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综合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这段话告诉我们:人们在生产中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生产力;另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生产关系的总和形成社会经济结构即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经济制度是基础,它决定着法律、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了,两者发生矛盾,生产关系由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为冲破这种桎梏,就会发生社会革命,用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取代旧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引用德国一位评论家对《资本论》方法的评论,认为他对《资本论》方法描述得很“恰当”。这位德国评论家认为:
“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发展变化的规律。马克思通过科学研究来证明社会关系的一定发展阶段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马克思认为:抽象的规律是不存在的,“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不能“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定律和化学定律,相比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生产关系的规律也就不同。”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支配着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说:“他所描述得不正是辩证法吗?”根据这种方法研究资本主义,既要证明它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又要证明它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及其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客观规律。
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都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具有其必然性,但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运行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会存在不同的经济规律。旧的社会经济制度被新的社会经济制度所取代了,原有的经济规律退出历史舞台,被新的经济规律所取代,而自然规律不依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但也有的经济规律具有抽象的共同性。例如,凡是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包括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等。商品经济不是永恒存在的,原始社会的两三百万年中,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将来会用产品交换经济取代商品经济。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要经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交换经济三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此外,还存在适用于一切社会制度的普遍规律,那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但这个一般的规律是通过各社会的特殊规律的变化表现出来的。比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制度的生产关系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就产生革命,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封建制生产关系。这正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制度的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在不同社会制度更替中的具体表现。
(一)不要资本家和个人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负责的观点
在《资本论》中,运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也称唯物史观)研究资本主义,贯穿于各个方面。例如,不要资本家和地主个人对资本主义制度负责的观点,在我国长期没有得到重视。然而,这是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特别讲了这样一段话: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读者可能不好理解,为什么马克思这里特别提出需避免读者可能对他的《资本论》内容产生误解呢?会有什么误解呢?马克思特别声明,《资本论》中没有也决不会“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资本论》虽然解释了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本质关系,并应用了不少实际资料揭露出当时剥削制度的残酷现实和工人群众生活极端困苦的悲惨处境,但《资本论》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深刻的理论分析,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及其发展的经济规律,不能将之归于正义、道德、公平理念的缺失。但应知道,当时除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引领工人运动外,还存在其他非马克思主义、多种社会主义思潮。有的学派把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归罪于资本家个人并进行辱骂,而马克思不这样做。马克思不归罪于资本家和地主个人,不去辱骂,绝不是要“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恩格斯在《观察家报》刊发了对《资本论》第一卷书评,指出了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与拉萨尔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
