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朱亚夫:千古奇冤岳飞案是怎样平反的?
点击:  作者:朱亚夫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4-08-26 12:16:34

 

 

岳飞之死,千古冤狱。岳飞冤狱是秦桧一手造成的,原本岳、秦之争,只是朝庭对北方蛮族金国的主战、主和之争,也就是路线之争,本无生命之虞,但案情一落到奸诈小人之手,就变味了。他们构陷事实,罗织罪名,将对方往死里整,于是就冒出了以“莫须有”三字置岳飞死罪的千古奇冤。

 

最近看了《宋史》等材料,才晓得了秦桧当年“莫须有”手法的卑劣无耻。当年岳飞、韩世忠等宋军把金兵打看落花流水,一直打到开封的朱仙镇,正欲直捣金国黄龙府时,宋高宗赵构听信秦桧谗言,一天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召他班师回朝。岳飞无奈回朝后,就被夺了兵权,可政敌秦桧不肯罢休,串通万俟卨、张俊,用威逼利诱的办法让岳飞手下的将领王贵告岳飞谋反,还诬陷岳飞的儿子岳云和岳家军的大将张宪都是同谋,这下岳飞案升格为集团谋反案,就便于奸贼以“抓余党”之名,排斥异已,由此岳飞案牵连上万人。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于是原本的政见之争,一下子变成 了谋反大罪,

 

他们捕风捉影地罗织了三条罪名,条条欲置岳飞于死地。第一条罪名是“指斥乘舆”,说岳飞在某年某月某日,可能就是朱仙镇班师之后,怀恨在心,在军营当中公开放话:国家没救了,皇上不修德。本来能够收复失地,直捣黄龙,结果你十二道金牌班师,国家没救了。

 

此话倒底是不是岳飞说的,岳飞在什么时候说的,无从考证。但此话传到皇上耳朵里,还了得吗?“指斥乘舆”,“乘舆”就是皇帝的尊称,你敢直接指责当今天子,这不是恶毒攻击,自找死路呀?

 

第二条罪名是阴谋造反。说岳飞在朱仙镇班师之后,心里很苦闷,跟几个心腹喝酒,借酒浇愁。岳飞问张宪:“这天下的事应该怎么办啊?”张宪回答:“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话可能是被收买了的王贵打了小报告,也可能是存心陷害。可此话没有明说“造反”,但联想的空间很大,就看谁当法官。

 

第三条罪名是自比皇上,罪无可赦。岳飞跟张宪说:“我跟太祖爷(赵匡胤)一样,都是32岁当节度使。”你看,“太祖皇帝32岁当了节度使,我也32岁当节度使”,这三句话,句句暗藏杀机,连起来听,毛骨悚然啊:第一句,“国家没救了,皇上不修德”;第二句话,那怎么办呢?“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第三句话,到底您想怎么办呢?“我跟太祖爷一样,32岁当了节度使”。这不就是谋反么?

 

这三句话,岳飞是不是真的说过?没人查证,就是说过,那也要看他在什么语境下说的,他是不是这么个顺序说的?可秦桧、万俟卨才不管这些,他们是如获至宝,加以罗织、拼接,三句话上下连贯,一气呵成,岳飞“蓄意谋反”,坐实了!可见这一伙奸贼的险恶用心。

 

岳飞就这样死于非命,据元·脱脱《宋史•岳飞传》载:抗金名将韩世忠对此愤愤不平,质问秦桧:“岳飞抗金,何罪之有?岳飞谋反,证据何在?”秦桧支支吾吾,作出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大意是说:岳飞的儿子岳云和张宪设计为岳飞收回兵权,这件事虽然不是很明确,但也许有吧!韩世忠听后,愤怒地对他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由此“莫须有”三字也成了诬陷的别名。

 

岳飞到底是真反还是未反?到底是逆臣还是忠臣?在南宋初期的朝野引起了种种猜测、疑惑、不满。使政局动荡不隐。据史书所载,岳飞冤案平反之路并不容易,最后是历经五朝(高宗、孝宗、光宗、宁宗、理宗)、过了85年,到宋理宗元年(1225年)才彻底平反昭雪。

 

这桩冤案几经周折,最后是怎样平反的呢? 又是如何抓住申冤的最佳时机的?

 

一、政敌下台。岳飞冤案原是政敌秦桧一手策划造成的,因此秦桧在台上一天,要想翻案,就比登天还难。秦桧是南宋四大权相(其余为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之首,执政期间,构陷抗战派,独揽相权,促成《绍兴和议》,除了规定南宋对金称臣、纳贡、割地外,《和议》中还规定“不得以无罪去首相”,保证了秦桧得以长期当权,最后加太师,进封魏国公。岳飞是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年底,年仅39岁时被害的,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也就是说岳飞冤案14年后,秦桧病亡。其妻王氏是有名的河东狮吼,诸事都要参与,秦桧惧内,以致断后。他的养子秦熺谋求相位,为赵构所拒。秦家失势,使长期被压抑的主战派看到了为岳飞恢复名誉的希望,于是主战派纷纷行动,岳飞冤案有所松动。但一涉及岳飞冤案的性质问题,赵构就躲闪,不久他又起用当年杀害岳飞的奸贼之一、且早已被贬的万俟卨继承相位应付政局,使平反之路又陷入低谷。

 

二、国家危亡,和、战之争重起之时。南宋初期是个多事动荡时期。皇统九年(1149年),完颜亮杀金熙宗自立,改元天德。至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撕毁和约,又兴兵南侵。危亡之秋,朝野震动,朝臣纷纷上书,要求为岳飞平反昭雪,治秦桧之罪。赵构迫于无奈,只好下诏: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已被流放岭南的岳飞家眷,终于结束了颠沛流离,回到江州家中。这一举措,虽未平反昭雪,但已见松动,说明了沉案昭雪已见曙光。

