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11月6日发表署名“乔杉”一篇文章《药价暴涨还是因为改革不到位》(见附件,以下简称乔文),新华社及相当多的媒体网站转发了该文。《光明日报》所属《文摘报》11月12日头版头条也予以转载。文中一是指出当今市场上原低价药品疯狂涨价,少则几倍,多达上百倍的现象。二是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是“改革本身”,而是“改革不到位”。三是指出改变这种现象的根本途径还是“改革”,正如文末所说,“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继续向改革要出路。”这种观点正确吗?
乔文这里指出和分析的只是药品涨价现象。固然药品涨价有其具体特殊的原因,但中国社会当今涨价的绝不单纯是药品。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的商品都在疯狂涨价,这是任何中国人都必须正视的不争的客观事实。笔者不可能具体揭示药品涨价的细节问题。但任何个别中都有一般,药品涨价同中国当今其它所有商品涨价有其共同原因。这个原因绝不是该文中所说,是“改革不到位”,而是错误、扭曲的改革理念与实践的产物和结果。
“改革”几乎是中国当今媒体见报率最高的几个词汇之一。学过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人们都知道。社会的基本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两种矛盾由适应到不适应再到适应的过程就是解决其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而这种解决矛盾过程的途径、手段一种是新社会形态建立不久后的“改革”即在原有基本适应基础上改革原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部分,使原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促进社会的发展。另一种就是这种社会形态后期发生的“革命”即通过革命方式根本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建立更加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是任何一个学习过唯物史观理论的人们都知道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常识。新中国建立之后,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无产阶级专政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毛泽东1957年就说过,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二者仍然是既适应又不适应的过程,仍然需要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部分。因此“社会主义改革”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这在中国当今几乎任何一本历史唯物主义的教材中都是这样讲的。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领导人讲话和中央文件也是这样讲的。但是在所谓“改革开放”实践中,完全扭曲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本质含义,把“社会主义改革”偷换为“社会主义改制”。把以公有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改变为私有经济,把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市场经济”前面戴上“社会主义”的桂冠改变不了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本质),把社会主义企业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生产目的变为最大限度追求和实现企业自身利润为主的生产目的,把社会主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中的劳动者在企业和集体中的主人翁地位改为资本雇佣关系,完全取消劳动者的管理企业权利,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无产阶级专政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改为普世价值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和取消阶级性的所谓“依法治国”等特征的上层建筑等等。这绝不是“社会主义改革”,而是在“改革”的名义之下,行颠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复辟资本主义和殖民地半殖民地之实。中国当今一切社会问题包括腐败愈演愈烈、贫富差距拉大、物价暴涨、生态环境恶化、官民矛盾加剧、人民怨声载道等等最深刻的现实根源就是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革”造成的。
而“药价暴涨”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整个中国当今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药品是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在计划经济时代,药品的价格严格由国家控制,即使到改革开放初期,这种管理方法还一直延续下来,因此一些普通百姓常用药品的价格也较为稳定。但中国当今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实践就是私有化和市场化,由此导致大批国有企业转制为私有企业,同时把一切资源、商品都推向市场。不仅医院推向市场,所有药品生产也完全推向市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根本出发点不同。计划经济的出发点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也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而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信奉“人本性自私论”,就是把人的任何活动都同自身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导致任何企业无论是名义上的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其生产目的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其各种商品价格就不再由国家控制,而完全按照价值规律由市场决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商品轮番涨价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改革和轮番涨价高潮中,普通常用药品价格偏低现象必然影响生产企业的自身利润和物质利益,必然影响这种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按照中国当今私有化和市场化的总体思路,解决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取消国家对药品价格的限制,交由市场来决定。这正如文中开头所说:“今年6月1日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既然由市场来决定,而人们对常用药的需求量又极其之大,那么其价格必然上涨。同时再由于药品推销过程中的一系列中间环节等其它原因,必然导致原低价药品疯狂上涨数十倍、百倍。这种客观事实恰恰是市场化改革到位的突出和典型表现。其深层次根源恰恰是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理念和改革实践,是中国当今所有商品轮番疯涨的根本原因。而商品轮番疯涨的结果就是最大限度地侵犯和危害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导致中国当今少数人迅猛暴富的根本原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这种包括药品在内的所有商品价格暴涨现象及导致的中国当今贫富差距日益拉大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客观事实证明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理念和改革实践是错误的,是把社会主义中国引向灾难的最根本原因。
