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7日开始,雷洋案已经过去快两个月,这期间,网络上只要稍微理性客观一点的文章,在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眼里,都有着严重的“洗地”嫌疑,都是“专制的鹰犬”,或许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真相”其实早已在某些人心里固化,在某些舆论的刻意引导下,任何与谋杀这一“真相”相抵触的推理和分析都成了“洗地”的代名词,雷洋案已经成了“全输”的局面。
从5月7日开始,雷洋案至今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我除了在最初的几天里写过两篇相关的评论文章外,就再也没有涉及过雷洋话题。原因很简单,现在网络上只要稍微理性客观一点的文章,发得出去发不出去先不说,即便发出去了,在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眼里,都是有着严重的“洗地”嫌疑的,我也会在不经意间就沦为他们眼中的“专制的鹰犬”,所以,无奈之下,只好选择“闭嘴”。雷洋案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各方全输的局面,在这过程当中,应该说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的语言暴力功不可没。
或许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的初衷是好的,毕竟所有人都期待雷洋案的真相能够早日水落石出,但是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真相”其实早已在某些人心里固化,在某些舆论的刻意引导下,“谋杀”已经成了某些人心里唯一的“真相”,任何与谋杀“真相”相抵触的推理和分析都成了“洗地”的代名词。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除了乖乖“闭嘴”,我实在是无话可说。但是,我“无话可说”,不代表我心里没有自己的看法,特别是昨天著名正能量网友@朱德泉 在微博上发的一篇澄清雷洋案十个疑问的文章《xxx》迅速被“和谐”后,我还是出离愤怒了,我实在搞不明白为何网络上谣言能畅通无阻,而真相却寸步难行,正如著名正能量网友@平民王小石 说的那样“人在做,天在看”,某些人不要太过分。
能够违背网友意愿,删除网友微博的是谁呀?能够违背网友意愿,删除网友微博的到底是谁呀?有本事站出来走两步?不过我想他们是肯定不会也不敢站出来的,或许他们此刻正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享受着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快感。说实在话,如果@朱德泉 的文章中有违反七条底线的内容,那么文章被删无话可说,我想他也一定不会回避自己据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很显然,@朱德泉 所发的文章理性客观,没有任何需要“和谐”的地方,那么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某些人不希望看到这样理性客观,能够还原雷洋案来龙去脉的文章在微博上传播。“感谢”这双“看不见的手”,他们在有效的遏制了真相传播的同时,成功的为谣言保驾护航,最终促成了当前雷洋案这种全输局面的形成。
既然真相无法传播,那么由谣言构成的“真相”自然就“深入人心”了,从最初某些网民坚持的“雷洋没有嫖娼”、到“雷洋死于电击”、“雷洋死于‘钓鱼执法’”,一个又一个耸人听闻的“真相”冲击着网民的眼球,依法治国在某些网友虚构的雷洋案“真相”面前沦为了天大的笑话,政府特别是警察的公信力也在这样的笑话中冰消瓦解。
雷洋案最大的输家毫无疑问是雷洋及雷洋的家人,作为一个年轻有为的“人大毕业生”,前途光明的“国资委官员”,如果不是这样一起意外,或许雷洋的生活会比绝大多数今天关注雷洋案的人更加幸福。但葬送他幸福的“元凶”并非他人,而是他自己。如果5月7日深夜,他按照他原本计划的,也是他家人原本以为的那样,去机场接人,而不是出现在了本不该出现的足疗店,那么他的幸福生活没有任何人能够打断。
按理说,雷洋确实是不应该出现在足疗店的,就像很多人在雷洋嫖娼证据曝光之前一直坚持的那样,甚至在证据曝光后,依然有人坚持“被嫖娼”的阴谋论,而坚决不接受雷洋嫖娼的事实。确实,雷洋身为党员干部,加上家庭幸福美满,无论是党员的信仰还是男人的责任,都应该让他自觉远离那些“不卫生”的生活方式,更别说他是“人大硕士”、他的“孩子刚出生”……不过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就是,很多时候嫖娼与一个人是什么身份,与他的家庭是否幸福美满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而纯粹取决于他是否需要,而需要不需要(嫖娼)又是绝对主观的事情,旁人显然无法替雷洋做主。
