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中国,阶级还存不存在?阶级斗争熄灭与否?还要不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这不是某一学者想当然说有或没有、要或不要的事情,而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历史现象,它们的产生、发展、灭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及其新的表现形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着生产资料所有制不能搞“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要允许私有经济的存在与发展。现阶段,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决定着中国与西方的两条发展道路、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必然存在竞争与较量。在内外环境相互作用下,我们如何对国内多种经济成分所反映的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对比关系和具体特点作出经得起客观检验的最确切的分析,就需要“指导性的线索”。列宁说:“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因为它“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
我们党就是用“这条线索”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并得出在改革开放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正确判断。
正因为我们党始终严守“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底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会取得如此成就而没有“改变颜色”。苏联解体更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惊心动魄的国际阶级斗争教学课。美国最后一位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中阐述了这样一种逻辑关系:“阶级斗争理论是列宁主义者的国家结构演进观及同西方发生冷战所依据的中心概念”;“只要共产党坚持阶级斗争不放,就很难想象共产党会轻易放弃政权上的垄断地位,或者容忍党内派别羽翼丰满”;“只要苏联不放弃其制度的意识形态核心——阶级斗争观念,冷战就决不会停止”。这是第一层关系。一旦苏联放弃了阶级斗争理论,“该制度自身就不再具有任何理论依据。既然共产主义统治和冷战都建立在共同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那么,只要摧毁了这个基础,两者便都难以存在”。这是第二层关系。“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愿意抛弃这个(阶级斗争)观念,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在别样的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能认可的社会。”这是第三层关系,也是西方和平演变苏联以求达到的“最佳”效果。正是按照这种逻辑关系,苏联领导人丢弃了阶级斗争理论,马特洛克的逻辑推论变成了西方梦寐以求的现实,一个“别样的社会”取代了苏联社会主义。
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苏东剧变中跌入低潮这一血的经验教训证明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重要性。当下,对于阶级、阶级斗争的存在与作用范围不能简单囿于一国之隅,而要联系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要联系资本与劳工对立关系的全球化。只要人类社会还没有完全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就还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特别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这种不可能熄灭的阶级斗争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必然会反映、作用并表现于国内,只是以“特殊形式”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在:政治上,主张搞资本主义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经济上,鼓吹新自由主义,主张全面彻底私有化,以消解公有制的主体和主导地位;思想文化上,主张“普世价值”和思想文化多元主义,以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社会上,主张公民社会,搞多元主体治理社会;在生活上,主张利己主义,大搞消费主义,以消解集体主义。对这些“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我们既要反对扩大化,又要反对熄灭论。
肯定“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和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三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教训的深刻总结。“坚持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革;意味着中国要生存和发展就要融入到世界体系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应着处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要时刻警惕“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邓小平指出:“我希望冷战结束,但现在我感到失望。可能是一个冷战结束了,另外两个冷战又已经开始。一个是针对整个南方、第三世界的,另一个是针对社会主义的。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东欧的事情对我们说来并不感到意外,迟早要出现的。东欧的问题首先出在内部。西方国家对中国也是一样,他们不喜欢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把和西方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提高到与“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战略高度,把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和肯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一了起来,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统一了起来。这“两个统一”体现到政治路线上,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苏东剧变和“八九政治风波”,使中国共产党更加意识到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性。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具体讲:一是更加强调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更加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实质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即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在讲到人民民主专政时,他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我国社会发展的长远要求,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三是更加强调基本路线内容的整体性。他指出:“‘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四个坚持’,就没有稳定,改革开放也是空的。”“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邓小平这一系列论述,虽然没有直接提“阶级斗争”,但字面背后力透着阶级分析方法,反映出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个主义斗争的高度警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不同时期都实事求是地对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作出了客观的认识和肯定性的判断,始终认为“阶级斗争还将在我国社会的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改革开放初,邓小平一方面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痛定思痛,提出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另一方面,又非常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
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
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看待政治制度模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有人说这已经落后于时代了,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我们说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并不是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不存在了,在国际大范围中也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一直是明确的。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这一问题始终保持着明确的认识,既为领导人讲话所强调,也鲜明地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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