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濒死儿子却用低保金“行乐痛快”、农妇组团“约炮”、媳妇骂婆婆“老不死的东西”、低保夫妇不顾儿子常年酣战牌桌……春节期间,一篇题为《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丨返乡日记》的文章经微信、微博转发,在网上被肆虐传播,令人十分震惊。
人们疑惑,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那些曾经溢满乡愁的乡村、古道热肠的村民,怎么变得面目全非,不可理喻,除了房事就是赌事,除了龃龉就是无耻?
然而,针对此事,新华社记者深入事件发生地——该文作者高胜科老家——地处大山深处的、现已被合并更名为宝石村调查,结果也令人大吃一惊。他们发现,所谓的“返乡日记”并非“返乡之作”,文中描绘的礼崩乐坏的“时间、人物、地点都是虚构的”。
高胜科60多岁的舅舅、舅母等十余人,见到记者,一开口就说:“我们快委屈死了!”高胜科的表弟鄂国玉告诉记者,自己看到了这篇文章后非常震惊。“虽然他没有点名字,但是文章有配图,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谁家的房子”,“里面写的都是假的,都是一点影子都没有的事,干吗埋汰(抹黑)我们?”
不可否认,类似媳妇骂婆婆“老不死的东西”,夫妇不顾儿子常年酣战牌桌这样的事情,确都存在过,不仅过去有,现在也有;不仅乡村有,城镇也有;很多还被搬到了影视作品中。但是,任你再怎么夸张放大,这些源于生活的故事都是个例即个别现象。当然,如果作为文学作品,虚构也是可以的。
问题是,这是新闻作品,具备新闻五要素中的至少四要素,不仅有时间、人物、地点、故事,而且有新闻图片。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必须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违背了就是胡编乱造,无中生有,就是造谣。毫无疑问,造谣不仅不文明不道德,违反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还违法。
造谣即侮辱诽谤,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刑法》“侮辱、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构成犯罪的,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抹黑自己的家乡并妖魔化,让故乡臭名昭著,在国内甚至世界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身为《财经》杂志社记者的高胜科,已经严重违背了一个记者的职业操守,违反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按照法律,已不适合从事记者这个神圣工作,应予严惩,被清理门户,逐出新闻队伍。
一个媒体人的假期“作业”,变成涉嫌虚构的新闻报道;一个原本隐藏文中的低俗细节,成为轰动网络的文章标题……从中可以看出,一则虚假新闻对媒体公信力、网络舆论环境、社会生态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害。殷鉴不远,各位新闻从业者,都应以此为戒,牢牢记取。(未来网评论员 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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