“拉萨尔的全部社会主义在于辱骂资本家,而向落后的普鲁士容克献媚,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马克思先生明白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关系中的人物看作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地主是土地的人格化,工人是雇佣劳动的人格化。只要有资本主义制度,必然形成这样的关系,因此,与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的观点相比,马克思的观点是“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不搞“唯成分论”,不根据资本家和地主的社会成分,要个人对资本主义关系负责。而我们流行多年的“唯成分论”,却要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后代为其祖辈的剥削制度负责,被划入另册。显然这是偏离马克思主义的。改革开放以后才扭转了这种情况。也需要说明,马克思讲不要让资本家和地主个人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负责,是限于正常的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关系。
(二)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行了科学的评析
《资本论》对资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也是以唯物史观的方法进行评价的。《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了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力中的进步作用: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资产阶级曾是革命的阶级。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容纳不下生产力更高的发展了。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工人阶级反抗资产阶级运动的兴起,正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表现。
《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特点,也给以唯物史观的评价:它一方面指出:“资本来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残酷性;另一方面它又指出“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奴隶制、农奴制剥削的特点,是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而资本主义剥削是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经济强制。所谓经济强制,就是工人虽有人身自由,但因丧失了生产资料,只有靠出卖劳动力谋生。请注意:这里讲的是资本主义剥削“方式”相对于奴隶制、封建制来讲的三个“有利于”。有人将其理解为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赞美、资本主义剥削有功,那就偏离了马克思的原意。
《资本论》中讲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多方面内容,重在阐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其核心思想是要揭示资本主义最终被社会主义所代替的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新的变化,如股份制和工人合作社的产生与发展。他认为这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对资本主义原有关系的一种扬弃,就是既有舍弃又有保留。以股份制来说,它由最初资本家私人占有、私人经营,转变为资本入股、股份公司经营,私人资本成为公司资本。德文中公司资本也有社会资本之意。所以也可说:股份制的创建使私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这是对私人资本占有制的一种扬弃。但是它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度。资本的私人占有改变为代表私人资本的股票的私人占有了,这是一种进步,马克思给予积极评价,认为这是转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点。
所谓过渡点,一是指由资本主义转向社会主义时将股份制改变为社会公有制,比起由众多私人企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要容易得多;二是由私人资本转变为股份制的社会资本,显示出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种规律性取向:资本私有制在向社会所有制的渐变过程中间。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由渐变转向质变可能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要视历史条件而定。马克思将股份制看作是对私人资本的消极扬弃,是指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私人资本的社会性质。同时,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工人合作社,马克思给予更高的评价,说它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积极扬弃。它表明离开资本家,工人自己也能组织生产,建立起没有资本剥削的新的生产制度。表明只要工人阶级掌握了权力,建立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共同劳动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完全可以成为现实的事情。
(三)从整体性和系统性上准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对错解其原理的评析
在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问题上,学界还存在诸多理解上的混乱现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本是马克思讲得很清楚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方法论的原理,已形成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共识。居然有位被称作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即胡钧教授提出否定意见。他认为,生产力自己不会发展,没有自己发展的动力。决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关系。他在《经济纵横》2011年第 3 期发表了《论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文,就是宣传这一观点的。他批评说:
“现在片面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主要推动作用”,“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二者关系的一般表述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把二者的关系简单表述为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并不恰当”。
他提出,是生产关系决定着生产力和人类发展的历史。他认为,
