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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蔚云: 俄罗斯收入分配政策评析
点击:  作者:马蔚云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  发布时间:2015-03-25 00:22:23

 

      

       由于苏联不允许私有制存在,限制个体经营活动,官方意识形态只承认社会中存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所以社会阶层分化程度低,分化速度慢,社会阶层相对稳固。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实行以经济机制的市场化和所有制关系的私有化为特征的经济转轨,加大权力关系调整和利益再分配的强度。正因为如此,俄罗斯社会结构开始分化,出现了富有阶层、中产阶层和贫困阶层。随着私有化政策的实施及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俄罗斯居民的收入来源出现多样化趋势,居民收入从主要来自劳动报酬向越来越多地依靠资本收入、经营活动收入等要素收入过渡,不同阶层的收入来源存在差异。俄罗斯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现为社会群体之间两极分化严重。


  收入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社会公平,尤其是收入公平分配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最直接的利益。俄罗斯亦不例外。俄罗斯对社会公平的广泛关注和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因为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经济和社会转型使经济和社会问题日渐突出。俄罗斯的贫困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也十分尖锐。应该说,转型21年来,由于经济状况进一步好转,俄罗斯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消费需求明显增加。俄罗斯在消除贫困和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做出了努力,也取得了成就。然而,贫困问题和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仍然尖锐,已成为俄罗斯社会最难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俄罗斯改革的不断深化,贫困、不平等和收入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鉴于此,俄罗斯出台了一系列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


一 推行积极的收入政策,实现符合穷人的经济增长


  从俄罗斯居民收入变化的特征来看,除相对收入水平略有下降外,绝对收入水平和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上值得肯定。这里涉及对收入政策的评判问题。收入政策产生于1945年,西方国家将其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外短期调节工资水平的一种手段,因为效果不佳,经济学界多持批评态度。然而,实践证明,20世纪80年代,日本、联邦德国和瑞士等国实施的收入政策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后,收入政策被经济转型国家普遍采用。
  作为直接控制要素收入的宏观经济政策,俄罗斯2000年以来实行的收入政策是成功的。俄罗斯把反贫困和提高居民实际收入作为政策的优先方面:一是对国家公务员实行不断提高薪水的政策;二是对企业职工工资实行指数化;三是保证退休者退休金稳定增长,并实行有针对性的社会帮助;四是实行最低工资制度。1992~2011年的20年间,俄罗斯居民实际工资先降后升:1999年之前,除了1997年增长5%之外,其他年份均为下降;2000~2011年,除2009年下降3%之外,其他年份均为增长,其中2009年增长5%,2010年增长5%,2011年增长3%。退休者实际退休金在1992~1999年呈持续下降趋势,此后持续增长,其中2009年增长11%,2010年增长35%,2011年增长1%。实际最低工资在1992~1999年基本呈下降趋势,此后基本呈增长态势,其中2009年增长68.6%,2010年下降6.4%,2011年下降4.8%[1]。俄罗斯实际工资、实际退休金和实际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同经济增长速度大体保持一致[2]。
  一般而言,判断一国国民经济或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标准是分配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分配率越高,初次分配越公平;反之,则反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率大多在60%上下,其中美国则高达70%。1991~2011年,俄罗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率从34.9%升至35.7%。其中,2009年最高为37.9%,2000年最低为29.1%,其他年份在31%~35%之间;2011年比改革前(1991年)仅高出0.8%,即使加上隐形报酬部分,分配率也没有达到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标准(如最高的2009年也仅为52.6%)。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表明劳动者的经济地位相对下降,将导致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失调,不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过,俄罗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率毕竟有所提高,这一点值得肯定。
  总之,与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激进改革相比,俄罗斯近10多年实行的收入政策使国家实现了低利率、低失业和低通胀等目标。这是不争的事实。按照俄罗斯科学院院士阿巴尔金1999年的说法,俄罗斯的收入政策分为三个时期。俄罗斯已经度过了2002~2003年的反危机时期和2003~2008年的稳定时期,现在已步入“新阶段政策”(полиика “новых рубежей”)时期[3]。
  在积极肯定俄罗斯收入政策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俄罗斯在对初始收入进行初次分配方面也存在不足,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苏联时期基尼系数一般在0.25左右。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的基尼系数从1992年的0.26升至2011年的0.416。总的来看,收入差距比较明显,已进入国际警戒区。从五等分法计算的收入差别系数来看,苏联时期收入差距呈下降趋势,1970年为4.7倍,1991年降为2.6倍。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差别系数由1991年的2.6倍升至2011年的9.1倍。从十等分法计算的收入差别系数来看,苏联时期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一般在3~5倍之间。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居民收入差别系数不断扩大,1992年为8倍,2011年升至16.1倍。这一比值超过俄罗斯国家经济安全警戒线(不应超过8倍),也大大超过国际公认10倍的安全警戒线。
  在俄罗斯,对于国家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调节收入;另一种观点则持反对态度。目前,大多数学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如果国家不对居民的收入和支出结构进行调节,俄罗斯的经济状况不可能根本好转。这已被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所证明。