后来的事实证明,雷洋确实“需要”了,起码在那一刻他鬼使神差的“需要”了。一个人做了亏心事,难免会忐忑不安,而这一次,在走出足疗店后,他遇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几个便衣警察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一刻,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因为一旦嫖娼的事实败露,丢人现眼不说,很可能要失去工作,甚至失去家庭,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更不敢面对的,虽然现在的很多执法细节我们还没有掌握,但无论便衣警察是否在第一时间亮明身份,我想都不会打消雷洋“跑”的念头,因为无论是真警察也好,假警察也罢,他面临的恐惧都是一样的,甚至在那一刻,他可能更愿意面对的是假警察……
但是,事实证明,他面对的是真警察,他的逃跑行为只会加剧便衣警察的怀疑,使得警方从原本的盘查询问(在第一时间,无任何证据表明便衣警察能够确认雷洋嫖娼的事实)变成了抓捕,理由很简单,正常人在面对警察的时候,特别是在警察亮明身份的时候,配合警察执法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一旦有逃跑或暴力抗拒等行为,警察所采取的措施必然升级,他剧烈的挣扎逃脱换来了警方更剧烈的抓捕行为,这应该是那一刻的事实真相。
有人以无法确认便衣警察的真实身份为雷洋辩护,这样的辩护是苍白也没有力量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便衣在盘查询问雷洋前没有亮明警察的身份。虽然便衣警察即便亮明身份依然是有犯罪分子冒充的可能性,但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身已触犯刑法,所以冒充警察的“玩笑”是没几个人敢开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雷洋面对的真的是“假警察”,在雷洋拼命挣扎,大声求救,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假警察是否还能那么淡定?很显然不会,相反,当人群围过来后,他们会寻求尽快脱身,从而放过雷洋,雷洋也就真的能“快快乐乐出门,平平安安回家”了。所以,那种用有理由怀疑执法的警察是假警察就可以公然对抗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否则以后警察就只能待在派出所里了,因为理由很简单,一旦他们走出派出所,他们即无法证明他们的身份,不可避免的陷入就像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逻辑怪圈,同时任何人也就都可以怀疑他们是“假警察”从而拒不配合,那样的社会,势必天下大乱。
雷洋案牵涉的五个警察因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被立案侦查,其中昌平公安分局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批捕。“玩忽职守”的罪名让那些警察“故意伤害(致死)”、“故意杀人”的谣言不攻自破,这也验证了我最初的判断,就是当事警察没有任何“打死”雷洋的动机。所以,很显然,雷洋被“打死”一说在现有的证据面前不成立,如果有人直到现在依然坚持这样的说话的话,不妨拿出证据,只有证据才最有力量,而不能总是“凭感觉”。还有些人用涉事警员被立案侦查来“论证”雷洋被“打死”,明显太过牵强,不过我能理解他们,因为我是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某些人的心理的,某些人就像鲁迅笔下的无聊看客一样,喜欢看到鲜血和杀头,因为只有雷洋被“打死”,他们才能有“好戏”看,换句话说,他们为了有“好戏”看,雷洋必须是被“打死”的。雷洋的悲剧成了某些人吃人血馒头的“喜剧”,无形中让雷洋的不幸升级。
雷洋的家属无疑也是输家,类别是雷洋的妻子和孩子,他们“莫名其妙”的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和父亲,这对他们以后的人生相信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其实我特别能理解雷洋的家属。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特别在雷洋案刚发生的时候,他们肯定无法接受雷洋“人不明不白的死了”的事实,在这样的心理条件下,寻求雷洋死亡的真相以及为雷洋辩护都是他们的本份,谁也不能说他们这么做有什么错。但是,在我个人看来,他们所犯的最大的错误是把弄清雷洋死亡真相的希望寄托在了某些“政治律师”身上,使得案件的发展已经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他们的初衷。在舆论的裹挟下,他们越来越象提线木偶,成了他人用来吃雷洋人血馒头的工具。
