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这部小说问世初期是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八十回)抄本传世,1791年和1792年,出版者程伟元和编辑者高鹗用木活字排印,改名《红楼梦》,故事从八十回增加到一百二十回,删去抄本的回前诗以及批语,是为程甲本和程乙本,流行于世。程高本流传的同时,脂评本《石头记》并没有绝迹,经过红学家们的搜集,甲戌本、已卯本、庚辰本等十多个版本的脂评本见世。脂评本相比于程高本,虽然故事只有八十回,但却保存了大量的批语,这些批语对了解全书结构和创作思想和故事脉络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是脂评本的重要内容。
1921年,胡适发布他对《红楼梦》的研究结论,说程高本后四十回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高鹗续写,《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曹家兴衰史的自叙体小说。从此,对《红楼梦》的研究,历史上的索隐派被终止,走向了胡适的新红学考证派的方向。成书研究主要变成了曹学,将《红楼梦》放到了曹家在清康熙雍正朝的兴衰过程里考证。但几十年的研究并不理想,比如无法考证出曹家族中有曹雪芹此人,脂砚斋又系何人?
2008年,《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本在网络上出现之后,《红楼梦》的民间研究出现了一个新方向。癸酉本后28回本是增删试评本,全称《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其内容完全不同于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它不仅非常好地照应了前八十回故事脉络发展和结局,呼应了前八十回里的伏笔隐线,而且非常吻合脂评本的大量批语。通过《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的故事及结局,应该能够判断出《红楼梦》并非曹雪芹写的康雍朝的自家事的兴亡,而是明末遗民(可能是以吴伟业为代表的一个明末遗民群体的共同创作)写的一部以家事喻国事以影射他们悼明悲亡的一段历史总结和反思。
如果《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本是真本,这本完整起来的成书于清朝初期的《石头记》的作者,在血腥恐怖的文字狱高压之下,对故国大明的悼念、对亡国亡天下的神州荡覆、天崩地陷下的屈辱,那些明遗民还有何路可走?除了已杀身殉国解脱者外,遗民是要承受比殉国者更大的屈辱和压力,只能在那种极为特殊的、极度屈辱的、极其高压的被统治之下,才诞生了《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它将国事隐藏于小说的家事之中,将故国的君王臣僚化为小说里的老爷太太公子小姐丫鬟仆妇,将亡天下的末世里遗民们淌不完的眼泪,渗进宝黛钗的爱情故事里,但虽以“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作掩耳,其后28回的故事结局殊难完全掩饰悼明悲亡的色彩,故被时人砍掉换上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则必是情理中的事了。
《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本为《红楼梦》定位在了明末,那么,从这个历史视角上,再去看《红楼梦》前八十回里的一些至今无法解开的谜,比如“玉带林中挂”,“一从二令三人木”等等,也就一下豁然开解了,即“玉带林中挂”,以九十七回“鸳鸯女谮语泄天机绛珠仙泪尽抛全生”中林黛玉在大观园被最后攻破前,在一颗槐树上自缢,以其影射了明思宗(崇祯帝)煤山之死。“一从二令三人木”,按照脂批的拆字解法,是个“檢”字,影射了魏忠贤(影像是王熙凤)之死是明思宗朱由检赐缢而亡。
还有脂批中的一些批语,是曹学上难以搞懂的,如定位到明末,就可以搞懂了。现抽一例,对脂批中的“南直召祸”试进行一个历史探索。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中有这样两个情节和脂批:
“真是闲处光阴易过,倏忽又是元宵佳节矣。士隐命家人霍启抱了英莲去看社火花灯,半夜中,霍启因要小解,便将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上坐着。待他小解完了来抱时,那有英莲的踪影?”和“不想这日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甲戌侧批:土俗人风。】【蒙府侧批:交代滑溜婉转。】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甲戌眉批(甲辰夹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彼时虽有军民来救,那火已成了势,如何救得下?直烧了一夜,方渐渐的熄去,也不知烧了几家。只可怜甄家在隔壁,早已烧成一片瓦砾场了。”
其中“南直召祸”说的是什么?
照曹学研究,大多数红学研究者对这句脂批避而不谈,不是不想研究,而是仅从曹学资料上无法研究,只能避开。只极个别学者认为,“大火无疑是一历史事实,可能发生在南京的某织造厂,也可能是在江宁织造官邸起火”,或认为,“南直召祸”系指曹家后来于曹頫任上受到雍正的抄家打击。但织造类的官邸起火或者抄家之祸,在皇权封建时代是很平常的,根本算不上大祸,更算不上以南直而言之。可见,从批书人视觉上,“南直召祸”至少是一次比较大的历史事件。
这句脂批是存在的。到底“南直召祸”批书人说的是什么?有没有它的真实历史事件?如有,是哪起历史事件呢?
