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毅受贿1200万被判11年,陈戌源受贿8103万被判无期,而李铁涉案金额则高达1.2亿元人民币...北京时间今天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今年3月底,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毓毅受贿一案。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5个月后,李毓毅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截止目前,本次足坛反腐已经有7人的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其中,原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受贿高达人民币8103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中国足协副主席于洪臣受贿2254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刘磊(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付翔(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陈永亮(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董铮(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于洪臣(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李毓毅(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最惹人关注的还是原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李铁的案情。
今年3月28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涉案金额近人民币1.2亿元。(来源:“体育教师大本营”微信公众号,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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