二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减少贫困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贫困线制度是现代国家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形式。《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护人的劳动和健康,规定有保障的最低劳动报酬额,保证国家对家庭、母亲、父亲、子女、残疾人和老年人实施帮助,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国家养老金、补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4]俄罗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贫困线制度的发展,从1992年3月叶利钦发布《俄罗斯联邦最低消费预算体系》的总统令算起,已经有21年的历史。按照俄罗斯1997年10月24日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最低生活保障法》的解释,最低生活保障或贫困线,是指在社会发展阶段能够保障居民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和维持人的劳动能力和健康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本国国情,俄罗斯在实践中采用标准预算方法,即根据人们生存的需要来制定贫困线。标准预算方法亦称标准方法,是传统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俄罗斯在采用这种方法确定贫困线时,以10%的最贫困家庭最低食品、非食用商品与服务的消费、税收和缴费占支出的结构为基准,确定基本生活品的种类和标准。
  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贫困线)来看,1992~2011年,俄罗斯人月均消费水平从1900卢布(旧卢布)升至6157卢布(新卢布)。其中,1995年俄罗斯人月均消费水平同比增长205%(增长最快),2010年同比增长10%(增长最慢),其他年份同比增长12%~20%。世界银行根据对33个发展中国家贫困状况的研究结果,提出人均每天消费1美元为国际贫困线标准。与之相比较,俄罗斯在2000年才确立一个较高的贫困线标准。
  从贫困人口比重看,俄罗斯货币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口比重1992年最高,达到494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33.5%。此后,贫困人口的绝对数和相对数基本呈下降趋势:1995年贫困人口为365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24.8%;2010年为1790万,占12.6%;2011年为1810万,占12.8%。
  居民贫困线制度是以保障公民最低生存需要并消除现实中贫困问题为目标的社会救济制度。毋庸置疑,作为一项普遍和有效的社会政策,俄罗斯贫困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在贫困居民的保护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贫困线对救济困难、促进社会安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具有积极作用。其次,贫困线实行动态管理。贫困线随着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全国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指数、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不断变化而适时调整,总体反映了俄罗斯居民贫困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并基本符合国际适用标准。再次,贫困线比较科学。消费篮子构成中的食品、非食品和服务消费品基本符合不同人口群体的消费需求。最后,贫困线易于操作。俄罗斯界定贫困线的方法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较为简单,在计算方法上也通俗易懂,便于推广应用。


  同时也要看到,俄罗斯贫困线制度只有21年的历史。与英国济贫法400年的历史相比较,俄罗斯的这种救济制度只是刚刚起步,尚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其一,计算贫困线的指标选择存在问题。俄罗斯官方在计算贫困线时选择收入作为总福利指标。由于货币收入没有列入住户预算调查范围,因此,在实践中仅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取收入指标,即采用货币支出和金融资产流量两项指标加总后计算得出。在调查时发现,隐性收入调查困难,富裕家庭对其货币支出和拥有的金融资产存在低估或回避倾向。为了使得出的结论更加科学和客观,俄国家统计局在得出上述初步指标后采用加权指标,即分别赋予富裕住户和贫困住户较高和较低权重重新计算后得出最终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收入指标的不足,但仍低于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计算的相应指标。世界银行在2004年的《俄罗斯联邦贫困评估报告》中也指出了这个缺陷[5]。
  其二,消费篮子的价值评估存在问题。俄罗斯有学者认为,官方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尽管已指数化,但从解决人的正常再生产的角度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规定的消费结构没有包括许多非弹性支出,如住宅与公用事业费支出。该标准只能保证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在最贫困家庭中,食品消费甚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规定的水平。因而,该标准不是贫困线,而是赤贫线[6]。
  其三,没有考虑家庭规模和结构问题。家庭的人口数量可以形成消费的规模效应,如大家庭可共用厨房、厕所等基本设施,并能节省燃料等开支。国际经验亦证明,住户由于规模效应可以节约1/3的收入。因此,贫困线应随住户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即二者之间呈反向关系。


