提是战争的目的达到与否及达到的程度,而不仅仅是人头账。
苏德战争德军伤亡低于苏军,是否可以认为德军是胜利者?越南战争越南军民伤亡200~300万,美军伤亡30余万,美国人是否敢说自己是胜利者?
另外,中朝军队面对的是整个“联合国军”和韩军,做算术题时忽略这些被加数,是一种难以原谅的选择性遗忘!
十六、毛泽东送儿子上前线是镀金!
答:既然这是个天大的好事儿,将来再有战争或抗洪救灾之类的好事情时,建议首先安排出此语者自己或其儿女到炮火下或洪水中去镀它一金,或烈火焚身,或洪水没顶?
新中国决定出兵入朝参战时,连许多身经百战的将帅都没有把握一定胜利,新中国领导人甚至还准备应付美国军队进入中国——“就当中国革命晚胜利几年”!如果有人硬要说毛泽东此时送子上前线是去“镀金”,那不是卯足了劲儿在夸毛泽东料事如神,硬把毛泽东再往神坛上推么?
再者,如果毛泽东不送儿子上前线呢?你是否能够接受而不再赘言?你又会不会诅咒毛泽东让别人的孩子当炮灰,自家儿子在家躲清闲?横竖毛泽东都是一肚子私欲?而毛岸英就因为有毛泽东这个老子,横竖都该死,——哪怕他是为国捐躯?
这还有理可讲么?不是天赋人权么?不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么?哪儿去啦?
十七、为什么要用志愿军名义,是因为中国人胆小不敢向美国宣战!
答:这是幼儿智力问题且有睁眼瞎之嫌!美利坚合众国正规军劈头盖脑挨了一顶臭揍,明知出招者乃货真价实训练有素的中国正规八路,却仍然忍气吞声不敢堂而皇之宣战接招,不光是胆小,且已气短。
至于中国人为何使用志愿军名义,那是中国人民高兴中国人民愿意,中国人民乐意在没有官方名义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自由意志”。
十八、中国军队有苏联撑腰,胜之不武!
答:中国军队将美国军队从鸭绿江赶回三八线,基本上凭的是手中的“万国牌武器”。苏式武器是运动战后期四五次战役才开始陆续装备部队,苏联空军只掩护清川江以北部分交通线,且大规模参战是在五一年夏季以后,而此时战场大格局已经奠定。
另外,国民党军队有美国家伙撑腰还有力量优势,仍然败到了台湾?是不是败之很武?
顺便说一句,美国军队有联合国旗号壮胆,却被迫与人议和,与之对等议和者还是一个根本不被联合国承认的国家,实在是和之无脸!
十九、中国军队打人海战术,胜之不武!
答:战争是一种资源较量。各打各的资源,穷人的资源是人,富人的资源是钱——钱能买来“火海战术”。中国军队在“火海战术”下还能集中和机动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是战争指导艺术高超的体现。
中国军队战略上是“人海战术”,战术上是“小兵群战术”,对此,前美第八集团军司令官马克斯韦尔·泰勒将军对中国军队有极高评价。
二十、在今天这个和平发展的新时代应该多讲如何避免战争,而不应津津乐道于过去的战争。
答:同意!所以说“好战必亡”的道理应该多讲给战争能力极其强大而自身受战争戗害极少的国家听。“忘战必倾”的道理应该多讲给战争能力不够强大且自身受战争戗害极多的国家听。
具体地说,军事机器最强大而自身受战争戗害极少的美利坚合众国不应津津乐道过去的战争,而要多听听“好战必亡”的道理;军事机器不够强大且自身受战争戗害太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需要多多回顾过去的战争,且须多念念“忘战必倾”的道理。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战争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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