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东风下,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进一步释放,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创新型企业开天辟地的“双创”格局初步形成,深刻改变和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正在汇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发展形势喜人。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同比增长21.6%,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创历史新高。但也要看到,受发展阶段和产业特征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创新创业主要发生在消费或娱乐领域,生产领域创新创业不足,不利于创新创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通过舆论引导、制度设计和政策扶持等多种手段,努力形成以生产和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创新创业向生产领域纵深发展。
生产领域创新创业不足的主要表现
从创业融资领域看,风险投资是创新创业的重要“风向标”。腾讯公司发布的《2015创业融资全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创业融资案例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本地生活、企业服务、金融等O2O领域,占全部融资领域比例高达46.2%,如果再加上文体、医疗、社交、游戏、旅游、房产、广告等服务业领域,比例高达84.7%。而投资于实体产业领域的融资比例只占全部融资的12.5%。另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数据,目前青年创业人员选择创业项目70%以上都属于娱乐、消费领域或商业模式创新等时间短、见效快的领域,而对于需要长期投入、难度较大的技术创新重视不足。
从企业创新行为看,根据全球知名的汤森路透公司发布的《2015全球创新企业百强》榜单,我国内地无一公司入选。2014年度入选的华为公司在2015年度也被剔出榜单,而被称为“失去20年”的日本有40家企业入选,高居榜首。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企业创新大多为消费创新,基于工程的创新和基于科学的创新偏少。而日本企业近年来高度重视生产创新、加大核心零部件研发和产业整合投资,强化产业链上游的整合能力,在医疗、蓄能和机器人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从产业信息化程度看,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2015)报告,我国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业务投资集中于电子商务、媒体、游戏等行业,出现了互联网经济“泛娱乐化”的现象,而制造业信息化建设比例偏低,机械设备制造(24.4%)、金属工业(12.4%)、化学工业(11.7%)和纺织工业(10.4%)的信息经济所占比例还不如金融保险(55.4%)与批发零售(33.8%)等服务业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尚有很大发展空间。
生产领域创新创业不足的可能影响
(一)弱化创新创业的实际效果
目前,我国“双创”尚处于起步阶段,创新创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创新创业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情况以及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效果,如果过于倚重消费领域创新,则有可能影响创新创业持续健康发展。比如“重消费、轻生产”的倾向将会导致全社会继续加大对消费领域创新创业的投资,造成生产领域创新创业的缺位和创新创业的结构失衡,不利于创新创业繁荣发展和推动产业中高端攀升。
与此同时,生产领域创新创业不足的结构性风险也在显现,2015年第四季度我国以消费类、服务类为主的创业融资额大幅下降,融资数量仅为652个,仅相当于前三季度平均水平的59.6%,其主要原因也是由于互联网领域投资热情大幅回落所致,表明过分依赖消费领域的创新创业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不利于实体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应当看到,当前以消费类为主的创新创业是互联网新业态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路径,对传统业态的改造升级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也有一定的成长空间。但是,过于倚重消费领域创新创业的发展可能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产生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不利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应更加重视生产领域创新创业。
目前,制造业企业反映生产创新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一方面表现为生产创新门槛高、周期长,本身就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表现为消费创新太容易,吸引过多社会投资和政府关注,生产创新相比而言受重视不够。此外,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可能产生“赢家通吃”效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比如,由网上购物所引发的图书、服装、家电等领域实体商店关店潮,就需要高度重视和跟踪评估。
推动“双创”向生产领域纵深发展的措施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之中,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经济增长新动能尤为重要。对此,应从理论上正本清源,认识到创新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生产创新,主要作用是价值创造,提高社会总福利;另一类是消费创新,主要作用是价值分配,虽然也可扩大需求、促进产业升级,但对社会总福利提升贡献有限。虽然我们不可否认商业模式创新和消费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其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方向,但相比于较为容易的消费创新,生产创新更重要,它基础性强、带动能力大、涉及链条长,对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更大。为此,应高度重视生产领域创新创业不足的问题,加强舆论和政策引导,大力弘扬生产与科技创新,推动创新创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在全社会树立创新创业是长期行为的理念
美国建国20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史,实质上就是一部高扬进取精神的创新创业史。美国的崛起也正是依赖于长期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而非短期见效的商业模式创新。春节期间刷爆朋友圈的“引力波”的发现也是长期研究和积累的结果。我国的战略崛起和复兴之梦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因此,必须在全社会树立厚积薄发、长期创新的思想准备,防止短期急功近利的行为。
(二)着力营造有利于生产创新的制度环境
建议供需双侧发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制度环境,推动生产创新发展。在供给方面,一是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二是加大技术研究投入,加快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转化,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和支持中小创业企业发展的制度,大幅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三是提高科学家、技术研发人员和职业技术工人的地位和工资待遇。四是推动众创空间更加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科技型创业,鼓励“双创”与“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紧密结合,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在需求方面,强化需求侧和消费侧政策的指引和支持,加大政府采购和军事订购对生产类技术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更加注重培育和扩大国内市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完善基础设施等手段,优化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市场应用环境。
(三)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生产、技术类创新的比例
政府创业投资对于社会投资具有引导效应,但在我国,由于政府创业投资有保值增值要求,对于“风险偏大”的早中期技术创新类创业投资明显不足,而消费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早中期由于社会投资进入较多,在较为成熟的中后期反而容易得到政府投资,造成政府投资实际引导方向与政府意愿相背离的情况,不利于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为此,应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放宽政府创业创新投资保值增值等相关规定,探索政府创业投资容错机制,鼓励政府投资向回收期长的早中期生产、技术类创新领域倾斜。
(四)加强对生产领域创新创业的教育和培训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生产领域纵深发展,需要培育一大批熟悉创新创业规律、具备创新创业经验的双创人才。为此,需要加强对创新创业的教育和培训,加快发展一批熟悉产业领域的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各类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加适合产业特点的创业辅导服务,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人才。与此同时,积极推进专业性孵化器、创新苗圃和众创空间等建设,发展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双创”教育和培训平台,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咨询等服务,推动双创培训专业化、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16年第9期,原题为《推动“双创”向生产领域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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