乔文看不到“药价暴涨”的根本原因是扭曲、错误的改革理论与实践,反而把病因归结为“改革不到位”,因此彻底改变“药价暴涨”现象的灵丹妙药就是“必须深化改革,继续向改革要出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靠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不是一种典型的荒谬逻辑吗?问题既然是改革实践中造成的,解决问题必须从改变改革理论与实践中的错误开始。这应该是任何一个正常人的逻辑思维吧!如果沿着原有的改革理论与实践的路子继续走下去,其结果只能导致问题更加变本加厉、愈发严重。改革主导者不从问题入手反思自己理论与实践的错误,而是顽固不化,坚持错误、一意孤行下去,这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应有的基本素质吗?是对党和国家、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吗?这句话出来之后,成为某些官员、学者和媒体掩盖自己不深入具体研究分析社会现实问题、不负社会责任和素质、能力、水平低下的口头语。而乔文完全是这种思路的延续和简单照搬,是思维混乱和无能的具体表现。按照这种思路发展下去,笔者坚信,不仅制止不了“药价暴涨”,而且还会继续暴涨下去。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药价暴涨”现象不能把其单纯看作一种孤立现象,而应看作中国当今整个改革进程中的大量畸形、扭曲现象的一个普通现象,要把这个现象的出现放在整个中国改革实践中,寻找和探求中国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共同的深层次的根源,回归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革”的本来含义,真正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恢复和发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和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才是根治“药价暴涨”也是根治其他一切商品价格疯涨的根本途径和措施,也是铲除腐败和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土壤和条件的根本措施。任何企图依靠脚痛医脚、头痛医疼的方法依靠所谓“制度救济”,如乔文所说“能不能建立跨医院、跨地区的储备制度,实现廉价药、特效药的集中储存?能不能对一些廉价药和特效药实行一定的照顾,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补助和支持,增加药厂生产的积极性”等等解决“药价暴涨”的思路和方法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枉费心机。
附:
药价暴涨还是因为改革不到位
(2015年11月06日 08:54:55 北京青年报)
今年6月1日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松绑”五个月了,媒体走访广州市场发现,“松绑”过后低价药价格应声上涨,涨价少则几倍,多达上百倍。医院药房采购人员喊“采购难”,想买一种药,药厂报价贵的不敢选,报价便宜的又抢不到。患者也有了新烦恼,药价暴涨,病人被迫换药。
当初推行药价改革,最大的一个担心,就是会出现药价暴涨,加剧“看病贵”。想不到一语成谶,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想不到的。但即便如此,也不要把板子全打在改革身上,更不要怀疑否定当初的改革。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信号。提到过去的医药市场,人们第一印象就是行政干预过多,以至于跟已经市场化的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等发生矛盾,出现了许多扭曲的现象。比如说一些廉价药“有价无货”,说起来价格不高,但根本就买不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用于所有市场,自然也包括医药市场。这一背景下,药价放开,应运而生。
没有一成不变的问题,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改革。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现在出现的药价暴涨问题再一次说明了,“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但必须认识到,目前的问题是进程中的问题,并不是改革本身的问题,更不能去“大胆的假设”,认为当初不改革就不存在现在的问题了。想想过去“一限就死”,有些廉价药“换装重生”,这些问题难道逊色吗?
有必要分析,现在医药市场,到底是出现了普遍的暴涨,还是个别的暴涨?就目前来看,恐怕还不能说是普遍上涨,媒体在报道用词上也是谨慎选择了“部分”。还有必要分析,造成药价暴涨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因为过去长期价格倒挂,现在“恢复性反弹”,还是因为医企合谋,共同推动了“报复性涨价”,以至于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如果是因为前者,只能选择接受,因为在商言商,很难指望一款药品长期倒挂,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也不符合道德情操。而且价格扭曲,容易带来市场变形。
更有必要追问,如果存在不正常涨价,有没有制度救济,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纠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表示,药价只要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则属于合理,“如果药厂涨价太猛,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投诉渠道申诉、解决。”这就体现了制度救济。这是已有的。从未来看,能不能建立跨医院、跨地区的储备制度,实现廉价药、特效药的集中储存?能不能对一些廉价药和特效药实行一定的照顾,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补助和支持,增加药厂生产的积极性?而这一切,显然属于深化改革的内容。
谁也不想看到药价暴涨,但也不要闻涨色变。对于一些药价的调整必须追根溯源,了解涨价的真实原因,到底是竞争结果,还是垄断使然?到底是“恢复性反弹”,还是“报复性猛涨”?不管如何,不能因此否定改革。有必要看到,现在出现的部分药品价格暴涨,还是因为改革不够——在一些方面考虑得不够完善,改革推进得不够彻底。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继续向改革要出路。(乔杉)
(来源:原载红歌会网,昆仑策研究院编发时有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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