“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定生产关系从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到其主要障碍者,最后被更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所取代的历史,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本常识。”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哪里有这样的观点和“常识”,论者没有举出任何一处原理的引证,是他把自己编造的观点强加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他的论据和论证是什么呢?就是反复讲的这几句话:“离开生产关系就没有生产力的存在”,“生产力构成的物质要素如果离开生产关系,就不能称其为生产力”,“生产力只有借助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才能成为现实力量”。这样的理论论据显然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本来就是论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关系的。既不存在离开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也不存在离开生产关系的生产力。批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观点,理由是离开生产关系讲生产力的发展,使其“成为现实的力量”。何人何处离开生产关系,讲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不可能有事实根据。
他还讲:“关于生产力是否可以离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而单独存在和发展,哲学和理论界长期存在争议”。这是无中生有的评论,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这种“长期争议”。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力量,生产力无论发展快慢,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实现的。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先进的生产关系会起解放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但生产关系不可能只是非新即旧的情况。生产关系也在发展,但与生产力的发展相比,是相对稳定的。同一性质的生产关系处于既不“新”也不“旧”的中间阶段的时间可以有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长,如封建社会的中间阶段就很长,但这种生产关系依然具有生产力继续发展的空间。生产力归根到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如果它自己不具有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怎么会决定生产关系的存在、发展与变革呢?怎么会决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呢?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还存在另一个怎样科学理解的问题。前面讲过,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制度更替视为历史的必然,应主要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规律来说明,不能诉诸道德、正义、公平等理念来说明。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会成为该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会认为该社会是合理的、公平的。
比如,奴隶社会的残酷剥削制度,在今人看来是野蛮的、悲惨的、不合理的。但当时的奴隶主阶级以及一般社会成员会认为这是合理的。连具有重要社会历史地位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也赞同奴隶制度是合理的。马克思主义怎么看待呢?首先,奴隶制度取代了在公有制基础上没有剥削与压迫的原始社会制度,从今人的价值观来看,似乎是一种倒退,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这种制度的改变不仅是历史的必然,而且是历史的进步。请看恩格斯的说明:痛骂奴隶制,发泄高尚的义愤,是最容易不过的事,但这并无意义。
“如果我们深入地研究一下这些问题,我们就不得不说——尽管听起来是多么矛盾和离奇——在当时的情况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它比原始社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使古代世界的繁荣,使希腊文化成为可能。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力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成为必要、又得到公认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由于在奴隶制时代生产力比原始社会有了发展,开始有了剩余劳动时间,才可能出现劳动分工。当时的“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
可以看出,这里肯定奴隶制的进步作用,主要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产生着眼的。奴隶制度的进步还表现在另一方面: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落后,没有剩余劳动,因而古老的部落战争所获战俘被简单杀掉。将战俘作为奴隶,保存了生产力,也是生产关系上的一种进步。我们这里较长段地引证恩格斯的原话,是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便于更准确和全面把握恩格斯高度肯定奴隶制进步作用的道理所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依次出现了由奴隶制度转向封建主义制度,再转向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过程。这只是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更替。不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有了新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更有进步意义。它不仅在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上超过以往的历史,在生产关系上,劳动者也摆脱了对主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具有了人身自由,可以自由选择雇主。但作为无产阶级,他们失去了独立谋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技能,只有出卖劳动力为生,做雇佣劳动者,马克思称为经济强制。马克思、恩格斯把将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的劳动者称作雇佣劳动者。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相对立的社会制度。资产阶级及其学者把资本主义制度看成是公平、正义、自由、合理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居民也会受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这样看问题。但一定要把存在阶级剥削与对立社会的主流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严格区别开来。
