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社会组织制度的一些粗浅思考
——在部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发言
詹成付
(2015年12月3日)
在五中全会上,党中央与时俱进地把“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内容之一摆在了全党面前。我理解,既然是“各方面制度”,那理所当然地就包含着社会组织制度,“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种要求理所当然也适用于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所以,今天我的发言主要围绕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社会组织制度,作一些粗浅思考,想跟大家分享一下5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关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社会制度这一提法的由来;二是关于社会组织制度在整个社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什么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四是我们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还有多远?五是关于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的路径依赖。
一、关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社会制度这一提法的由来
我目前查阅的结果,这是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的,具体是小平同志1992年在他著名的“南巡讲话”中提出的,他说,我们要大胆改革,我们目前的各项制度还不成熟不定型。那么,什么时候我们的制度才能比较成熟比较定型呢?他说,恐怕还需要二三十的时间。小平同志的这一战略判断,与我们党后来作出的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不可多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时间节点不谋而合,与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基本一致。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正式将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制度写进了十八大政治报告,作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内容。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3年11月召开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党中央重申:“到二O二O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5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全会提出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里,党中央把“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内容之一提了出来,摆在了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我查一下,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是5个方面:一是经济持续发展;二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三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四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五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还没有直接在这5个目标内容中提出来,而是作为对改革的要求提出来的。
这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也是5个:一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三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五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这5个新的要求中,“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其一。我个人体会,这个安排很有新意,也很有意义,一方面体现了制度建设在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党中央认识的深化。大家知道,制度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虽然离我们很远但我们时时都能感觉到,人们对一个社会的评价往往都集中在社会制度的长短上、优劣上。好的制度,让国家安定、民族兴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各方面的积极性都得以发挥,否则,就问题多多,甚至一塌糊涂。
二、关于社会组织制度在整个社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西方社会基本是三分法:政府、市场、社会,社会组织在整个社会体系里的地位分量很重,作用也很大,因此,他们的社会组织制度有自己的体系,而且比较成熟。我国有自己的国情,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还不能简单地搬用西方“三分法”来看待我国社会中的社会组织及其地位作用,我国的社会组织还没有也可能不会有西方社会的社会组织那样的地位和作用,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也就是:只要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利益的多元化、思想的多样性,就必然需要各种各样社会组织的存在,社会组织就必然会起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只要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利益的多元化、思想的多样性,就必然需要各种各样社会组织的存在,社会组织就必然会起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就必须有一套社会组织的制度体系。就必须有一套社会组织的制度体系。一句话,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想象的。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制度,必须包含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在内,必须要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来配套。
三、什么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是十八大对我国各方面制度内涵、外延的描述和界定,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关于整个社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的定性定量分析的科学解释,也没有看到关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的定性定量分析的科学阐述,因此,我对什么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目前还说不全面、说不准确、说不具体,但有4个大的方面是可以明确的。
第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应当是始终坚持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生态文明制度相适应、相一致的制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组织制度这个局部与整体社会制度这个全局的关系。如果社会组织制度不能很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不与整体性社会经济制度相衔接、相互动,社会组织制度也设计不出来,即使设计出来,也活不长、长不大、走不远。
第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应当是能够体现和保障社会组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这一根本属性的制度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组织自身内部的各种关系。一是多与少的关系;二是大与小的关系;三是进与退的关系;四是上与下的关系;五是放与管的关系;六是外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关系;七是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其他业务的关系。总之,成熟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一定是让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掌握约束能力很强的制度。
第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应当是立足中国实际,充分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有益经验,既遵循社会组织一般规律,又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点、中国气派的制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社会组织两种资源,最大可能发挥其积极作用,最大可能降低其消极作用。要求我们的社会组织制度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能够鼓励我们的社会组织既能在国内发挥作用,也能够主动到国际舞台上去经风雨、见世面,发挥与中国国际地位相一致的作用。
第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应当是经过反复实践,国内社会认可度、国际社会知名度比较高的制度。这就要处理好文本制度和实践检验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建设和文化积累的关系,不断提升全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心理认同、文化认同。
四、我们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还有多远
这里要讲两句话来判断。
一句话是,我们的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很大进展或者说有了很好的基础。比如,我们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国家在宪法、民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在社团条例、基金会条例、民非条例、外国商会条例等行政法规中,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都有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的若干规定。与此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制定了许多与社会组织有关的规章政策,这些规章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互为补充,搭建了我国社会组织制度的大体框架,使社会组织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比如,我国的社会组织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国内到国际,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及在国际社会释放着越来越大的正能量,逐步赢得了各方面的认可信任。不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没有信心肯定是不对的。
第二句话是,我们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还很不够;我们没有一部专门的社会组织法、行业协会法,四个行政法规的相关条文落后于实践,地方制度建设更是差距巨大。我们各级党委如何领导社会组织工作,这方面的经验和办法还不是太多。二是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的具体政策缺失的还非常多。一些社会组织一出生就不死不活,甚至成为僵尸组织。我们的社会组织基本都在国内活动,很少走出去,这与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的地位不相称。有的地方社会组织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没有根本扭转。类似纪检工作中的常提醒、撤袖子、咬耳朵这种日常监管办法不多。三是社会组织自律意识、自治能力还不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的还非常多。四是社会组织在群众中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还不高,社会的普遍认同感还不强。看不到差距,也是不对的。
总的来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我们形成各方面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社会组织领域要面临的挑战,要完成的任务,要做的工作,比起社会其他领域都要多,都要艰巨,我们需要更多的自觉努力,需要更多的重视、关注和支持。
五、关于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的路径
大的方面有这样几点应当把握:
第一,坚持两条腿走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文本制度上,中央层面能够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就由中央层面出台;中央层面一时出台不了的,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大胆突破,取得经验;能先出台法律法规的就及时按程序制定法律法规;一时出台不了法律法规的,就先出台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或部门规章。
第二,坚持不等不靠,阶梯式推进。文本意义上,能快的,就不要慢。东部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在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率先形成更加成熟的社会组织组织制度,给全国作出示范和榜样。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也要走在全省的前列。
第三,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能够做得到的地方做起,从最需要做的事情做起,从制度建设最紧迫的事情做起,什么薄弱就加强什么。
第四,坚持实践第一,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制度,完善制度,丰富和发展制度,及时把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规定为法律法规,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中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社会组织制度的认同感。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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