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2017年预算编制,如何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努力构建全面公开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近期,不少政协委员和党派人士围绕相关议题积极建言。
完善市区分配关系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各街道镇自2015年起一律停止招商引资,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全额保障。
市政协委员韩曙认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在于通过加快街道(镇)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能,其前提是市与区级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革与完善。他建议,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促进基层财力保障的可持续性。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区与街道(镇)的财政分配关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条费块转,费随事转的转移支付制度。在完善市对区,区对街道(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应该以一般公共事务转移支付为主,兼顾专项转移支付。按照受益与效率的原则,注重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在实施社区公共服务均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工作时,要准确把握各类社会公共服务多层次需求,充分发挥街道(镇)政府主导作用,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应注重实效,突出社会效益和降低行政成本。实施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购买服务的综合效益。 加大教育、文体、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投入的力度,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无疑是需重点保障的支出。 市政协委员叶强认为,市财政应加大对基层卫生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健康教育慢性病防治的支持;加大对卫生人才队伍的支持和培养;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加大市级财政部门对区级民生部分的支撑和保障水平。 市政协委员凤懋伦认为,上海老龄化程度已经很高,为老服务存在不少短板,财政如何起到杠杆、引领的作用,推动整个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需重点聚焦考量。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认为,在教育财政投入上既有生均预算,也有专项预算,但目前专项占的比例过高,应尽可能降低,“生均占比高,公平性就高;反之,专项比例过高,公平性就相对降低了。”他特别提醒关注教育领域财政支出中的浪费现象,“一些学校年年都有较大规模的装修,甚至装修没多长时间又推倒重来。”
聚焦科创中心建设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大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助力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无疑是“十三五”期间财政投入的聚焦重点。如何投入以获得更好的效率,值得思考。
市政协常委黄鸣认为,在科创中心建设方面,从政府的角度加强支持,理念是必须的,但是从财政投入的角度怎么做,要慎重研究。“对之前投入的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率要进行评估。科技创新的主体应该还是社会、企业,从政府的角度投入,应该是起到一个‘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多在引导。”她建议,财政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支持,要充分体现在相关政策和机制的设计层面,“重点更应在于全方位政策的平衡、总体设计上的支持,而不仅仅停留在财政的直接投入,要在对既往投入绩效评估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考量下一步重点支持的节点和力度。” 市政协委员张立平认为,财政在着力支持企业技术、管理创新和促进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方面大有可为,“要在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创新”,着力发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的功能作用,支持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并研究修订新一轮市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统筹运用就业、失业和职工培训等各类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聚焦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合理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和新型贸易发展。
强化预算信息公开
实现依法有效监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精神。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现行预算公开透明的法律规定,已经成为倒逼各级政府全面加强廉洁政府、法制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旨在将政府的权力,真正关进法律约束和制度监督的“笼子”里。
民建会员毛韬建议,以问题为导向,从三方面着力增强预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那些至今还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开其财务预算使用情况的单位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责任,并且公开批评和从严问责;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的行政最高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且对“第一责任人”和该行政机关实行预算不公开、不透明的“一票否决”年度政绩考核制度和依法追究机制;建立和健全“刚性”审计监督和社会公示的评价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行预算公开制度,强化政府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实现有效法律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从而进一步提高预算使用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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