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我的感觉,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国家会追授剧作家、词作家阎肃同志国家勋章或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和授予,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第四条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第九条 国家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时间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
第十条 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第十一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
第十三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第十四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第十五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十六条 生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本法规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条件的人士,本法施行后去世的,可以向其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国家给予的荣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声誉。
第十八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继续享有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将会严重损害国家最高荣誉的声誉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其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机构办理。
第二十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习近平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发挥功勋荣誉精神 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推动全社会 见贤思齐 崇尚英雄 争做先锋
刘云山主持召开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华春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要加强统筹规划,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强科学谋划,确保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有效管用、稳定持久;要突出功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功绩为重要衡量标准,严格掌握标准,做到宁缺毋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维护功勋荣誉表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要抓好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宣传解读,阐释重大意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并讲话。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准确体现党中央意图,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着力形成统一、规范、权威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要坚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则办事,严格评选的质量和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确保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法规,明确功勋荣誉表彰的类别设置、评选条件、奖励颁授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咨询论证,使制定的各项制度机制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落实责任分工,扎实细致做好工作;加强有关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栗战书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晶、王晨、杨洁篪、张庆黎、张阳出席会议。
201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决定成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督促落实,牵头组织有关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颁授和典礼等工作。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该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央组织部追授阎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6年05月18日18:2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决定,追授阎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阎肃,男,汉族,河北保定人,1930年5月出生,1950年9月参加工作,1953年4月入党,1953年6月入伍,专业技术一级、文职特级,著名艺术家,空军政治工作部文工团原创作员、一级编剧,2016年2月12日因病逝世。
阎肃同志为党和军队文艺事业不懈奋斗了65个春秋,创作了1000多部(首)精品佳作,参与策划100多场重大文艺活动,为讴歌主旋律、汇聚正能量,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和先进军事文化作出了突出贡献。阎肃同志始终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把人生追求定格在做党的文艺战线忠诚战士上,矢志不渝地信党爱党跟党走,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文艺创作,体现了铸就精品、鼓舞人民的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先后创作了歌剧《江姐》、歌曲《敢问路在何方》,编创舞蹈史诗《复兴之路》等时代力作,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体现了勇立潮头、追求卓越的奋斗激情;始终贴近基层服务官兵,几乎跑遍了空军所有类型的基层单位,机场、阵地、海岛、高原、边防哨所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创作了一大批脍炙人口、感人至深的军旅歌曲,帮助100多个军师旅团部队创作了队歌,体现了立足基层、爱兵为民的优秀品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革命本色,以一名普通老兵、普通党员、普通文艺工作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要组织交给的任务都认真完成,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体现了艺德高尚、淡泊名利的人格风范。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阎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央组织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阎肃同志学习。学习他始终听党话、一心跟党走的政治品格,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与党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懈奋斗;学习他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把根深深扎在群众之中,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竭尽所能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学习他崇德修身、严格自律的高尚情操,始终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纪律面前保持戒惧心,在名利面前保持淡泊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阎肃同志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964年10月13日晚,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彭真、薄一波、罗瑞卿、杨尚昆、江青等,在人民大会堂观看了空政文工团的歌剧《江姐》。演出后,阎肃和《江姐》剧组受到毛主席的亲切接见(阎肃在毛主席右侧背后,第三排左起第四位)。1964年11月的一天晚上,被《江姐》深深感动的毛泽东,在中南海单独接见了阎肃。阎肃事后回忆:“(那是个)礼拜六,我也没穿军衣,我也没刮胡子,实在狼狈不堪,我就, 敬礼也不对,我就给他鞠个大躬吧,给毛主席。毛主席一站起来,那个儿,比我高多了,大高个儿,那手伸出来,大手。握着手,阎肃同志啊,这是湖南话,夸我, 就说我写得好,写得很好,很喜欢。”一番鼓励后,毛主席送给阎肃一套《毛泽东选集》。阎肃则坚定表态:“我一定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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