三 改革个人所得税,体现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是对初始收入的调节,其再分配功能是双重的:一是调节市场分配(即初次分配)所形成的收入差距;二是聚积可供财政分配(即收入再分配)的财政资金。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对课税范围的规定,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以美国联邦“总所得”概念为典型的个人所得税;二是以英国“所得税分类表制度”为典型的个人所得税。俄罗斯实行的是美国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即课税范围为“总所得”。
  个人所得税一般实行超额累进税,在促进经济稳定方面可以起到较好的作用。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92~2000年为第一阶段。最初,俄罗斯按累进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初税率定为7级,最高税率为60%,最低税率为12%;1993年以后,税级减至6级,最高税率降到30%,最低税率为10%;1997年,最高税率依然是30%,最低税率升至12%。2000年,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收入1747亿卢布,占GDP的2.5%,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6.5%,远远低于美国40%及其他发达国家和转轨国家25%~35%的水平。实行累进税率要有一个前提,即收入要有足够的透明度。在俄罗斯,收入的透明度还不够高,如隐性工资占居民收入的比重高达40%~50%,灰色收入占GDP的比重高达40%等,从而限制了累进税率在收入再分配上的效果。
  2001年至今为第二阶段。为了使高收入公民诚实申报实际收入,2000年,俄罗斯决定对所得税进行改革。基本目标是,降低名义税收负担(对收入征收的边际税率),从而减少偷漏税规模。改革后,俄规定公民须缴纳13%的统一线性所得税,将所得税起征点由原53万卢布降为10万卢布,对超高收入者规定一个免税线,对个别收入规定特殊税率(如对彩票中彩收入实行35%税率等)。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分配办法是:税收的16%纳入联邦预算,84%纳入联邦主体预算。从2001年起,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制开始实施。从改革结果看,个人所得税收入未因税率调整而下降,而是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在改革的第一年即2001年,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收入比2000年增长45%(实际增长23%);200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3581亿卢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12.8%,占GDP的3.3%;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905万亿卢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12.3%,占GDP的4%;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9958万亿卢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12.1%,占GDP的3.7%。
  俄罗斯国内对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褒贬不一。俄罗斯“休克疗法”之父、俄罗斯过渡时期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盖达尔认为,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总体价格水平上升导致居民名义收入增长;第二,在经济增长条件下,实际收入增长;第三,对低收入者所得课税的税率从12%提高到13%;第四,2000年的部分收入结转到2001年,尽管所得税税率降低,但课税基础扩大;第五,对现役军人收入开征所得税[7]。俄罗斯过渡时期经济研究所其他学者则认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偷漏税规模下降和申报所得额增长导致课税基础扩大的结果[8]。俄罗斯大多数学者基本认同“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偷逃税现象减少”这种观点[9]。笔者同意后者的看法。从理论上讲,由累进税率向线性税率过渡应该导致所得税的累进性下降。然而,所得税选择累进税率只有建立在真实可靠的税基之上,才能更好地针对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来确定税收负担。
  从实践看,2001年以前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不够合理,体现在累进税率级距过多,大部分边际税率不适用。选择累进税率的结果是,高收入纳税人偷逃税现象严重,累进所得税率事实上是累退的。诚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所言:“如果富人比穷人交纳更多的税,但不是按比例递增的,那么这种税收制度仍然被认为是累退的。”[10]如果说,2001年以后俄罗斯所得税收入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高收入纳税人偷漏税规模下降所致,那么所得税的实际累进性应随线性税率的实行而扩大。换言之,所得税的“纵向公平”应该有所提高。
  需要指出的是,俄罗斯通过个人所得税方式的财税体制体现社会公平的做法尚显单一。在俄罗斯当今的税收体制中,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如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严重缺位。作为世界上许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业已实行多年的对财产存量课税的重要税种,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俄罗斯迄今尚未开征上述三种税种,说明财税体制在体现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四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怀弱势群体


