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福公司成立于1896年。有个叫叫安杰洛·康门斗多·恩其罗·罗沙第(即称Angelo Luzzati)的意大利籍的犹太人知道大清国要开发矿产后,联合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女婿劳尔纳侯爵、意大利首相卢迭尼、伦敦劳脱确特洋行成立了一家“福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伦敦金融城坎农街(Cannon Street)110号。同年英福公司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名为北京辛迪加(有限)公司(Peking Syndicate Limited),对中国煤矿投资。开办资本由英国、意大利资本共同组成,总计2万英镑。
犹太人罗沙第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1885年,27岁的罗沙第凭借工程师的身份,在泰国暹罗获得了一个金矿开采权。由于资金问题,他便到伦敦的犹太金融圈内筹资,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他的游说工作没有白费,意外地得到了意大利国王翁贝托一世的赏识,被任命成为一名驻暹罗的外交官。左右逢源、长袖善舞的他不久便得到了暹罗国王拉玛五世的器重垂青。政治仕途上的一路通畅,使罗沙第在1889年被意大利政府授予了“圣·莫利齐欧大勋章”,可以享受与公使同等级别的外交礼遇。
甲午战争后,罗沙第曾经以代理牧师身份来华,以“调查中日战后情形”为名义,勘测大清帝国的矿藏资源。因此对于河南、山西、陕西三省的资源情况,已了然在心。
说来巧合,他的姓氏Luzzati与当时著名的意大利政治家、曾出任财政大臣的路易齐·罗沙第同姓,所以又被欧洲媒体传为这位大政治家的侄子或者私生子。他本人并不介意这种传言,因为对罗沙第来说,这无疑是一块份量不轻的金字招牌。
从亚洲回国后,罗沙第又结交了首相卢第尼的儿子卡罗。老卢第尼曾经出使大清国,在当时的中国政界有着相当广泛的人脉。凭借老卢第尼的关系,罗沙第与大清国招商局总办马建忠打得火热。
福公司成立后,罗沙第秘密求见同是犹太人、在英国掌控银行业的德国银行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也译为洛希尔家族),将他欲在大清展开的宏图大业和盘托出,得到了此财团掌门人洛希尔爵士的认可,并当即给了他数额可观的资金支持。于是,福公司在英国的第一位大股东正式出炉了。
1897年,罗沙第回到大清国,找到他的老朋友马建忠请他出谋划策、共商大计。
马建忠(1845-1900),江苏丹徒人,与刘鹗是同乡,也是位洋务派官员、维新思想家、外交家,而且还是位杰出的语言学家。他的《马氏文通》是中国关于汉语语法的第一部系统性著作,开创了中国现代语法学。
做为招商局里举足轻重的人物,马建忠十分清楚当时最热门的事情是什么。那便是光绪皇帝新近给各封疆大吏们下的关于开发矿产的旨意。此想法一出,与罗沙第不谋而合。他这所公司成立的最终目的,为的就是晋、豫、陕三省的丰富矿产资源。于是,福公司在罗沙第的积极运作和马建忠的暗中帮助下,筹备运营工作正式开始。
罗沙第通过马建忠与北洋大臣李鸿章牵线,为李家族献金并提供干股,允诺李鸿章作为福公司的影子股东,可优先享有福公司的大股份。这样,罗沙第得到了李鸿章的鼎力支持。于是,1899年李鸿章通过香港银行购买福公司4203英镑的股份,成为福公司的股东。
而后,罗沙第又利用他在罗马的关系网,对意大利驻华公使萨瓦戈施加压力。尽管公使并不喜欢罗沙第这个犹太商人,但考虑到罗沙第的背景,认为罗氏在大清开展的业务活动势必关系到意大利在华的最高利益。在利益面前,精明的公使开始积极出面疏通大清帝国的相关部门。