马克思首先从生产力标准肯定了各个剥削制度在发展生产力中的进步作用,也指出了它们在发展晚期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同时也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肯定了后一种剥削制度较前一种制度的某些进步方面。但马克思、恩格斯绝没有肯定和认同甚至称赞各种剥削制度下的主流观点,不会称赞剥削制度是公平的、正义的、合理的。他们对剥削制度是持批判态度的。而有的学者如胡钧教授持不同观点。他认为任何剥削制度,只要适合当时的生产力,就是公平的,正义的,合理的。他又将这种观点称作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强加于马克思主义。我提出:马克思主义评价一种社会制度,既应用生产力标准,评价该制度在发展生产力中的作用,看它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看它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的大小,也要应用价值标准判断该社会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是是非非。但整体上说,马克思主义对一切剥削奴役制度的评价是采取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方法的。
如前所述,一切剥削制度的产生、存在与更替,都是符合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不能以道义、公平等概念为标准来予以说明。在这个问题上,要区分两个不同的问题:一是不能用是否人道、公平等伦理观点来诠释各种社会制度的产生与更替;二是马克思主义对剥削奴役制度不会持公平、正义、合理的认同,反而是持批判态度的。不能把剥削制度下统治阶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判断标准混同起来。而胡钧教授正是将这类不同层次的问题混同一起,做出赞同剥削制度公平、正义、合理的论断,等于宣传剥削有功论。
他说:马克思用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对资本主义制度做了充分肯定”。他引证《资本论》中的一些论述,做出资本家“值得尊敬”、剥削制度合理公平的论断。《资本论》中讲“: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只有作为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家才受到尊敬”。胡先生据此批评认为资本主义剥削工人剩余价值不公平的观点。他说: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这种观点是完全不正确的。”“《资本论》的整本著作中没有一个地方或一句话指责剩余价值生产和占有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合乎规律的现象不会做出是否‘合理’、‘公平’等伦理的或道德的评价”。胡先生的论述又有自相矛盾处而不自知。他一方面讲,对合乎规律的现象,马克思不讲是否合理、公平;另一方面他又讲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剥削制度是公平的,合理的,正义的。他肯定我国存在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剥削,但这种收入“应视为公平的、正义的、应当坚持的”。其理由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其投入社会中的有益的活动的资本量获取收入,是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需要的。”
资产阶级及其学者否定存在剥削制度,宣扬资本主义公平、正义等,而胡先生是肯定剥削存在的情况下,宣扬剥削的公平、正义、合理性,在理论逻辑上是悖理的,是赞扬剥削制度的。
让我们回归马克思主义有关理论的真谛,看看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用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来分析与评价剥削制度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既运用当时揭露资本主义残酷剥削工人的实际资料,说明工人阶级的劳动折磨和生活贫困的悲惨境地,又从理论高度对一切剥削制度进行了深刻批判。请看一下《资本论》第 1 卷第 8章和 23 章附录揭露了工人劳动和生活状况的大量实际资料,并批判了“工厂主贪得无厌,他们追逐利润的暴虐行为”。指出资本家具有“吸血鬼吮吸劳动鲜血”的“欲望”。
关于恩格斯对奴隶制度的评价,也要有全面的了解与把握。前面讲过,恩格斯对奴隶制度的进步作用进行了高度评价,但他绝不会认为奴隶制的剥削是公平的、正义的。请看恩格斯对奴隶制剥削的尖锐批判:
奴隶制取代原始氏族制度,是“最卑下的利益——无耻的贪欲、狂暴的享受、卑劣的名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劣的手段——偷窃、强制、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社会”。而这一新社会自身,在其整整两千五百年的存在期间,“只不过是一幅区区少数人靠牺牲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大多数人而求得发展的图画罢了,而这种情形,现在比从前更加厉害了。”恩格斯也批判了资产阶级辩护士对资本主义公平、正义等的滥调:“现代资本家,也像奴隶主或剥削徭役劳动的封建主一样,是靠占有他人无酬劳动发财致富的,……这样一来,有产阶级胡说现代社会制度盛行公道、正义、权利平等……这一类虚伪的空话,就失去了最后的立足之地”。
通过以上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怎样应用唯物史观看待剥削制度全面论述与评析,可以清楚地看出:胡先生宣扬剥削制度既然是历史必然,就是公平、正义、合理的观点,正是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及其学者所宣扬的观点,而他所批判的与他对立的观点,正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二、关于政治经济学要
应用“抽象力”方法问题
前面所说的《资本论》中所应用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是总体性和根本性的方法。此外,马克思还讲到了其他的较具体的方法,如“抽象力”方法就是其中之一。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提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什么是“抽象力”?是否与科学抽象法同一涵义?是否有一定的区别?应该说,长期以来,原苏联有关教材乃至著名学者都未完全讲清这个问题,当然也会影响到中国学者的理解。例如,在 20世纪 50 年代,从苏联翻译过来的列昂节夫《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一书中这样讲“:政治经济学与一切社会科学相同,是不能够像物理或化学那样来利用实验室的……而是用抽象的方法来代替的”。这样讲等于说自然科学的研究可以不用抽象方法。
从马克思对问题的提出来看,他认为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同研究政治经济学乃至哲学社会科学的方法是不同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可以用“显微镜”“化学试剂”来进行考察,以认识事物真相。但政治经济学面对纷纭复杂的经济现象,要认识其现象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本质或规律,“显微镜”和“化学试剂”是无用的。比如,从现象上看,不同商品有不同的价格,而各种商品的价格又是变动不居的,有涨有落。马克思通过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揭示了价格运动背后的价值是其本质。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涨有落,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弄清了商品价值的决定,再回头来认识价格的运动,这是马克思讲的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一种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其中由具体到抽象就要应用“抽象力”的方法。
