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官郭松民和学者梅新育因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被起诉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同日9时46分,郭松民发布了一条只有两个字的微博:“胜诉”。回溯此案,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示:捍卫英雄,需要拿起法律武器,善于运用法律武器。
此案缘于2013年发表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该文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真实性,其中关于五壮士跳崖前是否拔吃了老百姓萝卜的质问更引发了网络热议。
学者梅新育随即发微博批驳,郭松民转发这条微博时明确指出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期间爆了粗口。原告认为,郭松民、梅新育在微博中使用了侮辱性言辞,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遂将郭松民、梅新育诉至法院。
此案于2015年5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郭松民、梅新育运用法律武器,把法庭审理当成批驳历史虚无主义、反击亵渎英雄行为的重要平台,进而提出诉求:如果法庭审判,恰恰要认定原告严重侵犯抗日英雄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责令他们在我国主流媒体上向老英雄及其家属道歉认错。
郭松民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我深感自豪!”正是这样一场诉讼,揭穿了一些抹黑我党我军历史人物的丑陋嘴脸,提振了爱党、爱军、爱国人士的士气。这样的诉讼有什么不好呢?
郭松民、梅新育的举动反映了众多崇敬英雄、捍卫英雄的人们的心声,他们的微博言论引起了社会反响。然而,与官媒比起来,他们个人微博的公信力、影响力是有差距的。在舆论斗争的主阵地上,应该有主力军,也必然会有越来越多主力军的身影、越来越多主流媒体的声音。
2015年12月25日,习主席在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勇于举旗帜、打头阵、当先锋。习主席的重要讲话为主流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指明了方向。曾几何时,颠覆英雄成了某些人自我标榜自我炒作的“标签”,成了某些人实现不可告人目的的手段: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英雄壮举受到质疑,刘胡兰慷慨赴死的悲壮行为被肆意歪曲……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一个个在恶搞和娱乐的名义下被弄得面目全非。对于这些现象,主流媒体决不能默不作声,而应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做正义的呼唤,为提振民族精神鼓与呼。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
如果有些人想通过起诉赢得亵渎英雄的“权利”,郭松民、梅新育案的判决要让他们失望了。另一方面,捍卫英雄的人们则有了更多的信心。有宪法、法律做后盾,不输法;有广大正义之士的信赖和依靠,有正义之剑在手,不输理。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曹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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