因此,罗沙第左手拿着李中堂的“批示”,右手握着意大利的外交护照,最后又给福公司这个“外资企业”披上了“中外合资”的外衣。如此一来,福公司的“影子股东”们,便为这位答应与他们分享红利的意籍外商保驾护航,一路大开绿灯。
英福公司最初法人代表为意商罗沙第,但不久他就遵从罗氏的旨意将福公司转售给了一个名叫哲美森(G.Jamieson)的英国人。至此,大英帝国福公司总董易主为英国人。
哲美森生于1843年,时任英国驻华领事官。1920年于伦敦去世。1864年,只有21岁的哲美森就来到了中国,初任翻译生,先后出任驻台湾代领事、驻沪代理法律事务秘书、代理翻译、驻九江领事等职。1880年取得大律师资格,先后出任中国、日本地区最高法院代理法官助理(驻沪),代理法官、领事,代理首席法官及驻沪总领事等职。1891年任英国驻上海领事兼“大英按察使司衙门”按察使,后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中英公司董事。
哲美森在中国生活多年,研究中国商法、中国司法等法学学理。有商法著作《关于河南省地税的报告》和《中国的家庭和商业法》。而他的《华英谳案定章考》将大清与英国司法审判制度相对照,是迄今所能看到的第一篇详细比较研究中国与英国司法审判制度异同之作。
由于哲美森身处上海,于是福公司总部便改设在了今天上海的外滩十八号(即原麦加利银行大楼)的四层。
福公司在中国大规模经营铁路、矿业,为长远利益考虑。在1909年开创焦作路矿学堂,后改称焦作工学院,此即是中国矿业学院(1950年)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开创之初,专门培养采矿、冶金和铁路方面的人才。
在诸多有利因素的保证下,福公司在中国的事业如鱼得水。作为近现代中国经营时间最长、活动范围较广、经营项目较多的大型外资企业,它同另一家“中英公司”被称为英国在华两大公司,扮演着 “侵略中国的最大财阀”之重要角色。
事实上直到1956年,福公司才最后退出中国。
附注:
甲午战争战败后的多事之秋,李鸿章仍不忘同洛希尔家族掌门人罗·卡尔秘密通信。在答复罗·卡尔时,李鸿章作出承诺:无论何种情况若能有利于北京辛迪加的成功,他都会不失援手,并且积极推荐已退至幕后的罗沙第,“假如无论怎样一种良好的理解、明智的合作都不能较好地促进的话,倒不如雇佣一名谨慎圆滑的代理,他能一方面维护辛迪加的利益,另一方面防止摩擦并鼓舞信心……我强烈推荐M.le受赞赏的罗沙第被任命为董事会一员,并专门负责所有中国的公共和私人利益。”李鸿章认为罗沙第“在中国有很好的知名度”,因为他最大的功绩就是发现了特别的途径才使山西、河南特许权得以顺利产生。“由于拥有如此多的优点,他使得很多中国官员——包括我本人在内都信心十足,而且开始支持我们的外交部。M.罗沙第似乎是独一无二的、非常有资格充当您在中国的官方行政官。与他会面并在该方面协助他将使我非常喜悦。”
因此在以中国头等公使、大学士李鸿章作为重量级封面人物的《THE ROTHSCHILD ARCHIVE》(《洛希尔家族存档》)一书中,洛氏总结道:“特许权是巨大的。至少该辛迪加获得了煤、铁采矿权,以及一项相关的铁路特许权,占地面积21,000平方英里。煤储量估计约在900,000百万吨范围之内。待其充分开发时,产生的预期利润将达到每年750,000英镑。另外,该辛迪加获得了全省[山西]境内的石油权利。进而,仅在一个月后,在河南省,北京辛迪加获得了第二个特许权,用那些类似(取得)山西特许权的合同条款(取得了河南特许权)。
这封书信是中国19世纪权倾天下的巨臣、总理大臣李鸿章对共济会酋首罗氏集团出卖国家资源和利益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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