首先需要知道明朝的“南直”指的是什么?
《明史》《地理一》记载:“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北平改北京为京师,直隶八府二直隶州,统称北直隶。迁都前原京师改南京,直隶十四府四直隶州,统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南直包括今天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的范围。明朝是两京制,北京为京师,南京为留都,而南直的凤阳府是明太祖朱元璋老家,是龙兴之地,又为中都。因此南直和北直一样是明朝最重要的核心地区。
那么,明朝末年,南直发生了什么类似“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的大火呢?
查有关明史,《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之郑崇俭传中有关杨一鹏的记载如是:
“(杨一鹏)崇祯六年,……,巡抚江北四府。凤阳军民素疾守陵太监杨泽贪虐,引贼来寇。八年正月,贼遂攻陷凤阳,焚皇陵,烧龙兴寺,燔公私邸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戮中都留守硃国相、指挥使程永宁等四十有一员,杀军民数万人。……帝闻变大惊,素服避殿,亲祭告太庙,遂逮一鹏及巡按御史吴振缨、守陵官泽。泽先自杀,一鹏弃市,振缨戍边。”
《崇祯实录》卷之八记载如是:
“……丙寅,贼陷凤阳,诈树旗进香,前骑后步,贼大至,而无城,遂溃。毁公私庐舍,光烛百里。杀知府颜容暄、推官范文英等六人,武官四十一人,横尸塞道。焚皇陵、楼殿、燔松三十万株。杀司香太监六十余人、高墙罪宗百余人,卫军皆伏,迎道左呼千岁。……,恣掠三日。己巳,凤阳贼连营红心、池河二驿,杀守卒,大掠。南京兵至,贼奔西南定远,焚藕塘,距全椒十八里曰石碑桥,以筳莼卜于神祠,不利,刳神像而去,村落为墟……。”
《明季北略》卷十一之《贼陷凤阳》记载(摘要成六段话)如下:
甲:“先是七年正月,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以贼势猖獗,奏言:‘南都(注:南京)、凤(注:凤阳)、泗(注:泗州)、承天(注:北京),陵寝所在,乞敕淮抚杨一鹏急为预备,防贼东犯。’至是,贼自汝宁来,密遣壮士三百人,伪为商贾、车役,先入凤阳,或鬻锦帨、椒枣,或为僧道、乞儿等,分投各宿,随以重兵继之。时方元夕,士女如云,笙歌彻耳。忽火光四起,咸呼曰:‘流贼至矣!’百姓狂奔,不啻鸡入釜中,鱼游网内也。是时,凤阳无城可守,虽有总漕杨一鹏驻扎,兵不过二千余,皆市人,不习战,贼大至,官军无一人迎敌者,遂溃。贼焚皇陵,烧享殿,燔松三十万株,杀守陵太监六十余人,纵高墙罪宗百余人。留守朱国巷战,斩贼二十七人,力竭死。贼渠扫地王、太平王。入府城,知府颜容暄囚服匿狱中,贼纵囚获之,张盖鼓吹,杖容暄于堂下,死之。杀推官万文英等六人,武官四十一人,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邸舍二万余间,光烛百里。贼渠列帜,……,恣掠三日。”
乙:“二月巡按凤阳御史吴振缨,疏奏凤阳之变,是日上当经筵,特传免,素服避殿,亲祭告太庙,命百官修省。……侍读倪元璐上言:‘盗贼之祸震及祖陵,国家大辱极矣!’”
丙:“是时,流贼杀戮之惨,亘古未闻,……。上闻之震怒,勒限六月平贼。”
丁:“十月,上避殿撤乐,下罪己之诏曰:‘……今年正月,流氛震惊皇陵,祖恫民怨,责实在朕,……择兹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减膳撤乐。非典礼事,惟以青衣从事,与我行间文武吏士甘苦共之,以寇平之日为止。……’”
戊:“民间坟墓尚知爱护,况天子祖陵乎?……然贼势强炽,当国者不置重兵固守,徒以羸卒二千,委之一鹏,鸟兽散宜矣!第戎伏于莽,如鬼如蜮,正守臣枕戈之时,而犹作灯市之乐,真处堂之燕雀耳!”
己:“自太祖百五十余年,始有刘赵之乱,虽蹂躏诸省,未闻残恶如此。自武宗以讫于今,百有余年,承平既久,小民不识兵革,天降杀魔,刈人如草,当是时天地为黑矣。……,嗟嗟!斯民何不幸而罹此劫也?”
