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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新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论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根本经验
点击:  作者:李崇富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18-11-25 09:41:36

 

【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就和社会样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的统一,自觉地把准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辉煌成就的力量源泉和根本经验。本文以对科学社会主义实质和要义的理解为基础,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一脉相承的根本一致性;进而,在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形态“新”在何处时,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化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处于人类历史前沿和具有活力的社会主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邓小平同志在倡导“改革开放”中所开创的,其后由以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相继坚持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基于毛泽东时代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先行探索、伟大成就和宝贵的历史经验为根本的政治前提、制度基础、物质条件和理论准备的;然而更为直接的,则是新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的产物。

 

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质,一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是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其道路、理论体系和基本制度,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对此,习近平同志说得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因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与内在的具体和历史的统一,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原则。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全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就“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

 

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都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社会实际和时代特征的统一,必须自觉地把准我国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辉煌成就的力量源泉和根本经验。

 

一、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和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就和社会样态。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中,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核心内容,是阐明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和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何以是可能和必然的,并将转化为群众性、历史性、直接性的社会实践,直至成为社会现实的实质性、目标性、中轴性原理;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都是旨在为科学社会主义作论证的两大基础性、支柱性、工具性理论。因为,前者是为之提供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理基础和“伟大的认识工具”,而后者则是用以阐明社会主义社会终究要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客观规律性和历史总趋势的深层次的经济根据。可以说,全部马克思主义,都是围绕和服务于科学社会主义,而作逻辑和历史展开的科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形态,像任何具体事物一样,都是其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具体的,因而其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和普遍性作为同类事物共同本质的概括,不仅高于其个性和特殊性,而且通常具有其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的指导意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科学概念中,“中国特色”主要是用以表征其特殊性和个性的;而“社会主义”所主要表征的,则是其普遍性和共性,是必须遵循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因而它包含着当代资本主义必将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故此,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作为总根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是任人捏弄的“面团”。我们既不能离开“中国特色”搞“社会主义”;也不能像某些人所主张的,要让“中国特色”“特殊”到“新民主主义的回归”,更不能“特殊”到要大搞所谓的“一百多年的资本主义”。因为,凡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处于社会主义何种历史阶段,都属于广义的建设中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因此,它们必须具有起码的社会主义“共性”和“普遍性”,都必须遵循或大体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并结合本国实际逐步加以贯彻,才能引领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相对稳定和长期起作用的方面。

 

至于这些基本原则和原理,究竟如何概括和表述,到底有哪几条,则是需要理论界深入研究和做出准确概括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在这里,我只能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的有关论断,仅就科学社会主义基本观点、基本原则、基本原理的实质和要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必须遵循和逐步体现出的普遍性和共性,试图做出如下四点概括

 

第一,马克思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在实质上,既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理论,又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理论,是这两者的内在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工人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必须打碎剥削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进而,“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些都是旨在开创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显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通过领导人民革命,夺取和执掌国家政权,是开创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政治前提;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巩固和不断发展,则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继续和深化。也就是说,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既是一个分阶段和有重点的、又是前后相继和统一的社会历史进程。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必须在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始终遵循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才能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尽管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上,其任务的重点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既不能离开建设搞革命,也不能离开革命搞建设。因此,有人把包括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简单地截然二分为“革命理论”和“建设理论”,即宣扬任何形式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公开的或隐蔽的)“告别革命论”,都是不正确和毫无根据的,是同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南辕北辙、格格不入的。

 

第二,马克思以其“两大发现”所揭示和论证的“两个必然”的结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要义。

 

恩格斯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归功于马克思。由于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对这门科学的一切细节和联系作进一步的探讨。”马克思的“这两个伟大的发现”,是支撑科学社会主义的两大理论支柱。

 

因此,它们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得出“两个必然”,即“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基本结论,能够从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上,以及使之同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客观规律,并同其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客观规律的结合上,得到了科学的论证和深刻的阐明。而这种论证和阐明同工人阶级作为资产阶级“掘墓人”的社会地位、历史使命、革命作用的论证和阐明,以及同工人阶级解放、人类解放和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论证与阐明,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两个必然”的表述,与我们常说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表述,是完全一致和同义的。以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作为根本理论支柱的“两个必然”的结论,是科学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原则和原理,是一切共产党人站稳工人阶级立场,树立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指引其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最根本的理论基础。对工人阶级及其共产党人而言:“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

