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加快研究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为近年来英雄饱受污蔑痛心疾首,要求“理直气壮为英雄名誉立法”。
英雄是民族的不屈脊梁,是时代的精神坐标。百年来,我国一批批仁人志士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了宝贵生命,他们的气概和精神早已熔铸为全民族的共同记忆。然而近年来,一股污蔑英雄、解构历史之风兴起,某些人或以“还原真相”的旗号歪曲历史,或借“历史研究”的幌子裁剪事实,甚至玩起所谓“戏说”“野史”信口胡诌、辱骂英雄。如此妄为,严重混淆社会的价值判断,引发主流舆论反感。
尽管诸多批判,怪象却屡禁不止,何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由于责任认定存在盲区,惩戒措施不甚明了,那些扰乱历史认知的奇谈怪论,大多不过招来几句批评,那些“满嘴跑火车”之人,最多也就公开道歉。近年来,我国正逐步加紧相关工作,确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发布维护英雄人物人格权益五大典型案例,为的就是树立鲜明价值取向,敲响警钟明确底线。但是必须承认,总体而言,民法有局限、刑法难适用等现实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不仅反映社会普遍共识,更是国家上下必须一体遵循的强制规范。捍卫英雄尊严,有赖织密法律之网。这也是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比如俄罗斯,先后颁布《卫国烈士纪念法》、《关于俄罗斯军人荣誉日和纪念日》的联邦法,对英雄物质权利和精神权利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而素来以“言论自由”自居的美国,更是崇尚英雄成风,出台了《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全国追思时刻法案》等,对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毫不留情。的确,对于英雄尊严的保护,不能只靠宣传教育,还必须运用法治手段,法律上该划清底线的要划清楚,该入罪的就要入罪。
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让那些试图否定史实、玩弄历史者明白何为底线,让那些诋毁英烈、轻慢民族记忆者付出代价,才能不负英雄的牺牲,不负前人的重托。而这,也是在守卫社会的良知,在守护民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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