  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面临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等情况而出现生活困难时,社会或政府给予金钱的或物质的帮助,以保障社会成员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苏联时期建立了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疗养和免费休假,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及住房和水电实行价格补贴等内容。20世纪80年代后期,苏联经济陷入困境,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受到严重冲击。苏联解体后,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成为必然趋势。从1992年开始,俄罗斯在继承苏联时期社会保障体制的同时,又对这种体制实行改革。其基本思路是,从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向为最贫困居民提供一张安全网,社会保险资金由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的现收现付制改为由企业、个人和国家合理分担,并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在改革中,俄罗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实行了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养老金制度等。近10多年来,俄罗斯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居民的社会保障,对社会公平产生了积极影响。2000年,俄罗斯用于社会政策的支出为1268亿卢布,占联邦预算支出的6.8%;2010年用于社会政策的支出为6.1777万亿卢布,占联邦预算支出的35.1%;2011年用于社会政策的支出为6.5122万亿卢布,占联邦预算支出的32.5%。
  应该肯定,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改革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第一,社会保障的广泛性,即俄罗斯联邦的所有公民均有权享有社会保障;第二,社会保障的全面性,即社会保障涉及所有情况下公民需要的各种形式的救济、帮助与服务;第三,国家对社会保障实行监督,即俄罗斯在社会保障的组织、制度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体制;第四,保护无劳动收入者或没有条件获得劳动收入者的权利等。但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涉及转轨的方方面面,需要宏观和微观方面配套改革的支持。所以,这项改革尚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其一,国家对社会风险的责任界定不清。其突出表现是,养老金和其他社会给付仍然由国家大包大揽。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保险的技术特征消失了。由于没有实行社会风险的预警机制,没有对保险费金额进行实际计算和论证,一旦财政资金严重不足,国家就无力完成其义务。其后果,一是降低社会保障水平;二是违反居民社会权利的连续性原则;三是代价过大:如果想维护居民社会权利,必然以通胀、发行货币、贫困阶层主要是退休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为代价[11]。
  其二,社会保障体制仍具有社会依赖性质,缺乏公平和效率原则。俄罗斯现行保险制度是在遵循社会消费基金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条件下,对原中央集中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这一社会保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具有社会依赖性质,与市场经济相悖。
  归纳起来,现行社会保险体制的缺陷,一是经济中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及联邦主体、地方自治机构和雇主权利的扩大改变了资金再分配机制,联邦预算支出减少。二是社会保险只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货币给付,却没有规定诸如医疗、康复及旨在保护劳动者与家庭成员健康的预防措施方面的服务费给付。总之,它不能对居民进行有效保护。三是保险费金额和财政资金的积累与保险人义务范围相脱节。而建立在社会风险的严格原则上的社会保障体系可避免这些缺点[12]。
  俄罗斯学者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如果原封不动地保留实施社会政策的方法,只能使现存的消极趋势越演越烈。这就要求国家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新战略,从国家大包大揽模式(патерналистская модель)过渡到国家补救模式(субсидиарная модель)。西方发达国家在福利制度改革中已普通接受补救模式的观念。在补救模式之下,政府只负责特殊社会群体的保障。在俄罗斯,这将意味着全体公民能够免费享受基本社会服务,首先是教育和卫生医疗服务;在削减对富裕家庭援助水平的同时,实行社会支出转向利于居民中弱势群体的再分配。这种模式要求政府从社会保护角度制定国家的社会政策,以体现其再分配功能。


