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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与非此即彼
点击:  作者:佚名    来源:syllogist博客  发布时间:2016-04-20 10:32:03
 

 

……

再次,克尔凯郭尔对主观世界的回归体现在他对个体在其生存活动中所作出的主观选择行为的高度重视上。众所周知,黑格尔提出了“正题—反题—合题”这一著名的三段论,而克尔凯郭尔则把这一三段论理解为描述客观世界的概念辩证法。在理论层面上,这种辩证法可以被阐述得头头是道,似乎显现为永恒的真理,但在个体必须面对的生存活动中,这种辩证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在个体的生存活动中,能够把“正题”和“反题”统一起来的“合题”常常是不存在的。个体在生活中必须面对各种可能性,但他一经选择了某种可能性,其他的可能性也就长久地,甚至永远地对他封闭起来了。在生活或生存活动中,个体根本不可能期待在各种相互冲突的可能性之间出现什么“合题”,而只能在这些可能性中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这就像一个人走到三岔路口,他是不可能把方向不同的两条路一起走下去的,他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走这条路,要么走另一条路,这里不可能有任何“合题”。事实上,克尔凯郭尔以假名出版的著作《非此即彼》(Either/Or)正是对黑格尔的上述辩证法的解构,把“非此即彼”的意思发挥出来,也就是:“正题—反题—没有合题”。在他看来,“非此即彼”才是生活或生存活动中的真正的辩证法,他把这种辩证法称作“质的辩证法”(qualitative dialectic)。

……

谁都不会否认,不同的个体会在自己的生存活动中作出不同的选择,但这类主观上的选择活动是否有规律可循呢?克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把个体能够作出自主选择的时段区分为青年时期、中年时期和老年时期。他认为,在一般的情况下,青年时期的个体本质上是审美的,即把感性的追求理解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唐璜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中年时期的个体本质上是伦理的,即把理性的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解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苏格拉底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他蓬头赤足,整天在市场里走来走去,找人辩论,目的就是阐明每个个体必须遵守的伦理原则的重要性;老年时期的个体本质上是宗教的,即把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理解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亚伯拉罕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上帝考验了他,而他经受住了这种考验,因为他信仰上帝。在克尔凯郭尔看来,个体在其生存活动中的选择活动大致上是按照审美的、伦理的、宗教的次序来展开的。

选自《间接沟通—克尔凯郭尔的基督教思想研究 》P5P7

昨天看到以上的文字我产生了一些思考:

我的问题是,克尔凯郭尔的“非此即彼”真的可以替代黑格尔的辩证法吗?黑格尔的辩证法真的被成功解构了吗?

没有系统的阅读过黑格尔的著作,我所知道的黑格尔是来自于二手资料(邓晓芒)的介绍以及北大老师的讲解。

我觉得,克尔凯郭尔曲解了黑格尔的意思,或者说,他们所讨论的问题本来就不在同一个层面上。黑格尔的“正—反—合”依托于一种时间上的相继,是一种发展变化的规律,在这样的规律中,正、反、合属于不同的阶段,它们之间当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选择关系。而“非此即彼”的选择意义在于,在同一时间,我们必须做出A或者非A的决定。简言之,“非此即彼”关乎瞬间的选择,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关乎时间线性的相继关系,因而,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对立,它们是可以共存的。

那么,如果承认以上这些,黑格尔的辩证法就会很有意思。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发挥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明确的与历史主义连接在了一起,从而导致了历史决定论。那么,我想问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封闭”的吗?如果黑格尔在世,我相信他的回答会是肯定的。可是,我恰恰认为,辩证法想要解决“非此即彼”的选择困境,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承认辩证法的偶然性,承认黑格尔的辩证法本来就是偶然的产物。举个例子来说,黑格尔的一个辩证法是“有—无—变”,我隐隐记得,邓晓芒在他的书中详细分析了黑格尔的这个辩证法为什么要从“有”到“无”而不是相反,详细的内容已经忘记了,邓好像认为从“有”开始是黑格尔哲学一个非常伟大的举动。可是,如果我们设想不是黑格尔而是其他的什么人最先发扬了辩证法,那么他的辩证法很有可能就是从“无”开始,这样他的辩证法就会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很大的不同,这是黑格尔辩证法偶然性的一个说明,另一个说明是,我们即使从“有”开始到“无”,第三步仍然可能是“开放”的,黑格尔认为是“变”,其他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是“混沌”,可能是“虚空”,也可能是“生成”,为什么一定是“变”呢?只有一种可能的解释:这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深深的打上了黑格尔的烙印。

再换另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起点是“无”还是“有”,这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问题吗?我认为是。那么继续问: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吗?我认为不是。但是“无”和“有”不是完全对立的一组概念吗?既然可以选择,为什么不是“非此即彼”呢?因为选择具有开放性。黑格尔创立了一套“有—无—变”的概念,我们如果跟着他的思路走,就会进入一个“无”和“有”的死胡同,仿佛我们必须在这两个之中选择一个,问题是我们可以什么都不选,我们可以直接选择“变”,我们还有其他无数种选择,不是吗?我觉得在这里,如果想要调合“非此即彼”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必须区分两种不同的对立,一种是概念的对立,一种是选择的对立。这样的区分我猜想也就是克尔凯郭尔想要做的事情,可惜他做的不全面。(后文我会分析到)