从以上史料记载看,直接招致中都凤阳被攻下,皇陵宫殿被焚,燔公私邸舍松林,军民惨遭屠戮的原因,盖有:一凤阳守陵太监杨泽贪财暴虐,军民素恨已久,引贼来寇。二凤阳无城墙防御,极易攻取;三凤阳是朱明朝廷的祖陵地,攻下凤阳,不仅会对明廷造成震慑,而且还能得取“陵内多宝”;四凤阳驻军不多,且兵士无战斗力;五凤阳全城兵民毫无防备,正在欢度元宵节,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以上五个相互连环的召祸引灾的原因,是否也命中注定了大明王朝的“劫数”,以故有“当国者不置重兵固守”,“正守臣枕戈之时,而犹作灯市之乐”之叹,于之乎,从首个最显著的召祸缘由——凤阳有皇陵,由此,各个原因之间就“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地一同作用,招致了凤阳的兵祸火灾。小说中说引起大火的是“葫芦庙中炸供”,而葫芦庙可影射凤阳皇陵,“炸供”和尚可影射贪虐的守陵太监杨泽,“炸供”引起“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贪虐引起凤阳军民对杨泽的素疾。葫芦庙可影射皇陵外,在凤阳还有朱元璋出家时的龙兴寺(出家时名於皇寺,亦被焚),如果可能,也可进行是否影射龙兴寺的研究。凤阳存在的接二连三的召祸原因,难不是召祸的实质性原因吗?贪腐、松懈、忘战、享乐,正是召祸的实病。
从召祸的时间和地理上,小说里霍启(谐音祸起)丢失英莲是在去看社火花灯的元宵节上,凤阳府大火时也是“时方元夕,士女如云,笙歌彻耳。”元夕即元宵节,两个时间和情景何其一样矣。根据“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甲戌侧批:土俗人风。】【蒙府侧批:交代滑溜婉转。】”这句话和批语,可以断定“多用竹篱木壁”的必是南方,是当地的“土俗人风。”,但是在南方的什么具体位置,作者和批书人都打了“滑溜婉转”,不敢明言。
龙兴祖地的中都凤阳府遭祸,举朝震恐,明思宗龙颜震怒,发布了他平生六次罪己诏的第一份罪己诏。这第一份罪己诏不仅对于明思宗,而且对于晚明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转折性事件。这份罪己诏指的即是中都凤阳陷落事件。而凤阳陷落前后,包括之前凤阳府之颍州,寿州,亳州,霍邱等县陷,庐江府无为州、巢县等县陷,安庆府皖县等县陷,以及其后“勒限六月平贼”的诏令,南直大地上已是黑天黑地了,真是人间地狱般的大祸,这完全不是诸如抄家烧厂所能比的。特别是起因中的“守陵太监杨泽贪虐,引贼来寇”,是为召祸的第一条引火索。
历史晰明至此,中都凤阳陷落和相连的南直其他地区的兵祸,已可以统称为“南直召祸”事件了。
“南直召祸”发生于崇祯八年正月(公元1635年),而崇祯八年是明朝末年整个局势带有转折性变化的一年(暂不具体分析),大明最后崇祯十七年亡。影射在《红楼梦》中,“南直召祸”出现于第一回,而整书是悼明悲亡的主题,所以,胡适之前的旧索隐派中的某些说法,如有说“南直召祸”影射的是清兵入关后发生在南直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屠城戮杀事件,在时间结构上不合理,清兵的屠城戮杀毕竟是明亡之后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的事件了。从小说结构上,以及事件对明朝的影响,将“南直召祸”放到明崇祯八年比放到清顺治二年更自然合理。
在清初文字狱的高压下,《红楼梦》作者不敢直接而且明显地影射历史事件,缩小成以葫芦庙炸供引起一条街大火,烧光了甄士隐一家的故事情节,而批书人也不敢直言历史,只以“南直召祸”点到为止。由此还可以判断,时中都凤阳陷落后很可能并没有“南直召祸”一说,可能是批书人自己的总结用语,所以在明末清初的历史史籍中找不到“南直召祸”的存在,也为广为流传的《红楼梦》设置了一个难以解开的谜团。
有幸《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本发现,给出了《红楼梦》研究一个新的年纪参考,正是在这个年纪参考中,本人提出对“南直召祸”所影射的历史事件的探索。这个“南直召祸”影射明末中都凤阳陷落事件的探讨,从目前所能搜集到的红楼梦研究资料中还没有见到一个同样的研究结论。这个探讨结论是对是错,要在对《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本是否真本的研究基础上,以及对明末诸多历史事件的研究基础上,才能做出一个是耶非耶的判断。
不管任何一个结论如何,“南直召祸”已经存在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二百多年了,如果视而不见,见而不思,我们后人是会愧对这部伟大作品的。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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