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徐宗俦:建议国家出台“重奖举报者,严惩诬告者”的法律
点击:  作者:徐宗俦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4-08-18 12:30:28

 

 

众所周知,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在延安和黄炎培先生著名的“窑中对”中,鲜明地提出“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的伟大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一再谆谆告诫全党,要以高度的历史担当、政治自觉、守正创新,长期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党内“自我革命”

 

说到底,不论是“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还是“自我革命”,都是希望一方面从外部获取人民广泛监督;另一方面,在内部爆发自身、自净那种活力的“自我革命”。“内、外”双功齐发,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历朝历代曾经出现过的“人息政亡”那种被消亡的“历史周期律覆辙”,期冀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永葆人民江山万年红。

 

不论是“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还是“自我革命”,从中共成立到新中国建立直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103年来,党中央各代领导集体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应当说一刻也没有松懈过,这才具有了马克思主义不断中国化并深化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不论是“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还是“自我革命”,不仅仅是共产党员、政府官员的“份内事”,同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份内事”。因为她时时刻刻都关系到国泰民安、国强民富,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特别是有的共产党员、政府官员,当他手握一定权力(还别说大权了),很容易经不起花花世界的诱惑与围猎,往往会利令智昏到企图摆脱规、纪、法的约束状态时,对他们而言,“自我革命”绝对只是表里不一的虚应故事;人民监督也绝对形同虚设,顶多“言之谆谆,听之藐藐”,或者“你讲你的,我干我的”。

 

因此,不论是“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还是“自我革命”,绝对少不了14亿党内外各族人民的广泛参与、有序参与,那才会形成有效的监督甚至威慑,成为“自我革命”不可或缺的推进剂、催化剂、助燃剂。

 

由此,就十分需要从国家最高层面上单独出台“重奖举报者,严惩诬告者”的法律,或者把这两方面完整的内容、意思融会贯通到其他“上位法”中去。真正从法律层面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第一、重奖举报者。要坚决打破一些“公知”们过去所一贯忽悠的“不告密,才是做人底线”那号魔咒。人们“脚后跟都能想明白:倘若一个人,为人做事遵纪守法坦坦荡荡,还有什么不可告人之“密”(当然,国家《保密法》列入的例外)?!这才是真正为人的底线!国家法律应当鼓励、支持、保护每个公民对任何违反纪、规、法的行为具有合法举报权。一旦举报,必须受理,且尽速进入调查、核实程序。一旦查实,惩办违法者的同时,按照举报成效大小给予重奖(国家可另订细则),法律对他们提供保护。

 

第二、严惩诬告者。对于那些受理后经查实是出于某种目的的恶意举报,具有捏造、编造事实与情节、罗织罪名的,一定要据实认定为诬陷罪、造谣诽谤罪、损害他人名誉罪等等合适的罪名,必须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特别是对网络造谣、传谣者,不能仅仅是行政拘留、罚款若干、禁言几天了事,凡达到判处“实体刑”的,必须依法判处。当然,要严密、慎重地区分是恶意编造还是信息不对等导致的事实有所出入。

 

2024817

 

(徐宗俦 九三学社重庆沙坪坝区委综合一支社;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善之渊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烽火HOME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