中外有些论著认为《资本论》中讲的“抽象力”与科学抽象是同义的,由此解读马克思所讲的研究自然科学和研究政治经济学不同,就是表示研究自然科学可以不要用科学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适用于政治经济学和其他哲学社会科学。这样理解显然是不对的。
其实,无论自然科学或政治经济学及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都需要应用科学抽象方法,但两者所应用的科学抽象法的具体方法是不同的,所谓科学抽象法,就是通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抽象出被现象所掩盖的本质和规律,有时现象和本质是相反的。比如,从现象上看,是太阳绕着地球转,人们长期就这样看,后来经过天文学家的研究,舍去掩盖本质的“假象”,抽象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规律,这才是事物的本质。再比如,从高处往下面扔东西,重量轻重不同的东西,下落的速度是不同。较重的铁块或石块下落得较快,而重量较轻的如纸片、鸡毛等就下得较慢,这个现象是否就是本质和规律呢?显然不是,因为这是会受到空气风力等影响的现象。要探求其本质,就得应用科学抽象方法,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个历史故事:亚里斯多德在解释落体问题时,只描述了其在自然界下落现象,将现象当作规律,这是不科学的,是用现象代替了本质。而伽利略的认识就前进了,他提出了如果没有空气的阻力,不同重量物体的下落会是怎样的呢,自然科学的实验揭示了物体下落的规律。如果设置一个真空的大管子,使重量不同的物体同时坠落,可以看出,它们都是垂直地以同一速度坠落。这才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由此可见,无论自然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都需要应用抽象方法即科学抽象,但自然科学的抽象方法是在实验室中进行的,可用显微镜和化学试剂。但政治经济学只能用“抽象力”,抽象力也是抽象方法即科学抽象,但它是思维逻辑的抽象。例如,马克思从交换价值或价格的运动现象中,抽象出作为本质的价值来,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利润、利息、地租中,抽象出作为本质的剩余价值来,然后再用本质和规律说明现象。这是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统一。
三、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及其关系
这里所讲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是指马克思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时,关于逻辑结构和各种经济范畴的顺序安排问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第三节讲《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这里所讲的方法,重在说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范畴和体系结构怎样安排的思考。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工业资本、农业资本;有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另外,还存在人口、民族、国家等问题。政治经济学该从其中哪一项开始研究起呢?马克思回顾了前人的研究方法。
“17 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以此建立“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马克思认为,把人口“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从而,从人口开始研究是错误的。因为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马克思还提出,研究政治经济学,“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它是同土地,即同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结合着的,并且它又是同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形式即同农业结合着的。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
因为土地所有制和地租问题,是封建社会的主要问题。那么,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体系究竟该从哪里开始呢?马克思不是直接做出具体回答,而是先提出一个属于方法论的新的范畴,即“普照的光”的作用问题。他指出:
“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
“普照的光”的决定作用涉及到政治经济学范畴和体系的安排。资本主义社会的普照之光是什么?是产业资本,首先是工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等远在奴隶社会就存在。但决定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正是工业资本。有了工业资本的产生和发展,才有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因此,《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就是研究工业资本的生产过程。在工业资本发展成为主导经济的情况下,其他经济包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都成为从属于工业资本的经济形式。土地所有制也与农业资本相结合,并受工业资本的影响。尽管土地所有制与地租、商业资本与生息资本远早于工业资本存在和发展,但马克思对它们的研究放在《资本论》第三卷作为第四篇到第六篇的内容。由此看出,《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从篇章结构的总体安排上看,是采用了逻辑的方法,而非历史的方法。但是,从《资本论》具体内容篇章的结构来看,也存在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区别与统一。
在早期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关于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说明,曾有过来自苏联教材的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论述:说什么恩格斯讲过,历史从哪里开始,理论逻辑也从哪里开始。似乎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逻辑方法紧跟着历史方法走的过程。不错,恩格斯确实讲过“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但如果只择取这句话当作其整体观点就是断章取义了。这句话是在恩格斯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一书写的书评中提出的。书评是受马克思托付撰写的,并经马克思校阅过。原话是这样:
“对经济学的批判,……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照历史或者按照逻辑。……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这种形式表面上看来有好处,就是比较明确”。
读者应注意,这里所讲的经济范畴发展的顺序,不是指客观的发展过程,而是指经济学家处理经济学范畴发展的顺序问题。马恩并不简单同意这种对经济范畴安排的顺序。所以紧接着说:
“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或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中,也讲到了经济范畴的安排问题。他指出:
“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问题“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
根据马恩有关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论述,我们从《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中可以找到实际例证。《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并不是一开始就进入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而是研究“商品和货币”。这是应用了什么研究方式?如果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顺序来看,无疑是先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是发展到较高阶段时,才有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一开始就讲:“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从发展的历史顺序看,先研究商品生产和货币问题是历史方法。但理论研究不能只限于此。
《资本论》的开头的一段话,又是从逻辑方法上说明为什么要从商品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资本主义的一切经济关系都是通过商品货币关系实现的。而且,研究商品关系确立了劳动价值论,这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石。从这个方面来看,显然是逻辑方法。如果将两个方面合起来看,可以说是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
从《资本论》的整个经济范畴和理论顺序的安排来看,即使有的论述看似纯历史的方法,其实也是服从于逻辑方法的。比如,先研究简单再生产,后研究扩大再生产,从先后顺序的安排来看,显然符合历史方法。先有剩余价值的产生,才有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才有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但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特点是资本不断积累和积聚的扩大再生产。论述简单再生产只是为研究扩大再生产做理论铺垫,是服从于研究扩大再生产需要的,也是逻辑的方法。
再比如,马克思为了研究货币,用了相当多的篇幅研究价值形式的发展。从简单的、个别的价值形式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以此说明了货币的产生及其社会属性。如果直观地来看,这种研究过程是一种纯历史方法,是在说明货币产生的历史过程。但这样认识问题是不全面的。需要全面和深入地领会马克思论述价值形式发展的理论蕴意。研究价值形式的理论意义,其重点是要说明在商品经济中,货币为什么具有那么大的权力,它的社会属性,即作为一般等价物,成为价值的化身,成为可与一切特殊商品交换的一般商品。以往的经济学家停留在就货币研究货币,不可能深入认识货币的社会属性及其根源,反而形成了商品拜物和货币拜物教。
其实,马克思在论述简单价值形式时提出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就是为说明货币的特点而作原始形式的理论铺垫的。遗憾的是,在不少政治经济学论著和《资本论》的讲解中,没有准确理解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的本意。其本意是要说明,在简单商品交换中,作为等价形式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化身,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代表,私人劳动表现为直接的社会劳动。以此说明货币在商品交换中成为价值的化身,成为抽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代表,就是由此演化而来的。但一般将其解读为:等价形式的使用价值用以表现相对价值形式的价值;等价形式的具体劳动用以表现相对价值形式的抽象劳动等。我曾为此发表过澄清理论是非的专文。
因此,《资本论》中对价值形式的分析,首先采用的是历史方法。但从说明货币的社会属性及其在商品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来看,它又与逻辑的方法相关。也可以说是两种方法的统一。也有纯逻辑方法的分析,如“资本的原始积累”章节,放在了资本积累的后面。又如早于产业资本出现的商业资本与生息资本和地租等,都放在了产业资本的后面。
将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相统一而重在逻辑方法的研究,与别的经济学家的研究方法是不同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讲:
“以货币形式为其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然而,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对这种形式进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
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他们只是就货币论货币,是从事物发展的完成形态分析问题的。马克思在《序言》中就特别提出这个问题,是要表明《资本论》从价值形式的发展历史研究货币的产生所应用的方法的重要意义。在《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序言和跋》中特别表明:
“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
上面引证马克思的两段话,可以用来辨明学界对《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四节中讲科学分析方法的误解:
“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
学界不少人认为,这段话是马克思正面讲自己经济形式的科学分析应采用的方法。其实,这是把马克思所否定的方法当作马克思所主张和应用的方法了。马克思接着讲:
“正是商品世界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
由此可见,讲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或《资本论》的方法,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其所论述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关系,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方法论问题。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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