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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现代化大生产与多渠道灵活就业
点击:  作者:乔新生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0-08-13 0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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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简称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于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意见规定了鼓励个体经济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等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对于解决我国临时就业问题,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但必须指出的是,多渠道灵活就业只能是权宜之计。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多渠道灵活就业可以解决生存问题,但是,很难解决发展问题。虽然一些个体经营者通过摆摊设点,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但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这只不过是凤毛麟角。依靠街头摆摊设点成为富豪的屈指可数,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把发展个体和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作为促进就业的常态表现。


解决就业问题一方面必须考虑到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必须考虑到劳动者的素质。前者是市场需求问题,而后者则是供给问题。解决就业问题固然要增加就业岗位,但必须优先考虑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才能找到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首先,必须充分意识到,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就业问题,是结构性问题而不是短缺问题。中国人口红利不断减少,但是,从整体而言,中国仍然拥有大量的剩余劳动人口。如何让剩余劳动人口找到就业岗位,这是社会各界需要关注的问题。

笔者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培训计划,但是,这些培训计划实施真正产生效果的寥寥无几。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我国地方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缺乏高素质人才的培训能力。如果将劳动者送到高等院校开展培训,那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掌握的资源不足以开展大规模培训。

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任务是,必须找到能够与我国人力资源培训相适应的培训模式。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自己的培训机构,一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培训中心,缺乏高素质的培训教师,因此,绝大多数培训流于形式。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在我国人口规模相对较大的县以上行政单位,设立专门的职业培训学校,用来解决劳动者就业培训问题。

我国应当通过建立系统性的职业技术院校,解决我国人力资源培训所面临的问题。绝大多数劳动者不是不愿意劳动,而是因为缺乏足够的劳动技能,如果有专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为他们提供培训服务,那么,相信他们能够在短期内掌握劳动技能,在市场上能找到自己的就业岗位。

前些年许多民办的厨师培训学校,为我国餐饮业培训大量人才。我国餐饮行业之所以能率先成为自由竞争行业,与我国民办厨师培训学校分不开。政府应当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更多的职业培训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我国人力资源培训问题,为现代化大生产流水线输送更多优秀的专业技术工人。

我国广东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广东省的一些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在国际比赛中,屡次获得冠军。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只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就能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如果只是寻找就业岗位,而没有采取措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那么,中国社会资源配置就会陷入简单重复的怪圈之中不能自拔。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提高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优先方向。

建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与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照统一的标准的条件,设立更多的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免收学费,学生只需要缴纳一定的食宿费,即可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学习,考试合格之后,可以获得有关专业证书。

其次,多渠道灵活就业不等于放任自流。我国许多大学毕业生长期缺乏工作机会,他们在社会上游荡,成为不安定因素。解决就业问题,必须把所有大学毕业生纳入服务范围,不能因为他们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而认为万事大吉。增加大学毕业生的归属感,把他们组织起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是解决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效方式。如果要求大学毕业生自我管理,把大学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看作是解决就业的主要方向,那么,制定有关政策的时候,有可能会顾此失彼,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社会问题。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必须从长计议。

笔者建议,高等院校应当适当延长保留大学毕业生档案的时间,让大学毕业生毕业之后仍然有归属感。我国一些高等院校已经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毕业之后,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留在学校,学校负责档案管理。建议高等院校设立人才交流中心,借鉴我国深圳等有关地区的做法,将大学毕业生直接送到人才交流中心,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大学毕业生寻找工作提供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大学毕业生产生归属感。如果大学毕业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那么,人才交流中心就是他们的“家”,他们可以参加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种活动,在人才交流中心寻找就业岗位信息,也可以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情感上的交流。

总而言之,高等院校应当通过延伸服务,强化大学毕业生的组织性和归属感,让他们把母校作为自己的坚强后盾,在市场竞争中,勇敢地寻找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高等院校设立人才交流中心,可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高等院校的工作量,但这是高等院校提供社会服务的必要之举。相信中央政府会考虑到高等院校承受的压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高等院校设立专门的人才交流中心,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可持续的优质服务。

第三,地方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应当克服形式主义,为劳动者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许多地方政府都设立专门的服务中心,专门为劳动者介绍工作。但是现在看来,我国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区一级政府设立的服务中心,逐渐演化为商业经营机构,一些地方修建的政府服务大厅虽然专门辟出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的场所,但是,这些场所不是免费服务,而是提供有偿服务,一些中介机构打着政府的旗号,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如果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那么,不仅会损害政府的形象,而且更重要的是,会让劳动者雪上加霜。一些劳动者满怀欣喜,到区政府服务大厅寻找工作岗位,可没有想到的是,迎接他们的是中介机构的服务人员,中介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收取中介费。一些中介机构不是向劳动者当场收费,而是等到劳动者找到就业单位之后,才知道就业单位已经缴纳了有关费用,劳动者不得不承担中介机构介绍费用。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介绍的就业岗位不稳定,劳动者非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反而失去了生活费用。

笔者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撤销政府服务大厅中介机构,严格禁止中介机构以有偿服务方式从事劳务介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设立专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功能之一,就是要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如果政府从中渔利,或者政府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在服务大厅中引入所谓的中介机构,让中介机构从中渔利,那么,政府负责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政府必须首先考虑就业岗位培训问题,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与此同时,政府设立的职业培训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信息中心,专门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政府岗前培训的义务转嫁给职业培训机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政府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的责任通过特殊的方式变成有偿服务。

中央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清理服务大厅中各种中介机构,防止他们利用政府提供的场所从事有偿经营活动。凡是到政府服务大厅寻找就业岗位的劳动者,绝大多数都属于中低收入者,他们的生存状况本来就很差,如果政府没有伸出援助之手,而是让有偿中介机构从中收取费用,他们的日子会过得更加艰难。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劳动者雪上加霜。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区级政府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专门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绝对不能通过引入所谓的中介机构,以有偿服务的方式,让劳动者承担不必要的负担。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构性就业压力会越来越大。只有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才能为中国的现代化输送更多的人才。尊重劳动者,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体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坚持以劳动者为本,时时刻刻为劳动者着想,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各种就业信息,不断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意识,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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