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11月2日报道,11月2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况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精确定位坠江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公交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搜狐新闻:“万州女袭击公交司机事件”却原来一直在上演
重庆公交车因乘客与司机争执互殴导致坠江的视频公布后,一时群情激愤。搜狐新闻的编辑通过后台的文章库进行检索后发现,类似的事件简直太多,各种理由瞠目结舌!以下仅为今年1月以来有报道的乘客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的新闻:
1月18日,海南三亚,一男乘客辱骂司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把公交司机拖拽下车。被刑拘。
1月21日,广东广州,因从前门下车未果,女乘客伸手抢夺方向盘,造成公交车短暂失控向前滑行。被刑拘。
1月30日,湖北武汉,因不满公交车上人太多,男乘客对司机“动武”引急刹,导致十余人摔倒。
2月2日,福建泉州,因交车费不足,女乘客疯狂乱按汽车操作台、殴打司机;警方要求其道歉后不再追究。
3月24日,湖北天门,因未到站下车被拒,男乘客猛踩公交刹车,致使8名乘客受伤。
4月13日,辽宁本溪,因公交车到站没停,一名老人扯拽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偏离道路,追尾撞到另一辆公交车。被刑拘。
5月9日(宣判日期),北京,因公交车刹车颠簸,男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5月18日,黑龙江哈尔滨,因未到站下车被拒,乘客抢夺方向盘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多辆车被撞瘪,公交车发生火灾。被刑拘。
6月13日,四川泸州,一大爷因坐过站,抢夺司机方向盘,致使该车撞坏了路边的两辆小车。警方认为该事故双方均有一定责任。
7月14日,江苏江都,因未到站下车被拒。一名老年乘客情绪激动,试图抢夺汽车档位操纵杆。未遂后,双方发生冲突。警方表示赔偿事宜择日再谈。
7月31日,广东佛山,一名公交车司机被乘客捅伤,乘客李某与司机梁某发生口角后行凶。
8月11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因过站下车被拒,一乘客怒拽司机强行停车,公交失控撞上路灯杆。被刑拘。
8月12日,江苏常州,一名公交驾驶员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一名女乘客猛砍数刀,起因为2017年1月该女子因逃票两人曾发生矛盾。
8月20日,上海,一出租司机搭公交时嫌司机不认路,殴打正在驾驶车辆的公交司机,致使公交车逆向行驶至对面车道,险酿大祸。被批捕。
8月23日,江苏江都,一名男性乘客因嫌司机“啰嗦”,口角中猛地推搡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将一名骑电动车的老者撞倒。
8月26日,辽宁沈阳,因口角之争,男乘客挥拳打向公交司机头部,司机一时失去知觉,导致公交车冲进路边的绿化带里。
9月19日,河南新化,一男子因未到站要求下车被司机拒绝后,在驾驶途中对司机进行殴打。
9月28日,安徽合肥,因言语冲突,公交车司机被一醉酒男性乘客在行驶途中当场打晕,警方希望双方握手言和。
10月10日,广西南宁,“电驴”占用公交专用道,发生了碰撞后,电驴车主殴打公交车司机。
10月14日,江苏镇江,因琐事,女子大闹公交车、抢夺方向盘、坐到司机身上进行拉扯,被刑拘。
10月29日,北京,因坐过站要求停车被拒,女乘客用整箱牛奶砸公交车司机,司机躲闪中车辆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搜狐新闻 百味朱砂之文学)
强烈建议,无论任何原因,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量刑为6个月,判上几个就都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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