选择的对立不是“无”和“有”之间的对立,而是选择“无”和不选择“无”之间的对立,不选择“无”,并不意味着选择“有”(可以选择“变”等)。可是,这里又存在着另一个问题,假设我们最初选择了“无”,我们可以说,我们是在命题A——选择“无”——和命题B——不选择“无”——之中选择了A命题。可是我们同样可以这样说,我们是在命题C——选择“有”——和命题D——不选择“有”——之间选择了命题D。也就是从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A放弃了B,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选择了D放弃了C。我们到底选择了什么又放弃了什么呢?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概念的对立与选择的对立的另一个不同点,即选择的对立是根据我们自己观察角度不同而变化的。或者更进一步,这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非此即彼”的选择,我们只是从众多可能性中选择了一个,“非此即彼”是我们自身强加于选择的强调性概念。

人们习惯于列举这样的例子来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青梅竹马,童年时候在一起,关系密切,后来闹了点矛盾就分开了,几十年过去了,他们又走到了一起。在这里,他们最后的在一起就是辩证的结果,是否定之否定的结果。我似乎觉得这个例子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有问题的是,童年时候的在一起与后来的分离并不是像“有”和“无”那样纯然对立的东西。我称“童年时在一起”为命题Q,那么命题Q的逆命题是什么呢?是“童年时不在一起”。“不在一起”等同于“分开”吗?命题可以有相等与相悖,可是“在一起”和“分开”是两种不同的生活经历,他们并没有相悖或者相等性。分开可以是两者再也不见面,也可以是两者从此成为敌人,哪一个才是“在一起”的对立面呢?那么既然这两种经历并不存在着截然对立的关系,用这个例子来解释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有问题的。那么问题又来了,我们是否可以换个更好的例子来解释黑格尔的辩证法吗?我个人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黑格尔辩证法最致命的错误在于概念的辩证和事实的经验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隔阂,具体的辩证法和抽象的辩证法是两个相区别的概念。

正是在这一点上,克尔凯郭尔敏锐的抓住了黑格尔的漏洞,试图以“非此即彼”的生活选择代替黑格尔的辩证法。克尔凯郭尔这个反驳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非此即彼”的概念也是有很多问题的。

首先,克尔凯郭尔的生活三境界学说在我看来是与“非此即彼”学说有矛盾的,在这个矛盾中可以看出克尔凯郭尔虽然猛烈的批判黑格尔哲学,但是他的哲学却没有能够逃脱出自己的批判。三境界是指“美学的阶段”、“伦理的阶段”和“宗教的阶段”。我的第一个观点是,“美学的”和“伦理的”并不像克本人在《非此即彼》中宣扬的那样是一组“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美学和伦理的对立是克尔凯郭尔人为的产物,就像“有”,“无”是黑格尔的产物一样。要说对立,“美学的”应该和“非美学的”对立,“伦理的”应和“非伦理的”对立。

其次,我们看到,克的这三个阶段在他看来是有着明显优劣的,“宗教的”高于“伦理的”,“伦理的”高于“美学的”,而且克认为我们会经历一个从美学到伦理再到宗教的一个线性的变化,最终获得信仰达到永恒。这样看的话,“美学—伦理—宗教”完全是一个黑格尔式的辩证法,只不过提出者是克尔凯郭尔罢了。

再次,我看不到克尔凯郭尔的“生活选择”在哪里,仿佛我们并不是在“美学”、“伦理”和“宗教”中选择其一,而是经历了“美学”和“伦理”后走向了“宗教”。

克尔凯郭尔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抽象的,对于现实生活帮助不大,这是很对的,但是,克进一步指责黑格尔,认为我们必须在“正题”和“反题”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不存在所谓的“合题”供我们选择,就是曲解了黑格尔的意思。因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并不关乎瞬间的选择问题,而只是关乎规律按照时间的线性演化问题。至于后来克把自己的三境界思想完全建立在已经批判过的黑格尔辩证法之上,就是更不对的了。

如何理解“非此即彼”的选择呢?写下上面这些话,我突然有了想法。

“克尔凯郭尔短暂的一生就是由三次决定性的选择活动所构成的。第一次决定性的选择是:在与雷吉娜订婚后数月,克突然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婚姻。当时他刚从哥本哈根大学毕业,是与一起开始普通人的世俗生活,还是把自己的一生无保留地献给基督教神学事业?他心中充满了矛盾和痛苦。在犹豫了一段时间后,他毅然决然的做出了选择:中断与雷吉娜之间的关系,把自己的生命无保留的献给神学事业……”

选自《间接沟通—克尔凯郭尔的基督教思想研究》P6

以上这段话,可以很清楚的说明问题。在我们看来,这样的选择真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婚姻与神学事业并不是截然矛盾的,如果是我们,选择会有很多,“放弃神学结婚”和“放弃婚姻从事神学”只是其中之二,我们完全可以一边结婚一边从事神学。但是,在克尔凯郭尔看来,这样的选择就一定是非此即彼的,他是一个无比虔诚的人,一边结婚一边从事神学在他看来并不是一个选择,他甚至虔诚到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选择,对于他来说,这样一个选择就是“非此即彼”的,他无法折中也无法逃避的,所以他会认为黑格尔的“合题”是不可能出现的。

简言之,我们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是深深的打上了我们自己的烙印的,这些选择是什么,有哪些可供我们选择的东西取决于我们的生活经历和我们自身的特性。并不是所有的选择都是非此即彼的,但是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非此即彼的选择是我们无法折中也无法逃避的,这些选择仅仅对于我们自己是有意义的,因而我们无所依靠,只能孤独的痛苦的作出决定。

这是克所说的“非此即彼”真正的意义所在。但是,我们每个人非此即彼的选择都是不同的,都只对我们自己有意义,这样的话,当然就没有规律可循,不就陷入了相对主义吗?那么,宣扬“美学”与“伦理”非此即彼的选择不就是没有道理的了?也许克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回归黑格尔的辩证法,提出了一个“美学—伦理—宗教”的三段式规律。那个刚刚摆脱黑格尔阴影的人又再一次走入了阴影。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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