 

第三,毛泽东同志总结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所提出的“三大法宝”和“三大作风”,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及其实践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具有普遍意义

 

大家知道,毛泽东同志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毛泽东思想中,就包含对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他曾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把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总结和提炼为“三大法宝”,即“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

 

其一,坚持“统一战线”,就要解决革命阵营、革命力量、革命主体的动员、组织和联合问题,即必须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实行工农联盟,联合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织浩浩荡荡的革命和建设大军,是一切胜利之本。

 

其二,坚持“武装斗争”,就要解决无产阶级革命道路问题,其理论根据是:“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而工人阶级及其共产党人所要努力争取的无产阶级革命之和平发展,往往是历史上一种“极为罕见”的“例外”。

 

其三,抓好“党的建设”,就要形成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领导核心,因为“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够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才能够“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革命的最高目标——消灭阶级”。

 

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总结出我们党的“三大作风”,即“这主要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所体现的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和本质特征,是防止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半途而废,进而夺取社会主义事业最终胜利的重要保障。

 

第四,坚持我们党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马克思提出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关于社会主义“不断革命”和建设事业之“四个达到”的历史性任务的根本保证

 

马克思所讲的“四个达到”,即以现代化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显然,这“四个达到”作为《共产党宣言》中的两个“最彻底的决裂”——“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的展开和具体化,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彻底革命精神。

 

而我们党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立党立国之本,必须始终如一、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和实践。这是逐步实现马克思所讲的“四个达到”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

 

而世界各国工人阶级及其共产党人,必须从理论与实践之历史的和具体的结合上,真正做到:实现这种长远的崇高目标与本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的统一;实现本国社会的经济变革、政治变革与观念变革的统一;实现本国社会主义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统一。这是科学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最终胜利的最根本、最艰难、最伟大的历史使命之所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一致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其所以具有一脉相承的、本质上的根本一致性,就在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原理,是扎根于世界的历史和现实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它们普遍地适用于指导各国无产阶级革命,适用于指导世界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整个历史大时代,当然也适用于指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主要的理论基础;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发展和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这种根本的一致性至少具体表现为:

 

其一,它们之间具有相同的阶级立场。这就是工人阶级的立场、全体劳动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学说、运动和社会制度的统一。当其作为学说,都是工人阶级立场和根本利益的理论表现,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理论化的思想体系,是工人阶级解放条件的理论概括,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团结奋斗的思想旗帜。

 

同时,由于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革命的彻底性,以及同其他劳动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利益的根本一致性,所以共产党人的党性立场,就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也就是站在全体劳动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至于它们作为运动和社会制度,则是这种政治立场的实践贯彻、现实表现和逐步实现最终奋斗目标,所必需的历史性变革的实践阶梯、制度保障和根本规范。

 

其二,它们之间具有相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这种哲学作为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实践性,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哲理基础,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理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在97年长期奋斗中,之所以能够在极为复杂的国内阶级关系、阶级矛盾和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等环境条件的发展变化中,克服重重困难,绕过种种暗礁,一步步地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就在于我们党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武装,就在于我们党善于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思想政治上的“显微镜”和“望远镜”,从而在准确分析国情和时代特征的基础上,正确地制定和贯彻党的思想政治路线、治国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

 

而我们党和国家在前进中所出现的一些失误和曲折,也往往是党的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思想路线上出现了偏差,即在工作中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所致。邓小平同志曾在1985年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走了相当曲折的道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这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加以坚持的思想路线。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

 

其三,它们之间具有相同的社会主义本质和最终的奋斗目标。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步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并通过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现代生产力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以便逐步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就在于它既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时又是“切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习近平同志也说过:“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可以说,是否坚持以共产主义社会作为最终奋斗目标,是真假社会主义的试金石,是科学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分水岭。

 

其四,它们之间具有相同性质的社会主体和依靠力量。这就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一样,不仅在理论上是工人阶级的“主义”,而且在实践上都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众所周知,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问题,就在于它是通过社会革命,而不是幼稚地设想和劝说资本家都自愿地交出自己的资产,以期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和实现社会平等,就在于它是以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阐明了工人阶级作为资产阶级“掘墓人”的历史使命,因而它必然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阶级和主体力量。

 

