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尘肺病全覆盖保障机制的提案
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我国2014年共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尘肺病占89.66%。而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超过77万例,而根据大爱清尘基金会的估计,全国尘肺病人总数超过600万。尘肺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有学者估算,尘肺病一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0 亿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为1595 亿元人民币,总损失是 1845 亿元人民币。2015年,我们又看到了很多尘肺病造成的人间惨剧:尘肺病人22岁就去世了,他没有等到承诺的给未婚妻的婚礼;尘肺病人在儿子结婚前一天去世,婚礼和葬礼一起办;陕西尘肺村女子三任丈夫都得尘肺病,前两任去世。
有鉴于尘肺病对社会的巨大影响,我们在2016年两会上继续提出三项建议:
1、建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做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专项检查的同时进行尘肺病状况的筛查工作,将全国在职的尘肺病患者的数量、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等进行全面调查,解决尘肺病问题。另外,的尘肺病作为一种与职业粉尘危害密切相关的职业病,从病症上很容易认定,这一点与白血病等其他病症不同,不可能是因为自身细胞或生理机能突变而发生病症,更不可能是先天性疾病,只能是有过职业危害接触才会罹患此病。因此,疑似尘肺病患者是否确认为职业病,从医学角度上非常容易,而不需要依照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建议尘肺病的诊断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只要病症上认定为尘肺病,若能找到主责用人单位,则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若确定不了用人单位,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进行赔付。可以依次标准对全国疑似尘肺病患者进行筛查,确定全国尘肺病患者的准确人数,全面解决尘肺病患者的劳动关系确认难、争取工伤保险赔偿难的问题。
2、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部委在2016年1月8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中提到:“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尘肺病病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并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各地要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但是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也无法享受到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应待遇,所以建议将这一条款中的“符合条件的”改为全国通行的、简明的标准。
3、在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方面我们建议:根据尘肺病的分级给予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尘肺病人不同数额的伤残补贴,总数额计算如下:尘肺病一般是六级到二级伤残,一般发现时已经是II期的话按照规定已经可以评到四级到三级。可以拿到十八到二十个月的工资并且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领到工资75%-80%的伤残津贴。以尘肺病II期为例[1],可以评三级工伤。三级工伤可以收到每月工资80%的伤残津贴。2014年私营企业的社会平均工资为36390元/年,其80%为29112元/年。以600万尘肺病工人为总数,一年伤残津贴的金额约为1747亿人民币。
资金的来源:
1.涉尘企业的利税的一部分,比如全国煤炭企业2014年总利税约为4674.58亿元,煤炭企业产生了中国大部分的尘肺病,取煤炭企业20%的利税大约为900亿元。可以按照尘肺病在各个行业的发病率来计算涉尘企业上缴的利税比例。此外,采矿业、风钻爆破行业、宝石加工业等也是尘肺病的主要发病领域,应提高缴税比例,并将利税的20%用于建立尘肺救助基金,这样也可以解决大概900亿元的资金缺口,两者相加可以解决尘肺病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且这样的措施能够倒逼涉尘企业产业升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职业防护水平。
2.工伤保险结余的一部分,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几年来,工伤保险覆盖人数日渐扩大,由2003年的4500万人扩大到2014年年底的2.06亿人,其中农民工有730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与此同时,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连年增加。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工伤保险基金结余91亿元。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超千亿元。拿出每年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的一半,约有50亿,来负担尘肺病人的生活补助金。
伤残津贴待遇:
(1)尘肺病补偿申请者被核准后,按病情等级可获一笔补偿,以重整生活
(2)每月可获补偿金,直至死亡。
在具体金额设定上,基于全覆盖、无需劳动关系认定等前提,补偿金额可等同或低于工伤认定后的补偿标准。如果能依据患者劳动能力丧失的情况,每月获相对应的补偿金,将有助于维持尘肺病患者合理的生活质量。
(3)尘肺病患者死亡时,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费补偿,以及根据患者死亡时的年龄按一定的计算方式或标准支付家属的生活补助金(越年轻,家属获得的补助金应越高,及参考其供养者的情况)。
(4)与原工伤保险待遇的关系:基于申请尘肺病补偿金无需劳动关系证明、职业史证明,其补偿金额如设计低于工伤保险待遇,需容许能够通过现有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职业病)认定的尘肺病患者(此部分人数预计不足实际尘肺病患者的十分之一),可选择获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一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即退出尘肺病专项基金覆盖。假如之前已获尘肺病专项基金的补偿,患者每月所获补偿金不应在日后工伤保险规定的赔偿额中扣减,但所获的一笔性的补偿可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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