五 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


  贫富差距的缩小,特别是贫困问题的解决,既有赖于各国政府乃至国际社会的努力,也有赖于各种民间组织与个人的积极参与。后者的扶贫济困活动,亦即通常所指的慈善事业或第三次分配或第三部门,是通过募集、捐赠、资助和自愿者服务等方式实现个人收入的转移,是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一种分配方式。在现代社会,作为市场初次分配和政府再分配之后的又一种社会调节收入与财富的方式,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有力补充,对于缓解与消除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慈善”是一个道德范畴,表现为人们在对仁慈、同情和慷概认同基础之上的一种互助行为。在俄罗斯传统文化中,反映慈善美德的思想非常普遍。俄罗斯人有着浓厚的东正教信仰。东正教倡导一种行善积德的理念,提倡以慈悲为怀、关爱生命,把乐善好施当作美德,如大多数俄罗斯人重视集体活动,不习惯于通过个人努力和奋斗,而习惯于依靠国家和社会的帮助改善自己的状况。
  慈善事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的差异。一般而言,有着基督教文化传统的、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慈善事业相对发达。作为发达国家的领头羊,美国的慈善事业在世界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俄罗斯慈善事业的发展,从1995年8月政府出台的《俄罗斯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1997年9月19日由国家杜马通过)算起,已经有16年的历史。截至2011年年底,俄罗斯的慈善机构共计9597个,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企业慈善机构
  主要由俄罗斯企业开办,由大型商业集团或银行提供活动资金,活动目的带有纯慈善性。在俄罗斯,成立此类慈善机构的企业不多,基本上是大型企业,如俄罗斯通讯公司、卢克石油公司、尤科斯石油公司及一些银行。
  (二)基金会
  主要由西方在俄罗斯设立,活动经费一般来源于富人或富裕家庭提供的私人基金运转资本产生的利息,如索罗斯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和卡内基基金会等。近年,俄罗斯开始出现本国私人基金会,数量不多,如波塔宁慈善基金会等。
  (三)中介组织
  由于缺乏管理和组织经验,俄罗斯政府所属的基金会常常邀请包括从事慈善活动机构在内的国内外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参与政府拨款计划的实施。这些机构主要有世界学会和国际研究与交流理事会等。
  俄罗斯慈善机构资金主要来自国外:一是外国政府财政拨款,如美国国际开发署开办的欧亚基金会;二是政党资助;三是大型企业捐助,如“微软”、“苹果”和“麦当劳”等大型跨国企业;四是个人捐助,如索罗斯、巴菲特和比尔·盖茨等跨国企业的老板。
  俄罗斯境内的西方慈善机构绝大部分为美国所控制,其中最有影响的有两个:一是索罗斯基金会,1992年由美国金融家索罗斯创立,总部设在纽约。该基金会的宗旨是:支持东欧和原苏联等国的科研工作,向正在实行社会改革的国家提供帮助。基金会常为美国情报部门所利用,在承担一些政府委托项目时,经费也由相关政府机关提供。索罗斯基金会是俄罗斯最大的私人慈善基金会,在俄罗斯有近17年活动历史。迄今,索罗斯基金会在俄罗斯境内的慈善活动共花费约70亿美元,主要活动是在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新技术、地方自治与管理、公民社会的构建等领域帮助俄罗斯实施改革。主要做法是对相关机构和学者的研究给予资金支持,组织俄罗斯大学与外国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目前,索罗斯基金会在莫斯科、圣彼得堡、萨马拉、下诺夫哥罗德和新西伯利亚等30多个大中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二是福特基金会,1936年由美国汽车业大亨福特家族出资创立,总部原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后迁至纽约。目前,该基金会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慈善机构之一,其宗旨是巩固民主价值,推动国际合作,促进人类发展。1996年,福特基金会在莫斯科设立办事处,重点资助俄罗斯人文学者从事政治、经济、对外政策和国际关系等领域的工作[13]。
  相对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俄罗斯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但在聚集与分配社会财富、支持社会福利以及参与其他社会活动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高德平)
  



  [本文为201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项目《中俄经济安全合作对策研究》(项目编号: 10D033)、201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形势下中俄经济安全合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11D039)以及2010年度黑龙江大学高层次 人才(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俄罗斯经济与社会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dtd201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注释:
  [1]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статистики, Россия в цифрах, М.: Росстат, 2012. С.121, С.123.(本文所引用的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均来自此文献)
  [2]俄罗斯GDP 2000年增长10%,2005年增长6.4%,2006年增长8.2%,2007年增长8.5%,2008年增长5.2%,2009年下降7.8%,2010年增长4%,2011年增长4.3%。
  [3]Л.И.阿巴尔金主编:《俄罗斯发展前景预测——2015年最佳方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
  [4]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ринятая 12 декабря 1993г. Владивосток: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Интертех, 2002. С.5.
  [5]Доклад по оценке бедности, 28 июня 2004г. с.8,
http://web.worldbank.org
  [6]С.Любимцева, Потребительский спрос и преложение на внутреннем рынке //Экономист, 2002.№ 5.с.34.
  [7]Е.Гайдар, Российская экономика в 2001 году: тенденции и перспективы (Выпуск 23), М.: ИЭПП, 2002. с.5.
  [8]С. Синельников - Мурылев и до., Оценка результатов реформы подоходного налога 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 Вопросы экономики, 2003. №6.с.62.
  [9]И.Корокина, Реформа подоходного налога // Российская газета, 20 декабря 2005.с.3.
  [10]丁元竹等:《分配是民生之源》,《群言》2007年第8期。
  [11]Ю.Михеева, Роль и функции социального страхования в организации новой модели защиты интересов населения // Экономист, 2003. №8.с.69-70.
  [12]同上。
  [13]石欧亚:《俄罗斯非政府组织》,《国际资料信息》2007年第8期。

 

 

责任编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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