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国体上,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在农民占有较大比例的国家中,工人和农民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和依靠力量。这时,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就是维护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政权”。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实现形式,即恩格斯所说的,是“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的形式。

 

其五,它们之间具有相同性质的领导核心。这就是以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科学社会主义有一条基本原则是:“在推翻资本压迫的斗争中,在推翻这种压迫的过程中,在保持和巩固胜利的斗争中,在创建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的事业中,在完全消灭阶级的全部斗争中,只有一个阶级,即城市的总之是工厂的产业工人,才能够领导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

 

然而,这种领导作用并不能由包括全体工人的组织来实现,“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而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抵制这些群众中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动摇性,抵制无产阶级中不可避免的种种行业狭隘性或行业偏见的传统和恶习的复发,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

 

在社会主义中国,始终坚持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领导地位,是我们党和国家所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毛泽东同志讲过:“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习近平同志更是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中国的繁荣富强。”我们党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始终在坚持这条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一致性,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这里不可能都全面论及。上面仅从其共有的阶级立场、世界观和方法论、最终目标、力量主体和领导核心等五个基本方面,试图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一脉相承的本质上的根本一致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必须努力在理论和实践上始终不渝地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的原则和原理。所以,它才是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才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并属于广义和建设中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而决不属于其他什么“社会形态”和“主义”。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形态
“新”在何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就意味着:它同科学社会主义既具有一脉相承的本质上的根本一致性,又具有相对的差异性和理论与实践上的特殊性和创新性。

 

所谓“相对的差异性”,是指它们在研究对象和理论重点上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科学社会主义,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都是以人类社会特别是以近代以来整个世界的历史过程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是从综合已有的人类知识、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斗争经验中所形成的关于世界的“主义”,是属于国际无产阶级的“主义”,是涵盖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整个历史大时代的“主义”。

 

因此,科学社会主义所关注和要解决的,是人类命运和世界未来,是通过揭示整个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历史大趋势,用以指导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普遍真理。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发展和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意义,但它在理论和实践上所要重点关注、思考和解决的主题,毕竟是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根据当代世界的历史条件特别是当代中国国情和实践,研究和进一步揭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规律和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用以指导和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用毛泽东同志的话语来说,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毛泽东思想的关系,是“老师”与“学生”、“总店”与“分店”的关系。只是我们现在的理论表述,还要在毛泽东思想之后,再加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再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特殊性和创新性而言,我们还必须看到: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化的科学社会主义。首先我们要肯定,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真理,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对国际无产阶级革命及各国社会主义事业,都具有普遍和长远的指导作用。当然,这就必须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多篇“序言”中所反复强调的那样:“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只有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其具体化和中国化,才能更好、更有效地发挥指导作用。随着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深化和丰富的历史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先后探索和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以及在新时期开辟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由此形成了两次历史性的认识飞跃,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共性、普遍性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个性与特殊性之具体和历史的统一。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它“新”就新在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化的社会主义,至今主要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处在人类历史前沿的、进一步焕发出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是有利于加快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和现代化的社会主义。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至今主要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应当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充分发展作为历史前提的。然而,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因为特殊的历史机缘,却超越了资产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是通过党领导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历史起点的。

 

因此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就缺乏必要的物质和文化基础,即它不是以发达资本主义作为历史前提,而是起始于在生产力、商品经济和科学文化很不发达的旧中国的历史地基上的。

 

尽管如此,在毛泽东时代,党和人民曾经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使中国取得了开天辟地、十分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引以为自豪、空前巨大的建设成就;同时,由于没有先例和缺乏经验,当年在工作上也曾有过某些不足和失误。

 

例如,我国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曾一度想搞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急于挂钩的“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实行过某些“超阶段”的、过于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等一些过急、过左的政策,因而难以持久和充分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难以持久和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

 

进入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中,通过拨乱反正,实现了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由“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经济结构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所以,新时期我们党和邓小平同志注重国情的特殊性,倡导和探索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共性、普遍性与我国社会主义的个性、特殊性之具体和历史的统一,必然要经历一个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逐步向其更高阶段发展的历史过程。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立足于当代中国实际,所致力于建设的只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一切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都要必经的起始阶段,而主要是由当代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高、商品经济不够发达等国情所决定的一个独特的历史阶段,所能建设的是不发达、不完全和不成熟的社会主义,是不完全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征的“准社会主义”,尚处在努力为实现社会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时期。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即“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一个实际起始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历史时期,这至少需要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