当然,那些在雷洋案中跟随着舆论“狂欢”的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同样是输家。每当有围绕雷洋案的谣言出现的时候,他们都是冲在第一线为雷洋“呐喊”的人,或许,他们的正义感是朴素的,他们的心地也都是善良的,但他们的善良无形中成了某些人可以利用的工具,使得他们事实上成为了制造和散播谣言者的帮凶。比如,“雷洋死于电击”的视频曾一度被某些“充满正义感”的人当成雷洋被“谋杀”的“铁证”,然而谣言很快就被澄清,但某些人并没有因此而反躬自省,相反,下一个谣言马上就成了他们用来继续“倒逼”真相的“遥遥领先的预言”。我一直都很奇怪,他们到底是如何做到在谣言被揭穿面前“越挫越勇”的,是如何做到在谎言被拆穿面前脸部红、心不跳的。其实,对于这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我是同情的,都说受骗上当只一回,而他们不管被骗了多少次,却依然能够做到“愈挫愈勇”,他们的“大心脏”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的逻辑是可怕的。在他们默认的雷洋被“打死”的前提下,如果最终坐实雷洋被“打死”,那么毫无疑问证明了“体制”的“罪恶”,如果最终结果雷洋不是被“打死”,那在他们眼里就是“政府在掩盖真相”,罪恶加三级,比雷洋被打死更加罪恶。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下,他们仇视、敌视一切理性客观的声音,在雷洋案刚发生不久的时候,我不过说了一句“我不相信警察会打死雷洋,因为他们没有任何需要打死雷洋的动机”,很快,这句话就成了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拿来攻击我“洗地”的“铁证”。
其实,对于这些人,我多少还是有点了解的。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认定了他们想要的“真相”,他们要的“真相”也很简单,就是雷洋“必须”是被“打死”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顺理成章的去咒骂和攻击“体制”,他们把自己幻想成为“正义”呐喊的勇士,与“独裁”抗争的斗士,他们需要在虚拟的网络寻求存在感,他们的眼睛早已失去了光彩,他们看不到人世间的真善美,他们的脑海里只有假丑恶,他们以政府为“假想敌”,用臆想虚构了一个叫“专制”的对手,心甘情愿的冲锋在“推墙”的路上。只是或许会让他们觉得“遗憾”的是,现有的证据表明,雷洋不可能是被“打死”,他们已经注定成了输家。
输家当然并不仅仅是雷洋以及雷洋的家属和某些“充满正义感”的网民,五个被立案侦查的警察同样是输家,特别是被批捕的邢某某副所长和辅警周某。相对于邢某某,我更同情周某,辅警的待遇差得吓死人,工作却和警察差不多辛苦,如今周某因为雷洋案身陷囹圄,真是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当然,根据玩忽职守罪的解释,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因为辅警周某本身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只不过是个“临时工”,因此,他被批捕,更大的可能是因为参与妨碍侦查,不过这也只是个人揣测,具体结果需要根据进一步的事实披露和最终的法院判决。
至于邢某某副所长,网上有关他的说法有很多。例如,他是高考状元,例如,他现在正用他微薄的薪水回报当初供养他求学的家乡父老乡亲,与雷洋一样,他也是一个女人的丈夫和一个孩子的父亲,同样也是“麻雀变凤凰”,实现从一个乡下穷孩子到在北京工作的国家干部的华丽转身。他比雷洋幸运,起码他还“活着”,然而,“活着”很多时候意味着更大的悲剧在等待着他。我不知道此刻的邢某某副所长是否和其他几个涉事警察一样在“后悔”,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如果当初他们没有拦住雷洋,对雷洋进行盘查,又或者,雷洋逃跑时,他们“目送”雷洋离开,是否就什么事都没了?卖淫嫖娼的人这年头多了去了,多雷洋一个不多,少雷洋一个不少,他们那么较真干嘛?
但是,我想他们也有可能并不后悔,因为维持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本就是他们的职责,就像毛主席说的那样,为了坚持真理,他们“五个不怕”。话再说回来了,如果当初他们对雷洋视而不见,或许,他们会没事,又或许,也可能会因为渎职行为“东窗事发”而被查处,如果说前进一步可能是地狱的话,那么后退一步也未必见得就是天堂。这样的叩问是必须的,因为不仅仅是邢某某副所长,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可能每个警察都要面临同样的抉择,某媒体的“自证清白”的言论像把刀子一样悬在他们的头顶,让他们进退两难,动弹不得。
任何一件事情,不可能只有输家,没有赢家,即便雷洋案已经成了“全输”局面,也一样有赢家。例如,某些人正利用雷洋等案件,不断的挑拨警民关系,煽动警民矛盾,事实也证明,他们做得“不赖”,他们的目的也基本“达成”,但他们的愿望却很可能“落空”。虽然说雷洋案中各种谣言的传播对警察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损害,但舆情的不断反转,谣言的不断被澄清,势必会促成更多的人反思,从而加大他们对网络谣言的警惕力度,提高他们对网络谣言的识别能力。所以说,世间万事万物都是辩证的,雷洋案中的“赢家”很可能因此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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