 

三、新帝登基。岳飞冤案虽是秦桧一手策划的,但最后定案还是高宗亲自钦定的,因此 历来有人说岳飞冤案高宗是幕后主谋,若要平反,这不是让宋高宗说明了自己“昏庸无能”,打自己的脸吗?故岳飞冤案迟迟不能翻案。

 

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五月,也即岳飞死后20年后,赵构退位当太上皇,赵昚登上皇位,是为宋孝宗。新君登基,总要搞些新花样,宋孝宗为了鼓舞士气,兴师北伐,登基之初即打着宋高宗的旗号下诏,开始了为岳飞平反之路: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当年十月,又颁发正式文告,宣布追复岳飞“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然而平反很不彻底,虽然朝廷恢复并给予岳飞家人种种待遇,却对岳飞冤狱并未进行任何的甄别与复查,还留了尾巴。比如,在朝廷文告中,涉及岳飞死因,只讲“坐事以殁”,只字不提“冤狱”。意为为某件事情而受到惩罚,最终导致死亡。

 

尤应指出的是,宋孝宗对岳飞冤狱所有的制造者包括秦桧、张俊、万俟卨等人,一概未予追究。其实,赵昚并非不知岳飞冤情,他在私下接见岳飞之子岳霖时曾明确指出: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金佗编》卷九)

 

既知“卿家冤枉”,为何不彻底平反?原来赵昚当政27年,赵构当太上皇25年,几乎“监督”了赵昚主政的全过程,这对赵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四、亲属几代连连上书。岳飞被冤杀,老百姓爱憎分明,采取各种方法,鞭挞岳飞冤案的始作俑者,怀念赞颂岳飞。据传如今的大众化食品“油条”,与当时人们对岳飞冤死的态度有关。老百姓对秦桧夫妇恨之入骨。为了宣泄愤怒,就用面粉做成秦桧夫妇的身体模样,入油锅炸过之后,再用牙齿啮咬吞咽入肚,当时取的名称为“油炸桧”。这是昭雪冤案的群众基础。

 

冤案亲属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们不喊冤谁喊冤?事实上岳飞亲属为先祖平反昭雪,不畏天威,前仆后继,代代相传,连续申冤。岳飞之子岳霖为其父的平反昭雪奔走呼号多年,绍熙三年(公元1192年)临终前,拉着儿子岳珂的手说: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堙没。余幼罹大祸,漂泊及仕而考于闻见,访于遗卒,掇拾参合,必求其当,故姑俟搜摭而未及上。苟能卒父志,死可以瞑目矣(《金佗编》卷九)。岳珂(11831243年),可贵的是他出生之时,岳飞已冤死40 多年,并未见过爷爷模样,但他谨遵父命,牢记父嘱,走上为祖申冤之路。他一边读书一边整理岳飞遗文。“考于闻见,访于遗卒”,第二年岳珂赴京省试,开始在京都与岳飞同事朋友的后代接触,更广泛搜集岳飞的遗事,以还原事件真相。十年后的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他将搜集、编撰的包括“高宗皇帝御笔手诏”和《吁天辨诬》在内的大量证据文献进呈朝廷。

 

此时,距岳飞被害已60余年。由于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的不彻底,加之秦桧对历史资料的篡改与歪曲,岳飞冤案的真相难以公诸于世,岳珂将所著《吁天辩诬》《天定录》等书,结集为《金佗粹编》(28卷,续编30),另有《桯史》15卷等,在民间发行,让老百姓了解真相,为岳飞辩冤。

 

《桯史》以辨明“公是公非”为目的,大量事实证明,秦桧扣在岳飞头上的所谓三名罪名,或是无中生有,蓄意加害;或是移花接木,罗织构陷;或是无端揣测,无限上纲。以铁的事实,还了事件的真相。《金佗粹编》书中所载之事,大都翔实可信,其中对文人轶事的记载,诗文作品的转录,可资辑佚、校勘,也有助文学史研究,因此岳珂名列南宋文学家。岳珂也写过一首《满江红》,与其爷爷的《满江红》一样为人传诵。

 

宋理宗赵昀是南宋时期一位有所作为的皇帝。宝庆元年(1225年),宋理宗甫一登基,就顺从民意,重审岳飞一案,不上几月就岳飞案件颁布《赐谥告词》,宣告岳飞案纯属诬陷冤案,推倒了强加于岳飞头上种种不白之词,追封岳飞为鄂王,赐谥“忠武”,在鄂州替岳飞盖造“忠烈庙”,以示纪念,至此,岳飞终于恢复了他的抗金名将的名誉,受到后世的景仰,并对加害方予以追究,追夺秦桧王爵,谥“谬丑”,后改谥“缪狠”。

 

冤狱总会昭雪,公道自在人间。在西湖之畔岳飞墓前的秦桧等人跪铸像,最早始于明朝正德八年(1513年)。当时的杭州府都指挥使李隆用铜铸造了秦桧、秦桧妻王氏等三人的跪像置于岳飞墓前。由于人们对秦桧迫害岳飞的所作所为十分痛恨,因此 这些跪像不久就被游人打得不成人形了。在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浙江按察副使范涞用质地更坚硬的铁代替铜重铸了这些跪像,并增加了秦桧的党羽张俊的铸像,从此加害忠良的奸佞之徒终于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作者:朱亚夫 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善之渊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烽火HOME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