 

这期间,我国基于现有的不太发达、不够平衡和落后于西方大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所以不宜搞清一色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而必须经过体制改革,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应地,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即允许包括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产品分配。

 

这就是说,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要允许个体经济、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长期存在和平等发展,并且通过依法保护公有和私有的产权、公有和私有的财产、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旨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混合经济的积极性,以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较快发展、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这就意味着,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在利用和整合社会主义的和某些非社会主义的乃至某些资本主义的一切积极因素,使之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我国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大框架下,包括利用一切可能的非社会主义因素,尽快地实现原本应当由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先行提供的社会现代化。

 

显然,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一种不完全的、“事实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经济特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因为这种经济上的多元性,一方面会使人民和社会发展受益,另一方面也增添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党建和外事等工作中罕见的难度。

 

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我国存在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竞争与合作的同时,必须自觉而坚定地始终坚持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大体上维护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最终目标所绝对必须的、不可或缺的、不可动摇的社会经济基础。

 

我们一旦削弱、动摇和丧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那就有违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党就会失去长期执政的经济支柱,国家在社会形态的性质上,也会逐渐蜕变、倒退和自发地下滑为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违背改革初衷的情况。

 

因而只有通过坚持和加强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始终维护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革命和建设任务,才能为使我国过渡和发展到更高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即为了建成完全、发达、成熟的和完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而造就物质技术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一定意义上说,它还具有某种过渡性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要求我们共产党人既要立足于现实的实践和社会发展,又必须努力做到坚持注重完成现实任务同正确预见社会未来发展的统一。

 

目前,我们党和党的理论工作都在重点关注和着重解决现阶段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是必要和正确的,但在同时,还应当前瞻性、战略性地思考和谋划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同其更高的社会主义阶段相衔接的问题,以便使我国能够顺利而完整地进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必须经历的“革命转变时期”和“政治上的过渡时期”。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处在人类历史前沿和具有活力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就在于它必须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创新,即不断解决自己所处时代和社会实践提出的新课题与新任务。社会主义发展史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者需要重点解决不同的历史性课题,以不断推进无产阶级革命大业。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重点解决的历史性课题、所完成的历史性任务,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用以教育和组织国际无产阶级,从而开创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列宁所重点解决的历史性课题、所完成的历史性任务,是在世界进入帝国主义时代即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基于俄国无产阶级和布尔什维克党的革命实践,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列宁主义阶段,用以指导和夺取了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第一次由理想变为现实。

 

毛泽东同志所重点解决的历史性课题、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是继列宁之后,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我国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指导党和革命人民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革命道路,使我国在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建立了新中国,进而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变革,引导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并开始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在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所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所取得的历史性进展,是继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同志先后在苏联和中国进行了社会主义的“制度性革命”之后,带领我们党和人民通过倡导和进行体制改革,进行社会主义的“体制性革命”,从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社会主义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所以,邓小平同志倡导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作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所探索和解决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问题,初步解决了当年苏联在列宁和斯大林时代、中国在毛泽东时代尚未完全解决的历史性课题。

 

其后,以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承先启后、继往开来,始终坚持和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和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登上新台阶,使我们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我国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治国理政、治党治军的实践经验中所提出的新观点、新理念和新思想,所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通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所赢得的社会全面进步,都有力地证明了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探索性、正确性和创新性。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改革开放事业还存在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突出问题,还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种种严峻挑战,还会在前进中遇到诸多意料之中和意料不到的难题与险阻,都需要我们党从战略高度上加以密切关注、正确应对、及时总结,更好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攻坚克难、探索前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在使中国共产党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在世界社会主义探索和人类历史发展的前列,中国工人阶级、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由此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正承担着光荣的、值得自豪的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尽管尚处在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个起始阶段,但它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形态,正在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这种“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是个新生事物,老祖宗没有讲过,前人没有干过,其中包含着许多史无前例的、探索性的、定然有风险的“两难选择”,这都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去破题和逐步交出正确答案。

 

我国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成功与否,非常关键,它事关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事关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命运;也在一定程度上,事关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未来,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能否尽快走出低潮、迎来新高潮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2017年。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5]李崇富:《论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上、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名誉会长;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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