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度规则意识的城市是文明的,规则意识不够的城市则是不够文明的,完全没有规则意识的城市则是野蛮的。
8月24日,引起社会关注的北京延庆区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调查有了进展,据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公示公告,“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性质作出认定: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和以往发生类似事件时,舆论一边倒地支持死伤者及其家属不同,尽管这次伤者一方仍然认为该份报告“有失偏颇,在减轻动物园方的责任”,但大部分网民还是认可了报告。一些情绪比较极端的网民甚至把抨击的矛头指向受伤的女游客:“以为自己是只母老虎,哪知道遇到真老虎了。”还有网友在微博评论说:“老虎是园区执法好员工,应该升职加薪。”等等。
人道主义是我们观察一切问题的底线,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幸灾乐祸,愿这位女游客早日康复并获得合理赔偿。但这一不幸事件也提醒我们,缺乏规则意识,有可能给我们带来灭顶之灾,而确立牢固的规则意识,则应该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甚至是核心内容。
什么是规则意识?是指是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比如说遵守校规、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游戏规则的意识。
在城市生活中,遵守规则为什么格外重要?这是因为,只有人人都遵守规则,城市生活才是井然有序的,可预期的,市民才有安全感。以在城市中最常见的排队等公交车为例,只有人人都自觉排队,并且人人都相信别人也会遵循先来后到的秩序自觉排队,那么大家才可以安全有序地登车。反之,如果市民缺乏规则意识,笃信谁最先冲上车谁就能抢到座位,那必然就是一窝蜂地抢上抢下,不仅危险,还有可能谁也上不去,而最需要照顾的老幼病残孕反而最先受到排挤。
排队上车只是一个小的案例。现代城市是高度自动化、高速运行的,因此也要求市民必须要有高度文明。统计显示,市民遵守红绿灯意识的增强,会大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也会大大提高车辆运行的速度,提升整个城市的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说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主要看市民的规则意识,并不为过。有高度规则意识的城市是文明的,规则意识不够的城市则是不够文明的,完全没有规则意识的城市则是野蛮的。
规则意识既然如此重要,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违反规则的人?从博弈论的角度看,这是因为存在一个“囚徒困境”的问题,仍以排队上车为例:大家都在按规矩排队,这时如果有人不排队就抢先上车,而他又没有及时受到惩罚,则其他人立刻就陷入了“谁排队谁就可能上不了车”的境地,于是争先恐后地抢着上车才是唯一合理的选择。所以,要使人人都遵守规则,就必须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及时有力的惩罚——这首先是有管理权的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其次则是指市民共同体对破坏规则的人要进行集体排斥和鄙视。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使规则意识内化为市民素质,外化为城市形象呢?按照人们的认识规律,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
首先应该使每一个市民都了解规则。很多时候市民做出违反规则的事,是因为他对规则不了解。所以,规则意识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这需要做大量宣传、教育和普及的工作。
但市民仅有规则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每一个市民都养成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这是规则意识的第二个层次。这就需要教育,更需要及时、公平的奖惩,如前所述,没有及时、公平的奖惩,守法市民就会陷入不得不破坏规则的囚徒困境。
培养规则意识的最后一个层次,是让遵守规则成为市民的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内化为市民的第二天性,外在规则成为人的内在素质。从规范向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按孔子的话来说,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创建文明城市,以前一个最遭诟病的现象是“一阵风”:创建之前面貌一新,创建之后山河依旧。为什么会这样?问题就在于主要精力都用来抓硬件了,忽视了“软件”,即没有把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内容。如果我们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真正使规则意识内化为市民的第二天性,则城市的文明形象就一定可以长久地保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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