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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野叟:建立公有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才能精准扶贫
点击:  作者:深山野叟    来源:红歌会网  发布时间:2016-04-16 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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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政府正在强令各地加大扶贫力度,要求精准扶贫,完成习总下达的在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任务。为什么要强令呢?因各地方的力度不够,上面以为是地方政府怠政,所以还要求地方立军令状。但说句公道话,基层政府还真不知道这贫应该怎样来扶,在上面的重压之下,地方当然必须要行动起来,据笔者所知,基层是这样扶贫的——

 

县里下达具体任务,规定每个乡镇干部必须各自定点扶持三到五户贫困家庭,并要求干部私人掏钱,给所扶贫困户每户一到二百元;村干部工资低,可以不出钱,但每个村干部必须定点帮扶几户人,必须向贫困户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

 

在单干生产形式下,别说一二百元,就算给每户一二千元、一二万元,三农局面也不会发生好转,因为不管怎样注水,单家独户经营几亩到十几亩地(而且都是小块小条分散到N块地的!),就那么大个池子,再说了,贫困户拿到那点扶贫款,还远不够肥料农药种子涨价后的差价,更别说填补粮食大跌价后的亏空了,这贫能扶起来吗?

 

国家为了提倡和推行私人资本集约化农业,没少花财政补贴,且不说这些补贴中的很大一部分在环节中被吃掉了,就算全额用于了扶持私人集约农业,又能怎样?这几年不少私人下乡圈地办农场的做亏了的还少吗?当然也有赚了钱的、现在还在经营着的:听说我们老家县就有个私人老板,圈了一个村的山丘地,买了几台大农机,顺山势把土地推成很长的适应大机耕的大块地,因以机耕为主雇不了几个劳工,又有国家补贴,每年都要赚几十上百万,这该算成功案例了吧?但想过没有?就算全面推行私人农业,但下乡圈地的农场主要是资本小了,就只能圈几户十来户的土地,照样不能算大农业,只能是个小农场,能圈一两个村、甚至更多的土地来经营的,除了大资本家,谁有那财力?单是圈地时把原村民的土地、林场、宅基、房屋摆平,就是巨额开支了,还有整修地块道路水渠这些实施经营前的投入呢?还有周转资金呢?所以,私人集约化大农业,只有大资本家才有这财力来经营一个村、几个村乃至几个乡的土地。

 

就算所有土地都被资本家圈去了,而且都经营得很成功了,但在私人资本的集约农业形式下,国家投再多扶农扶贫资金,也不可能实现扶贫无死角,不可能全面消除贫困,反而还会扩大贫富差距,更不可能真正推进可持续的现代化农业,反倒会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无法避免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因为,家庭单干贫困户不是给点钱就从此具备了财富创造能力了的,而把贫困户的土地集中给私人资本经营,大农业模式下会有更多人失业,反而还会制造更多的贫困户。做个假设:如果全国所有农村都实现了规模不等的私人资本大农业了,肯定会消灭贫困地区,因为大农业生产让投入和产出比发生了颠倒,效益普遍高了,所以不存在土地荒芜的鬼村了;但是,却产生了比单干耕作更多得多的赤贫家庭,因为没有了土地的农民中,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资本家的雇佣,多数人没有了生活来源,而我国又没有欧美国家那样丰厚的失业救助,贫困人口必然更多。

 

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源上消除贫困呢?只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集体大农业,才是常青农业,才能让所有集体成员有工作和收入,才能真正达到全面脱贫并致富的目的,中国一直坚持集体经济的南街村、刘庄村、周家庄公社等等,早就长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国家这些年没少花扶农和扶贫资金,但没有效果,为什么?路径和方法错了。如果好好总结一下现存的集体农村,取长补短,制定出一套回归集体并能因地制宜的科学扶贫方案,比如,首先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是全民公有,把承包地的使用权确权后立法规定属于承包农民所有,然后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折合股份,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用集中股份的方式把农地集中起来,由国家投资,把全国的村都转型成“国营××农工贸股份公司”,国家和村民共同持股,村民股东上班挣工资奖金,年底分股红,国家股红用于再生产和上交税收,而外来打工者则只能挣工资奖金不能分股红,如此还不会捆死劳动力,城里的富余劳动力也可以到农村去打工。致于经营,当然是大农业,但各村公司都可根据自己的资源和人才条件,每村办几个加工厂,从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创造工业产值,而各地的农产品、土特产品、地方文化产品、民间工艺产品、各类日用轻工产品极大丰富了,不仅能拉动全国性的物流、住宿、餐饮、交通、销售业务行业,还能向全球出口只有中国才出产的“中国硬货”,即别国不能取代的产品。当然,既是国营农业了,就可以实现宏观计划种植与微观由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科学生产了,从而远离资本主义周期性危机。

 

当然,实行国家投资控股的集体农工贸综合农业,既需要改革县乡政府职能,又需要制定出杜绝贪污腐败和防止再次演化成领导所有制的法律法规和村民民主选举、监督、罢免制度,才能确保集体经济永不变色。

 

如此,全国所有村民都是股东,都是“有产者”,都能有工作,而且可以到私企打工,区别只是因个人的能力不同而收入的工资奖金不同,但股红是同等的,公民之间只有相对的富裕程度上的差别,而不会有贫富悬殊。

 

还有,公有制集体经济组织,不但能做到“耕者有其田”,即人人有股份,做到高效益,高附加值,在推进集体农业的过程中,就算“先治坡,后治窝”,先不动农房,但必然要修田间道路、整修水渠塘堰、修建农产品深加工厂和其他轻工产品工厂,这就正好消化疯狂房地产遗留下的过剩产能,还能消化机械、设备等过剩产能,而乡下农民富裕了后,除了乡下的独栋别墅,还可以到城市里去买套房做“行宫”,以备休假、旅游之用,或用于出租,这就又化解了房地产库存。而结合国企的公有制改革,国企运行正常了,就能执行国家宏观计划,在高科、军工、重装、交通、民生等产业,为国家安全和公民保障夯实堡垒,为国人提供平价生活物资;在经济相对均衡和全面被激活后,各地的私营企业就自然趋于供需相对平衡,从市场这一端调节社会需求的余缺,最后形成“七分计划经济、三分市场经济”的平衡局面。

 

  总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轻实体重虚拟的经济指导方式,是不可能真正消除贫困的,是不可能把中国从经济困局中提携出去的,只有公有制的集体经济,才能让中国经济柳暗花明又一村!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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