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83号文件——《中共中央转发山西省委关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经验教训的检查报告的批语》。
一、关于“大寨经验”。文件指出:
“文化大革命”以前,大寨的确是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周恩来同志所总结的大寨的基本经验以及这些经验在全国的推广,也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文化大革命”以来,在大寨和昔阳县推行“左”倾路线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要应由陈永贵同志负责。中央希望大寨和昔阳县的干部和群众,在实事求是地批评陈永贵同志的错误(不要登报点名批判),认真地总结经验教训以后,恢复过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好作风、好传统,结合自己的实际,切实贯彻执行党在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政策。[1]
在“文化大革命”中,大寨的代表人物登上了更高的政治舞台。一九六七年一月,刘格平等人篡夺了山西省的党政权力之后,他就打着“造反派”的旗子杀了出来,夺昔阳县委的权,并一跃进入省核心小组。“左”倾路线需要一个能够体现它的典型;大寨由于其代表人物的关系,也就很自然地走向反面,成为农业战线推行“左”倾路线的典型。
由于大寨代表人物掌握了昔阳县的党政大权,在全县积极推行“左”倾路线,也就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并且大大发展了大寨一系列“左”的东西。昔阳的经验就是大寨经验的推广和发展。我们讲到“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大寨经验,也就包括着昔阳县的经验。
大寨、昔阳经验中“左”的东西表现在政治、经济、思想、组织、作风等各个方面,但最集中的是所谓“三条根本经验”,即“大批修正主义、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简称“大批促大干”。这三条根本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所谓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从大寨、昔阳十多年的实践来看,这个“继续革命”的内容就是:
(1)不断地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形成阶级斗争扩大化。大寨的代表人物说,他们的脾气“就是爱斗,七斗八斗不停止”、“斗一步进十步,步步斗进一路”。他们混淆敌我,把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当作“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把许多干部和群众当作“敌人”,进行无情的打击和残酷的斗争;对社员群众的一些生活小事也要进行批判。这样乱批乱斗的结果,使相当多的干部群众遭到迫害,有的被整死,有的造成残废,后果是严重的。
(2)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文化大革命”初期,昔阳就在全县实行了大队核算。后来又在大寨公社实行公社所有制。大寨代表人物还想搞全县的全民所有制。他把这种作法叫做“穷过渡,富还债”。所谓“穷过渡”,就是不顾生产条件的过渡、脱离客观实际的过渡。农业合作化以来的实践证明,一切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盲目进行生产关系变革的做法,归根到底都只能阻碍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3)不断地“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文化大革命”中,昔阳把自留地、社员家庭副业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进而发展到“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限制社队工、副业,扼杀多种经营;取消集市贸易,阻止社员互通有无,堵塞城乡经济交流。他们说:“资本主义从哪里冒出来,我们就从哪里斗;资本主义打上什么旗号活动,我们就扯下它的什么旗号来斗。”实际上斗的不是资本主义,割掉的也不是“资本主义尾巴”,而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堵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路”,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路,使农民由穷变富的路。
(4)不断地鼓吹平均主义,破坏按劳分配。在劳动管理方面,大寨代表人物一贯反对定额管理、定额计酬。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把“大寨工”叫做“大概工”、“混混工”,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它的平均主义实质。昔阳县在农田基本建设中,“一平二调”的问题也是相当严重的,这是破坏党的“按劳分配”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以上各个方面的“继续革命”,实质就是从所有制到交换,分配,直到劳动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地限制或剥夺农民。至于所谓“七斗八斗”,则反映了对农民的剥夺是使用强制手段进行的。[2]
二、 关于陈永贵。文件指出:
大寨代表人物在政治上、经济上搞“左”的东西,在组织上搞宗派。“文化大革命”以来,直到去年十一月调整县委领导班子以前,昔阳在使用干部方面,一直是以是否所谓“十月事件的受害者”,以及对大寨的感情、态度如何来划线,把“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宗派主义和“文化大革命”中的资产阶级派性结合在一起,使许多造反起家而又没有改正错误的人长期受到提拔重用,而大批有威信的老干部和正派干部则受到排斥和打击。他们还在基层党组织中,年年整“五种人”,混淆两类矛盾,使昔阳各级党的组织受到严重的损害。
大寨、昔阳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和“文化大革命”分不开,和它的代表人物分不开。他在“文化大革命”中,依靠造反起家,顽固地推行“左”倾路线。他是一个派头头,眼中没有党,没有组织,把大寨、昔阳搞成谁也不能过问的独立王国。他实行封建家长式统治,一切都得由他个人专断。他作风霸道,飞扬跋扈,自认为一贯正确,一切都要以大寨的是非为是非,以大寨的标准为标准。人们对大寨、昔阳只能颂扬,不能说半个“不”字。如有不同意见,就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随之而来的便是“反大寨”的帽子、棍子。他思想路线极不端正,从思想上的形而上学,发展到弄虚作假,虚报产量,骗取荣誉。更为严重的是,直到三中全会以后,他还对抗党中央的路线,抵制落实政策,继续欺骗党中央,欺骗全国人民。
三、关于怎样对待先进典型。文件指出:
“山西省委总结了大寨大队从农业战线的先进典型变成执行“左”倾路线的典型的经验教训,批判了省委过去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中央认为,这个检查报告的基本精神是好的。现将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在县委召开的农村干部会议上传达、讨论,认真总结一下学大寨和三中全会以来的农业战线上的经验教训,以利于进一步肃清农业战线上“左”倾路线的影响,更好地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制定的各项农村政策,包括最近在中发(1980)75号文件中规定的政策。”[3]
“表扬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的,把任何先进典型都看作是群众集体智慧和辛勤劳动的产物。历史已经证明,人为地树立先进典型,最终没有不失败的,先进典型,同其他事物一样,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为了营造先进典型不惜动用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去支撑所谓先进典型的门面,甚至容许作假欺骗上级欺骗舆论。那种把先进典型的经验模式化、绝对化、永恒化的做法是错误的,有害的。宣传和介绍先进典型,一定要说真话,不能讲假话,那种只让人看几个事先安排好的点,只讲甚至夸大先进一面,隐瞒落后一面的做法是很错误的。这里误人害己的事情已经很多,今后要务必引以为戒。”[4]
“任何先进技术经验经营管理经验,都必须同当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重视经济效果,在农民自愿接受的基础上,经过试验,逐步推广。切不可用一阵风的运动方式一哄而起,更不得乱扣政治帽子,采取行政压制等手段。”[5]
[注释]:[1]-[5] 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1981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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